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閉上眼,遇見你的世界 >103.灰色愛情(3)
    陳清穎不動聲色的將一份打印材料扔到了羅小明的面前。

    “看你很無知,我不介意給你上一課。”

    陳清穎知悉的情況並不是很完整。可是,面對羅小明氣勢洶洶,即便是在有限的證據材料之下,陳清穎也要做到絕不示弱。

    陳清穎手裏的鋼筆指着羅小明面前的材料說道:

    “羅先生,我將情況都給你寫的清清楚楚了。幻境遊戲科技公司註冊在四年前,註冊資本是100萬,股東是兩個人,林子威與羅明娟。公司註冊時間是2014年6月,是工商局剛剛開始實施認繳制的時間。並且,這個公司當時沒有進行實繳出資。兩年內,從工商局公示的年報來看,公司沒有任何實際經營。羅明娟死於三年前,而當時這家公司並沒有實質價值。這些無論是從工商檔案還是銀行賬戶、稅收記錄、社保檔案等等都是有據可查,互相佐證的。”

    “兩年前,幻境遊戲公司接受天使投資人投資兩千萬,纔開始實質的運營。這其後,公司蓬勃發展,並且也再次有接受風投的投資目前公司註冊資本三千萬,但是,你姐夫股權佔比只有百分之四十五。而且,這些股權增值都發生在你姐姐去世之後。從實質上說,公司股權不涉及遺產繼承的問題。全部的材料,在行政機關的網站有據可查,這是法院判決的基礎。”

    陳清穎一邊說着,一邊隨手將重點用鋼筆圈了出來。

    “如果你們就這家公司的價值主張遺產繼承的話,你們分不到錢。”

    “羅明娟與林子威先生成婚之後,大多數時間只有林子威先生一個人在工作。二人在婚姻期間並無多少積蓄,夫妻二人名下沒有房產,也沒有車輛等資產。就粗略來看,羅明娟女士並無可繼承的遺憾。”

    陳清穎說的很篤定,儘管她並不是很清楚箇中情況顯然,羅小明更是一無所知。

    羅小明翻看着文件,將信將疑。

    “你們是林子威聘請的律師,當然是幫着他說話的。你說的我不信。”

    “去法院起訴吧,法院會給你一個公正的裁決的。你不是了嗎你不是在網上問了律師了嗎”陳清穎道。

    律師最無奈的一類當事人就是在網上百度各種問題,然後拿到自以爲是的答案去要求律師,殊不知細節和證據對判決有關鍵性作用的。何況當事人去百度的問題,去獲得的答案未必正好匹配事實。視角和立場的偏見以及法律知識的匱乏使得錯誤重重,去糾正錯誤,遠比闡述事實要辛苦。

    不過既然不是當事人,陳清穎倒是樂於見他去試錯。

    羅小明這類的人,如果只是雙方對話,他毫不講理反倒是沒有好的辦法;所以去法院訴訟倒是不失爲一種快刀。

    “你們這是打算不給錢”羅小明目光閃爍,問道。

    “從法律上來說,既然沒有遺產可以繼承,當然是不必給錢的。不過,林先生一家都很同情您的父母老年喪女的不幸遭遇,願意給予一部分援助,但是也僅此而已。”

    陳清穎道。

    “我不信,我不答應”羅小明道。

    “這本來跟你沒有關係,也不該跟你談的。我們願意跟你說這些話,是因爲你是羅明娟的弟弟,我們顧及也是羅先生您的父母能夠安享晚年如果您不願意,我們不會就此事與您協商。”陳清穎很是果決。

    “我姐嫁給了林子威,入門沒多久就抑鬱了,就自殺了,現在還假惺惺的說是讓我爸媽安享晚年。是他害死我姐心裏有愧吧想給多少就給多少,打發要飯的啊,你們想得美。”羅小明嘴角上揚,一副混不吝的模樣。

    “沒人害你姐”張嵐急急的道,不願意兒子蒙受不白之冤。

    “你說這些對於你們拿到的錢毫無價值,你要是想實現你的目的吧,去起訴吧。”

    陳清穎道。對方既然是冷血,就必須表現出比他更冷靜,鎮定。

    與這樣的人的談判絕對不會一次兩次就能夠達成協議的,那麼一開始絕對不能示弱。

    “你們等着我總是有辦法的我得叫你們這些人面獸心的人身敗名裂不是林子威不願意讓我說我姐姐和他的事兒麼,我偏要說。起訴就起訴,我怕誰啊”

    羅小明嚷嚷着,儘管說狠話,但是氣勢也很弱。

    “請便我只是友善的提醒一句,如果您敢用非法的手段,就要有坐牢的打算。我們本是有誠意解決問題的”陳清穎道,目光灼灼。

    羅小明氣哼哼的轉身離去。

    “陳律師,謝謝您”張嵐誠意道謝,她看得出來陳清穎的策略。這位退休老教師始終有着彬彬有禮的風度。

    陳清穎莞爾:“職責所在,是我應當做的。不過正向您所說的,羅家的人絕非是講理的良善的人,恐怕不是常理能夠解決的,也不是一時半刻能夠解決的。您不要太心急最重要的還是您與林先生交流妥當,有一個合適的解決方案,不要被這事兒困擾。法律上的事情,我可以幫您處理,但是也需要林先生來確認準確的情況,提供證據。”

    今天的材料用來談判震懾羅小明綽綽有餘,但是作爲呈堂證供依舊有不足,更何況林子威一直不露面,很多事實陳清穎不是很清楚,一旦涉訴是非常被動的。

    張嵐沉沉的嗯了一聲,顯然並沒有十足的把握說服兒子。

    顯然,對於兒子的婚姻,張嵐始終都有隱瞞。不過,律師與當事人的信任關係並不是理所當然的就會建立,也如人與人的信任一樣,需要交流。從事家事領域,陳清穎熟知這些,並沒有多問。

    陳清穎與張嵐道別,說話間,張嵐手機響了。

    “張大姐啊,我來幼兒園沒有接到婷婷啊,老師說她半小時前就被人接走了,說是她外婆接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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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p;張嵐來律師事務所,將接送孫女的事情託付給了鄰居。然而,中午去接林雅婷的鄰居卻被告知婷婷已經被接走。

    張嵐瞪大眼睛,陡然色變很是驚慌。

    “他們怎麼能這麼幹就算是爲了錢,他們跟我們耍無賴跟我們鬧,也不折騰小孩子啊”

    事態緊急,陳清穎與張嵐連忙趕去了林雅婷上學的幼兒園。

    一路上,張嵐跟羅小明和羅母打電話聯繫,問詢情況,得到的回覆是沒有去接婷婷,婷婷沒有在他們那裏。無論張嵐怎麼問,是怒斥是哀求,對方都言之鑿鑿,表示沒有見到婷婷。

    “婷婷會不會跟着別人走了有沒有她熟悉的其他親戚”陳清穎也很是擔憂。

    “不對,婷婷不會跟別人走的她很少跟人說話的,不是認識的人根本帶不走她。她也沒有更相熟的親戚。”張嵐很是擔憂,再度撥打羅小明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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