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閉上眼,遇見你的世界 >100.法理之外,情理之中(2)
    陳清穎的講座結束之後,接受大家的諮詢。

    聽講座的大多是父母一輩六十歲左右的人,所關注的大概是房產繼承等等的問題。有些問題初看起來很簡單,但是實際操作其實很複雜。

    “我們的房子是從西二環的老房子拆遷過來的,房本寫的我和我爸的名字。我爸沒了,等我沒了,這房子就歸我兒子繼承對吧這種就很簡單沒有爭議的吧”一位老伯伯問道。

    “您的父親去世了,那麼您的母親可尚在有沒有其他的兄妹”

    熟悉業務,陳清穎周全謹慎的問道。

    “我老孃九十多了,還在世。我們那輩兒的人怎麼可能沒有其他兄弟姐妹的我有倆妹子,都結婚了還在老房子住的時候,她們就都出嫁了。”老伯道。

    “目前,您居住的房子,儘管房本上是寫了您父親與您的名字,但是,一般認定,會認定是您的父母與您共有的財產。您的父親去世了,他的份額並不能自然而然的認爲是沒有了,都給您了。他的份額會由您的母親和你們兄妹共同繼承;同時,母親的名字雖然沒有在房本上,但是這房子是您父母婚後共同財產,也是有她的份額的,同樣會出現繼承的問題而且目前的情況,是兩次繼承分割,無論哪一次,從法理上說,都會有您的妹妹的份額,所以這套房子不是您個人財產的”

    陳清穎解釋着,一邊說一邊用鋼筆在紙上畫了一張圖。

    “啊”老伯已經一頭霧水:“這可麻煩大了那我還要分給妹妹們一點錢不是我要立個遺囑孩子繼承我的房子都不成啊。這法律可是給找事兒”

    “遺產繼承涉及到訴訟時效,如果您父親去世已經超過了兩年,那麼,他們的繼承權雖然還在,但是訴訟時效已過,一旦涉及訴訟,您提出訴訟時效的抗辯,那麼您妹妹的主張不會被法院支持的。當然,如果您的妹妹願意放棄對您父親財產的繼承,可以出具一個聲明,同時,您的母親立下遺囑,財產歸您繼承,這樣的話,您就具有了目前房產全部的產權。此時,您有權利處置自己的財產”

    陳清穎一邊說着,又畫了幾條線,簡單的羅列可能,解釋。

    老伯拿着陳清穎畫的圖左看右看,反反覆覆問了許久。陳清穎回答的頗有耐心,並且向老伯解釋着訴訟時效,抗辯等等情況。

    “不管怎麼說,只要我老孃說,遺產給我繼承,那麼,沒有我妹妹的份了,是這樣”老伯化繁爲簡。

    “對的。可以這麼理解。”陳清穎回答。

    “那爲什麼還要她寫聲明放棄繼承權呢”老伯疑惑。

    “因爲訴訟時效超期,您妹妹喪失的是對遺產繼承案的勝訴權,而非喪失財產繼承權,並且在法院訴訟中,您必須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法院纔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這與繼承權本身是兩回事兒”陳清穎解釋道,力求精準。

    然而,莫說是對面是年邁的老大爺,即便是普通的非法律人,也很難明白其中的準確區別。

    “這什麼事兒扯上法律就複雜了。這擱以前哪有這麼多事兒啊”

    “兒子給老人養老送終了,繼承老人的財產,都是理所當然的。這法律上的事兒多了,誰都能爭一下了,到最後,兄弟姐妹們也就反目成仇了。”

    議論紛紛的大家,代表了洶涌民意。

    此時去解釋什麼是法律上公平公正,去解釋立法的初衷毫無意義。何況,事情的處理往往也會複雜問題簡單化,畢竟無幾家需要法官處理這些遺留問題。但是,陳清穎依舊是很細心而有耐心的講解着,不厭其煩的去講述着權利與訴訟勝負以及證明責任的區別。

    “大家面前的法官對事件本身一無所知,對我們個人的人品也一無所知。他無從分辨真假,是不是謊話,所以作爲我們,是要用證據證明我們的權利,只有能夠證明的權利才能得到法官的支持所以,有的時候大家覺得明明事實是怎麼樣的,爲什麼法官不支持,沒有出現意料之中的判決,很多時候可能是證據不足的原因呢。你只靠說,說誰誰借了我們多少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沒有借條,沒有電話錄音,沒有證據證明,法官也不能確定他是不是借錢了,所以就只能駁回起訴了”

    “也是這個理兒”

    春風化雨,在冗長細緻的解釋後,伴隨着大家恍然大悟的一聲哦,陳清穎再度受到大家的稱頌。

    “也就是說,如果人死去超過了兩年,那麼,他的父母啊孩子啊要求再分割遺產了是不是一般不可能被支持”

    一個戴着眼鏡的老太太問道。老太太語氣溫和,氣質知性。

    “一般而言是這樣的,訴訟時效已滿,就失去了勝訴權。不過訴訟時效的計算時間並不是從人死去了開始計算,而是從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大概可以理解爲繼承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了,並且財產繼承開始”

    陳清穎解釋道。

    “我家裏有一個案子,能不能請您代理”老太太問道。

    “當然可以,這是我的名片,您可以聯繫我,我們在律所詳談。”陳清穎遞出自己的名片,也掏出手機:“我記您一個聯繫方式”

    老太太接過來名片,然而,還未及說話,又被人打斷。

    “律師,律師我問您個問題啊,您看看這個傳票是怎麼個事兒我都沒打官司,爲什麼法院就要執行我的房子”一個老太太沖進來拽住了陳清穎的手臂。

    陳清穎結果文件,翻閱了一下。

    這是一份就公證債權文書申請法院執行的執行證,內容是因爲木文英以其名下位於七里河東湖社區3號

    樓1202的房間爲木書強擔保了三百萬的借款。借款人木書強與擔保人木文英共同簽署了借款協議,接受強制執行,並且該文書已經經過方圓公證處公證。目前,由於木書強不能按時歸還借款,出借人大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請執行證,要求執行擔保人的財產。

    從形式上看執行證確係真實的,然而,這位老人顯然所知甚少,背後情況一定很是複雜。

    “阿姨您別急,現在講座快結束了,您等等我,一會兒我來幫您研究您的問題。”

    陳清穎友善的說道。

    講座結束,已經近下午一點了。街道辦工作人員叫了kfc快餐,陳清穎一手啃着漢堡,一邊喝着可樂,聽木文英老人一臉茫然的說着自己手裏的執行證。

    “我沒借錢,我一分錢都沒有借啊,怎麼就讓我還錢”

    木文英手裏的只有執行證,問她借款協議擔保協議等等他一無所知。很顯然,她對自己爲木書強借款擔保的事情並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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