“他們傾倒的不是我們廠裏的,是其他地方拉去的

    吧”

    那麼,誰在說謊

    一號母液罐

    專案組在介入調查前,對化工方面的知識也是一竅不通。但警方研究草甘膦生產的原理、流程後發現了問題。

    “生產草甘膦時,需要用到鹽酸、甲醇等原材料,經過處理後,會產生草甘膦的粉劑,也就是金帆達公司的產品,剩下的還有母液”,專案組到工廠實地暗訪調查後發現,金帆達公司把存儲母液的稱爲一號母液罐。

    “生產車間有專門的管道,通過臥槽把母液用高壓泵增壓流入到母液罐內”,但警方前往調查時,金帆達公司內,兩根流母液的管道被拆掉了一根。

    與此同時,警方從扣押的金帆達公司的財務票據裏發現,有一些出庫單、過磅單上面,寫的是“水劑”,單子上還有黃某等的簽字。

    新禾公司在開給金帆達公司的發票上,寫的是運費,內容也是“水劑”。

    “這裏有兩個疑點”,辦案民警說,一個是根據規定,金帆達公司對外銷售的只有濃度在30以上的草甘膦水劑及粉劑,他們賣的水劑到底是什麼東西另一個疑點是,新禾公司是從金帆達公司進貨,即便賣的是草甘膦水劑,新禾公司不僅要付給金帆達公司貨款,還要承擔運費,但現在新禾公司不但沒有付錢,還從金帆達公司收錢。

    這裏一定有貓膩

    就像打開自來水龍頭一樣方便

    警方對金帆達公司每個生產環節的一線工人進行走訪,對母液產出的源頭,每根生產管線進行追蹤。同時,環保部門也對“金帆達公司”內每個儲存點和管線進行成分檢測。

    最後發現,金帆達生產車間流入一號罐內的母液成分中草甘膦含量,與林某倒在農田裏的廢液成分一致。

    新禾公司副總經理洪某承認,是她從中牽線,把這筆生意介紹給了黃某。黃某一般都是按月結算,把從掛靠單位開來的發票和每次去金帆達公司拉貨的清單一起給他們,進行報銷結算。他們再跟金帆達公司結算。

    洪某說,她是聽到風聲後,知道事情嚴重了,就把那些清單銷燬了,沒想到還是被查出了破綻。

    辦案民警說,黃某每次運鹽酸到金帆達公司後,就把空車開到1號母液罐邊上,“就像打開自來水龍頭一樣方便,他們在管道上裝了兩個增壓水泵,開關一開,母液就流到槽罐車上了”。槽罐車的一隻槽罐,可以裝50噸母液。

    那麼,金帆達公司老總知情嗎

    “總經理蒲某是知道的,下屬向他彙報過,並且報賬的發票有些是經過他簽字的”,民警說,簽字後,金帆達公司以承兌匯票的形式付錢給新禾公司。

    每個人都賺錢的熱門生意

    顯然,無論從林某,還是金帆達公司來看,這是一筆各個環節、每個人都能獲利的“熱門生意”。

    金帆達以每噸母液100元的處理費用給新禾。而新禾給黃某的價格是60元一噸,中間的差價是40元,中間人洪某自己拿20的好處,其餘歸公司。

    黃某從去年做這個生意以來至抓獲,非法獲利30多萬元,新禾公司非法獲利20多萬元。

    黃某說,他以前自己也去倒過,什麼小溪邊,路邊,污水管道窨井內。後來生意太好了,忙不過來,就找到林某,他開出的價格則是一車400元。

    那些運母液去傾倒的駕駛員和押運員,也可以因此拿到每車100元的辛苦費。

    當然,在這條利益鏈裏,收穫最大的既得利益者是生產企業金帆達公司。

    在浙江,僅有兩傢俱有處理草甘膦母液資質的企業,但處理成本較高,大約3000元一噸。

    2009年2月,國家出臺的“不能銷售低於30濃度的草甘膦”後,對生產草甘膦的企業來說,母液處理就成了難題。

    一方面,母液要結晶成高於30濃度的技術很難突破,另一方面,母液再循環處理成本很高即便是金帆達自己研發的處理系統,每噸大約也要超過2800元。

    而叫人拉走廢液傾倒掉,每噸才花100元。這些節約下來的錢,就是金帆達公司的利潤了。

    經統計,自2012年以來,一年多時間裏,僅新禾公司從金帆達運出的母液就有98車次,重量達5080噸,傾倒的結果是造成了周邊土壤和水流域的環境污染,直接經濟損失保守估計是1.5億元左右。

    那麼,金帆達公司這一年多來從中又獲得了多少非法利潤呢

    以每噸100元的價格計算,按倒在衢州境內的5000多噸來算,非法牟利1500多萬元。

    新安化工也牽涉其中

    這起案子,引起了公安部高度重視,被列爲公安部督辦案件,此案作爲全國十大污染環境案之一。公安部曾先後兩次下發密電,要求對涉及的企業單位犯罪進行專項督辦。

    就在案件調查中,今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並於6月19日正式實施。

    解釋結合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取證難、鑑定難、認定難等實際問題,對環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作了新的規定,進一步加大了打擊力度,嚴密了刑事法網。

    510專案,也是解釋出臺後的全國首例環保大案。

    警方接着調查發現,除了新禾公司,蕭山聯環化工有限公司、富陽博新化工廠、德清德興化工物資有限公司都參與到了這一“瘋狂”的生意中來。將廢液非法傾倒在城市窨井、農田、溪溝和運河內,造成衢江、運河、農田嚴重污染,傾倒數量高達3.8萬餘噸。

    衢州警方還發現,另一家杭州的上市公司“新安化工”也在列。

    這是一家和金帆達在草甘膦生產上平分秋色的行業老大,但就在510案發前,他們正找人聯繫把草甘膦母液運出去的業務。這家公司隨後被杭州警方調查,此案被稱爲“523專案”。

    今年6月21日,“新安股份”發佈公告:與本公司有倉儲業務的某公司本公司部分化工產品的中間體倉儲該公司涉嫌環境污染事件正在接受公安部門的調查,本公司下屬一工廠與該公司進行倉儲業務來往的兩名人員就該事件接受公安部門的協助調查。

    經調查,新安化工將數萬噸廢液非法傾倒在京杭大運河、衢州以及山東、江西等地,非法獲利數千萬元。目前,新安化工一名高管在逃。

    截至目前,浙江警方一共抓獲涉嫌污染環境罪的犯罪嫌疑人48人,其中衢州警方抓獲23人,杭州湖州等地警方抓獲25人。這兩起環保大案涉及到的浙江、山西、山東等地,因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保守估計達3億多元。

    目前,兩起環保大案的案卷已移送到檢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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