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閉上眼,遇見你的世界 >42.信賴保護:請對我的信任負責(5)
    儘管集團和安雅華庭項目組迅速開會,對銷售政策進行調整,實行預定房子之後,可以減緩首付款的支付之間等等政策,同時加大了優惠力度;集團法務組織培訓,對銷售人員進行新政策的宣講與解讀,甚至表示可協助有購房意向業主辦理其他房產的抵押貸款等方式籌措資金

    然而許安集團自房產新政之後,業績下滑百分之二百,成交量與業績額是集團有史以來的新開盤的項目中最低的。而項目建設的資金籌措多是銀行貸款,本身是有很大的成本,需要負擔很高的費用,財務壓力也越來越大。這樣拖下去,項目的成本也是逐漸增高的。

    政策出現的突然,業績下滑嚴重,許樂康再去完成當時許諾的業績已經是不可能。董事會上,他很誠懇的致歉。

    “公司面臨這麼大的困難,作爲董事長,我有很大的責任。之前的業績目標不可能實現,即便是市場渡過了這段觀望期,由於市場轉冷,銷售業績依舊不容樂觀。我們現在肯定是要做更困難的準備,做新的會計預估我希望大家能夠共同度過這段困難。”

    許樂康的聲音緩緩,神色黯淡,眉頭緊蹙。

    杜蘅望着許樂康,忽的想到她幾乎是沒有怎麼見過許樂康這樣的樣子之前見到的他,遇到困難是沮喪,散漫的,但是未曾有這樣的沉重。而今,他真的是在努力,想籌劃着許安集團的發展大計,卻被突如其來,從天而降的政策當頭棒喝,可以想象,他是如何的沮喪。

    此時,不管是怎麼樣的商業天才,是怎麼樣的企業,都肯定是困難的。而於孤注一擲,資金面臨困難的許安集團,毫無疑問,是雪上添霜。

    “不過,這次的困境,很大的原因是因爲政策問題,希望大家能夠理解,許總也一致在努力”季佳熙說道。

    許樂康擡手製止了季佳熙的解釋。

    事已至此,也不必解釋。

    季朝明輕輕咳了一聲:

    “政策不利,經營出現問題,這是一個企業發展存續必然面對的風險。許安集團成立起十數年,大風大浪都過來了,我相信這一次也可以過來公司面臨很大的問題,正是需要同舟共濟的時候。希望大家都能夠爲公司出謀劃策,各抒己見”

    季朝明的話,妥帖周正,得到大家的贊同。

    “許總,您不必自責,現在的狀況,我們都理解。我們會支持您的。”

    季朝明主動表態。

    何皓白等人也隨即表示着對許樂康的支持。

    之後,大家對後續的經營戰略和工作安排進行了討論。

    業績下滑,股價低落,還有st的風險,很多商業分析對許安集團的評估也是很悲觀,這又導致了投資者自信心不足,拋售股票,簡直是連鎖反應

    財務要做最緊張的,困難的資金準備,做風險測算;管理部門要整體的進行改革,削減開支;甚至,也提到了裁員。

    機構人員的改革,人事部門與法務部門都要防控風險,應對危急。裁員是聽起來就愁雲慘淡的話題,但是,人員臃腫,人浮於事的情況一直都存在,粗放經營野蠻盈利時代,這個情況不突出,此時,卻凸顯着,成爲了首當其中,必須要解決的問題。

    每件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把控的標準,公司的成本,以及防範的風險都是必須要妥善安排好的,會議結束的時候,已過了中午十二點,每個人都記錄了一堆的任務。

    許樂康與沈家旭、杜蘅等人一起喫飯,許樂康正式邀請沈家旭到集團工作,任財務經理,協助財務總監何皓白工作。沈家旭不假思索的應下,兄弟握手的時候,杜蘅再念起不過幾個月前的遺產繼承案,不勝唏噓。

    陳清穎、杜蘅代表房東阿姨與購房業主的談判沒有談攏,這本來也是在預料之中,人們不願意放棄自己的既得利益是人之常情。

    然而,出乎二人意料的是,房東阿姨一家隱瞞了很多的信息。

    這房子,當時是有兩個買主一起談的。業主自己報價是840萬,表示可以賣。其中一個買主出全款買,最多出840萬;而房東阿姨一家看中這套房子,表示願意多出20萬,貸款買。業主思慮之後,表示接受以860的成交價和貸款的方式。

    然而,卻出現了這樣的意外。

    業主最初是不肯與他們談的,後來,是房東阿姨帶着杜蘅與陳清穎登門拜訪,才肯坐下來談。

    業主義憤填膺,表示比房東還冤:

    “如果當時你們說不買,已經賣完了的,過戶都過完了,我840萬都到手了;現在倒好了,你們買不起了,還要我退定金,這個時候我賣給誰去合着損失我也一個人承擔,這合理嗎你要是不買也行。現在我要賣房子,840萬有人全款,我賣,你給我找去你找到了我都退給你們。要是沒人買,那就這樣吧,我不可能退的。”

    “合同上寫的是定金之後10天付首付,你們可是沒有付首付給我的。其實你們已經違約了,房子不賣給你,我賣給別人也不用給你們退回定金的。現在我說了,你們去找,有人買我就退給你,夠寬容了吧”

    “什麼律師不律師的,去告我吧,法院要是說讓我退,我一分鐘不耽擱你們別再找我了,這事兒沒啥可談的。”

    業主咄咄逼人,絲毫不退讓。

    事情已經陷入了僵局,抱着微渺的希望,杜蘅作爲代理人,起訴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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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sp;二十萬標的額的案子,適用簡易程序。不組織合議庭,由獨任法官審理,三個月結案。

    是以,立案不久就組織了開庭。

    法庭調解,業主不同意調解;

    開庭審理,杜蘅主張不可抗力的情勢變更導致合同履行不能,要求退款;

    被告沒有代理律師,自己堅持着按照合同白紙黑字寫的執行。

    庭審結束,被告先退庭離開。

    女法官叫杜蘅留步:

    “這個案子,也不會在再開庭了。情況我大致跟您說一下其實呢,每出來一次房產的新政策啊,或者其他部門的行政方面的新政策,肯定有相關的案件量飆升。一般來說,這樣的案件,市高院都會召開專門的會議來制定細則,規範審判的標準,也會發布有相關的會議紀要,到基層法院呢,也召開審委會的會議從大原則上來把我,法院判決無條件終止合同履行,業主要退還買主全部費用的只有一種情況,就是買主不符合購買的條件,除此之外,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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