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請個律師打官司 >第二百九十九章林志案抗訴審
    二00四年一月六日上午九時,由濱江省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的林志涉嫌故意殺人一案在濱江省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開庭審理。

    “請公訴人提出公訴意見?”審判長韓雲飛指令道。

    “根據重新查明的事實,原一二審和再審判決均錯誤,指控林志犯故意殺人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現請求撤銷原一二審及再審判決,宣告林志無罪。”公訴人萬子湘仍然是簡要敘述了抗訴的主要內容。

    “請林志發表意見?”韓法官按程序徵求林志意見。

    “我不同意公訴人的意見,我有罪,人是我殺的。”林志此言一出,在聽衆席上的林子慶和林大中立即坐不住了。

    “什麼?什麼?老爸,你再重說一遍!你是不是搞錯了?公訴人說你無罪,你怎麼還反對呀?”林大忠此時也顧不得法庭禮儀了,他在聽衆席上騰地站了起來。

    “林志,你再重說一遍你的意見。”法官似乎也感覺自己聽錯了。

    “我不同意公訴人的意見,人是我殺的,與別人無關。我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我這叫罪有應得!”林志又說了一遍自己的意見。

    “爸爸,你糊塗呀,怪不得李律師拒絕爲我們辯護。我開始還懷疑小張律師傳給爺爺的話,看起來,這都是真的。你,你爲什麼要這樣,明明真兇已投案自首。你爲什麼要替真兇頂罪?”林大中在聽衆席上喊道。

    “請遵守法庭紀律,剋制情緒,配合本庭審理。下邊請公訴人舉證?”

    公訴人點了點頭,向法庭舉證三組證據,第一組證據是林志申請再審和上訴的相關材料,證明林志本人曾經否認殺人的事實。第二組證據是周旺旺供述的殺人經過。第三組證據是現場勘查報告,各種鑑定報告。證明本案的真兇爲周旺旺。

    “請林志質證?”韓法官道。

    “人是我殺的,我以前翻供是想逃避法律的制裁。至於周旺旺供述人是他殺的不屬實,他是我哥哥,想替我頂罪的,他沒有殺人!我哥哥那纔是胡說八道,他精神不正常,平時就是傻傻的。法官同志,如果你不信的話,可以隨便下去調查。附近十里八鄉的老百姓沒有不知道他是周傻子的。”林志道。

    身份證-五六三七四三六七五

    “根據控方申請,本庭傳喚證人張花花出庭作證,帶證人張花花——”韓庭長下令道。

    值班法警一聽,立即到庭外將張花花帶進了法庭,法警示意她坐在證人席上坐下。

    “請證人陳述案件事實?”韓庭長向證人張花花說道。

    “我主要陳述什麼?”張花花疑惑地問。

    “你說一下林志的妻子張巧巧出事那天晚上的情況?”公訴人問。

    “好的,張巧巧出事的那天晚上,我正在家喫晚飯。周旺旺找到我,讓我把林志找到我家裏。不管採取什麼手法,一定要把他從晚上八點控制到第二天早上,而且必須在我的家中。不能離開。這件事情還要讓我保密,不準告訴任何人。這件事情辦成了,給我一千元的好處費。於是我就馬上到林志家,找到林志。就把林志叫到我家裏。開始是陪林志喝酒。喝過酒之後,就在我的牀上睡覺。到次日凌晨三四點鐘,林志怎麼都要回去!我也攔不住。沒辦法,林志就回去了。爲了這件事,周旺旺不僅沒有給我錢,還狠狠的罵了我一頓。說我不會辦事,沒有把林志留到天亮。”張花花用平緩的語氣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遍。

    “證人,你是否能夠確認林志在張巧巧出事的那天晚上一直在你的家中?”公訴人問。

    “這百分之百能夠確認。”張花花回道。

    “你剛纔所說的睡覺是否包括髮生關係?”公訴人又問。

    “是的。”張花花低下頭,小聲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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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公訴人和林志分別發表對證人證言的質證意見。”韓法官道。

    “我們對證人證言沒有任何異議。證人能夠證明林志沒有作案的時間。而且能夠證明周旺旺利用張花花拖住林志,防止自己案發,替自己作案打掩護的事實。因爲正常情況下,如果林志那天晚上不出去的話,他的老婆就有可能不會遇害。另外,證人證言與周旺旺的供述相一致,也能夠證明證人證言具有真實性。”公訴人道。

    “證人胡說八道。我那天根本就沒有在證人家裏。我當時已經殺人了,怎麼可能再到證人家裏去呢?我不認可證人證言。”林志道。

    ……

    “剛纔休庭期間,合議庭做了充分的合議。認爲指控林志犯故意殺人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公訴人的觀點依法能夠成立。故此,判決如下:

    宣告林志無罪。本判決爲終審判決。閉庭!”韓法官敲響了法錘,然後同另外兩名合議庭的組成人員轉身離開了法庭。

    兩名值班法警迅速打開站籠,其中的一位值班法警客氣的給林志說:“林志同志,恭喜你,你自由了。”

    “我有罪!我有罪!求求你們,判我有罪吧。我不能走!我不能走啊!”林志雙手抓住站籠的邊緣,放聲大哭,不願意離開法庭。

    “爸爸,抓緊走吧,你要幹什麼?人家法院的工作人員下邊還有事呢,你這不是耽誤人家事兒嗎?”林大中上前拽着林志的胳膊向外拉,林子慶也上來幫忙推林志的後背。祖孫倆拼命的把林志弄出了法庭。

    “大中,你這個混小子,你這個混帳啊!你這樣做會害死你大爺的。你知不知道,我再有幾年就服刑期滿,要出來了,你大爺的這條命會保不住的。我只是因爲家庭矛盾殺人,而他卻不一樣啊,我的兒子,你懂不懂啊?我要申訴,我要申訴啊。”林志哭喊着不肯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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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爸,你還是先顧你自己吧,我大爺的事,另外再說吧。你不要考慮的太多,走一步說一步話吧。”林大中將林志推進了等在法院門外的轎車內。

    司機啓動轎車,立即飛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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