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請個律師打官司 >第一百九十五章劉大豹殺人案一審
    “唉,不是我不想修,那是沒法修。現在的料子錢越來越貴,人工費也越來越貴,你們自己可以去問一問,訂合同的時候是什麼價,現在是什麼價。你們不給我錢,我拿什麼去買料子?拿什麼去找工人來修呢?”張學房語氣中也充滿了無可奈何。

    “老同學,你如果不給我們把房子修好,不通過驗收,我們怎麼會給你錢呢?現在教育局已經非常關注這件事了,我們如果把錢付了,教育局能讓我們嗎?阿房啊,你的杯子裏留那麼多酒,想幹什麼?咱弟兄喝酒可不帶耍心眼兒的。”鈕玉吉端起自己喝乾的杯子向張學房亮了亮,還故意將杯子翻轉過來,讓張學房看到杯中滴不出一滴酒來。

    “不好意思,我被酒嗆了一下,不是故意的。你們如果不把欠我的二十萬付給我,我沒法給你修,老同學。實在對不起呀!如果你把錢付了,我馬上找人修。包你滿意,阿吉。”張學房端起杯子,一口喝乾了杯中的餘酒。

    “六月三日上午就要開庭了。如果你們還是商量不好的話,就不好辦了。”阿蠻從張學房面前的桌子上拿過酒瓶,把桌上的三隻空杯又滿了起來。

    “你二位老同學光看到我表面的光鮮,你們不知道。我心中的苦啊!你們在家過年的時候,我都得出去躲債呀。欠工人那麼多的工資,我該怎麼交代?大校長啊,老同學,求求你啦!你只要幫我過了這一關,什麼都好說呀。”張學房看起來已經有了三分醉意,那張圓臉像只熟透的蘋果。

    “對不起,阿房。你如果不修的話,我們不可能付錢給你的。工程不經過驗收合格。我把錢付給了你,怎麼給教育局領導交代呢?你給李校長那十萬塊錢的好處費,我可是沒見到一分吶。現在李校長也死了。這是和我沒關係吧?老同學。”聽這話口,鈕玉吉也喝了不少。因爲他連十萬塊錢好處費的事兒都扯了出來。

    “你得沒得到錢我心裏有數。我想提醒你一句,大校長。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爲呀!趙大紅親自送的這筆錢。趙大紅回來給我說過了,分給你四萬,分給李校長六萬,他是把錢分好了,放在你們的辦公桌上的。趙大紅能騙我嗎?阿吉呀!”張學房自己端起酒杯一口喝了下去。然後把個空杯子朝阿蠻面前一頓:“阿蠻兄弟給我斟上,今天咱三人不醉不歸。誰他媽要是賴人,誰是王八蛋。”

    “阿房,你喝多了。不能再喝了。”阿蠻說道。

    “你這是在威脅我嗎?我鈕玉吉是喫飯長大的,可不是被你嚇大的。老同學,你要這樣說,那咱們就把官司打下去吧。”鈕玉吉也端起酒杯,自己喝了下去:“阿蠻吶,把我的也斟上。看誰是王八蛋!”

    “阿吉呀,你也別逞能了。”阿蠻在旁邊勸道。

    “阿蠻,你感覺你那個官司能贏嗎?要是打輸了官司,你那張老臉朝哪兒擱呀?律師可是喫臉面飯的職業。你那老用眼瞪着我幹什麼?我和大校長的酒都喝乾了,你愣着幹什麼?快把酒斟上。”張學房用喝的通紅的一雙眼睛望了一下阿蠻。

    阿蠻無奈,將兩隻空杯子都斟上了酒。

    “張學房,我鈕玉吉是身正不怕影子斜。那咱們就騎驢看唱本——走着瞧吧。”鈕玉吉說完,拉起阿蠻就走,留下了愣愣的張學房。

    轉眼到了五月十六日,上午九時,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正在開庭審理劉大豹涉嫌故意殺人一案。

    劉大豹已經上了手銬腳鐐,坐在了爲他準備的站籠裏,兩條腿不時的抖動幾下,眼睛不時地掃一眼審判席。

    “請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譚萬春庭長聲音宏亮地說。

    “……被告人劉大豹目無國法,對其妹劉小云擅用私刑,殺害其妹劉小云,其罪惡深重,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建議法院判處死刑……”公訴人王發奎聲音激昂地宣讀着公訴書。

    “被告人劉大豹,你對公訴人指控你犯殺人罪什麼意見?”譚庭長問道。

    “我沒有殺人,我妹妹不是我殺的。”劉大豹大聲喊道:“我冤枉啊!……”

    “請公訴人舉證?”譚萬春有條不紊的指揮着庭審。

    ……

    請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譚庭長道。

    “指控被告人劉大豹殺害其妹劉小云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其一,屍源不明,當晚被殺於劉小云房內的人是不是劉小云,並無相關證據證明,只有查明被殺害的人是誰才能夠偵破案件。此案目前屬尚未偵破狀態;其二,僅憑目前在現場留下的腳印、指紋等痕跡物證和留在捆綁繩索上的人體碎屑DNA鑑定尚不足以證實劉大豹實施了殺人行爲,殺人動機也不明確……”阿蠻初步提出了自己的主要觀點,然後就上述觀點展開了闡述。

    “現在休庭,請各位訴訟參與人休息半小時,等待宣判!”譚庭長敲響了法槌。

    過了半小時,譚萬春和兩名審判員重新步入法庭,譚萬春敲響了開庭法槌後,沉聲宣判道:“經合議庭合議,本院認爲,公訴人指控被告人劉大豹犯故意殺人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劉大豹犯故意殺人罪,罪名成立。辯護人的辯護觀點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依法不予採信。但劉大豹系間接故意殺人,其主觀惡意不是很大,根據我國刑法慎殺少殺的基本原則,判決如下——

    劉大豹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本判決書之日起十日內上訴於濱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閉庭!”譚萬春又一次敲響了法槌!

    “什麼?無期徒刑?我冤枉啊!”劉大豹一聽,用雙手拼命地拍打着站籠,撕扯着喉嚨拼命地喊了起來!

    “不許亂動!”兩名執勤法警迅速將劉大豹拽出站籠,押出了法庭,押上了停在法庭門外的警車上,飛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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