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未成年的少女,韋達的舉動是試探性的。韋達的行爲,招致羅明娟極力的反抗。然而,出乎羅明娟的意料的是,是他的父母勸說女兒不要反抗。要有“策略”,要懂得成大事就要忍耐別人不能忍耐的事情;要懂得得失;要抓住機會
十幾歲的少女再是聰明,也並不能夠完全獨立於大人的影響,指揮,控制,哪怕是她隱約覺得不安,不妥當。
她不便跟人說起,也羞於求救於人,她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躲閃。
“我知道這些事情的時候,已經太晚了。傷害已經在那裏,如跗骨之蛆因爲那次很偶然的打架,她和韋達徹底翻臉了。她也想過好好的上學,過普通的人生。可是,一個人的命運大多時候不是自己可以做主的,一個人的選擇也不是自己做出的。她生活在一個非常畸形的家庭,家裏人對她的影響非常的惡劣。他們決定了她的思想,也就決定了她的命運與人生。這些影響太重要了思想認知一旦形成,很難更改,會沿着路越走越遠,越錯越遠。”
“初中高中時候,她一直生活在家人的指責裏。他們甚至責備她,以爲她的自私,不肯好好的跳舞,連累一家人受窮。這樣的教育之下,她也會這樣的認爲的”
林子威緩緩道來,綿延的愁緒與哀傷。
“讀大學,已經過了十八歲成年了。從小就開始賺錢的她理所當然的認爲是可以給家裏人賺錢的。於是,在大學的時候,當韋達再次出現帶他去香港拍戲的時候,她輕易的妥協,也輕易的上當了一步踏錯,就走向了深淵。”
“拍了三級片,韋達手裏有很多可以要挾她的東西,她已經沒有退路了。韋達去美國鍍金,也要她不能離開,帶她同去。可是,韋達對她並不好,而且本性難改,招蜂引蝶,甚至,還帶了鬼妹一起”
林子威的面容有些猙獰,陳清穎也沉默着。陳清穎不知道是該繼續聽林子威的傾訴,還是打斷他這些顯然與案件無關,如果他不想說,是不必說的。
“韋達因爲吸毒被拘捕,被判強制戒毒六個月。她被社工救助,之後,輾轉由華人組織向她提供援助。我曾見過最初接觸她的社工,當時,她猶如驚弓之鳥,情緒也在崩潰的邊緣。”
“那六個月的時間裏,我帶着了明娟戒毒,求醫,診療。我們度過了非常快樂的生活。她好轉起來的時候,我去工作,她做飯等我回家,真的是最美好的回憶了。於是,我們決定結婚了。當時,距離韋達出獄的時間已經越來越近,明娟又陷入了恐慌與不安,抑鬱症一度加劇。爲她考慮,我們迅速的結婚,回國。”
“回到國內,我們以爲能夠過上正常的生活。我想創業,幻境遊戲就是那時候註冊的。不過,當時條件不成熟,就沒有繼續做下去。憑藉之前的背景,我拿到了一家遊戲公司的高薪offer,很高層的崗位,工作變得很忙;她懷孕了,全職在家養胎,備孕。我努力的工作賺錢,改善我們的生活,她經營我們的家庭,我們相親相愛,崇敬我們的未來,想象的就是這麼美好我以爲一切都正常起來,都朝着好的方向發展。是的,正常生活的只有我自己,其他的都是我以爲,以及她強裝出來的。”
“其實,我們回國之後三四個月,韋達就回國了。他開始偷偷摸摸的找她,要挾她做很多事兒她從沒有跟我說過,我毫不知情。她承擔怎麼樣壓力,怎麼樣的周旋應對,我都一無所知。她深度抑鬱,曾經多次去看醫生,也並不教我知道。我只知道的時候只有結果,她自殺了”
說出最後三個字,林子威有清淚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