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請個律師打官司 >第三百三十五章張大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的…
    對阿花控告的張大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一案,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後,依照程序,阿花向臨海縣檢察院申請監督立案。

    臨海縣檢察院經過反覆研究,認爲張大發沒有犯罪事實,給出了檢察決定:臨海縣公安局不立案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決定不予監督立案。如果申請人認爲張大發構成犯罪,可以向臨海縣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萬般無奈之下,阿花只好向臨海縣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訴。

    二00五年九月八日下午四時,臨海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在第二法庭開庭審理的該案。

    “被告人張大發持有案涉房產的合法所有權證。不構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張大發聘請的代理律師何志在聽完自訴人的代理人季東明律師讀完自訴狀後,簡要的答辯道。

    馬樓兒建議阿花請阿蠻作爲其代理人,但阿花怕阿蠻對案涉房屋有不軌之心。自己聘請了季東明律師代理案件。

    “請自訴人舉證?”審判長董興才道。

    “第一組證據是案涉房產的原房產證。證明自訴人具有合法的居住權。第二組證據是照片若干張。其內容均爲被告人侵佔使用案涉房產的相關內容。證明被告人張大發侵佔案涉房屋的相關情況。第三組證據是公安機關,檢察院的不立案決定相關材料。”季東明邊說邊將相關證據遞交給了法庭。

    “請被告人質證?”董興纔將證據交給了何志。

    “自訴人所舉的第一組證據已經經過公告,被相關國家機關撤銷了。純屬法律上的無效證據。根本不能作爲證據使用。對自訴人所舉的第二組證據的真實性沒有異議,但是並不能證明自訴人的觀點。儘管被告人的做法欠妥,但是並沒有侵犯他人住宅的故意。第三組證據恰恰能夠證明我方的觀點,連公安機關和檢察院都認爲我方不構成犯罪,說明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的決定是正確的。”何志神情冷漠的提出了自己的質證意見。

    ……

    濱江省醫院燒傷科病房。

    “請醫護人員彙報一下陳兵同志目前的傷情。”李志國局長用溫和的目光掃視了一下面前的這位主治醫生。

    “雙目失明,全身大面積二度燒傷。生殖器部分缺損,已經喪失全部功能。如果按照殘疾等級的話,至少構成四級傷殘。當然,重傷是毫無疑問的了。”主治醫師用遺憾的語氣答道。

    “這個女人真是太狠心了呀,目前我們已經把所有的親戚朋友都借遍了。醫療費已經花了二十多萬。現在還差十萬塊錢。你說這日子可叫咱咋過呀?”陳兵的母親,七十多歲的老太太在一旁哭嚎了起來。

    “按照法律規定,你們現在必須先申請或同意對陳兵傷情進行鑑定。以確定傷害的程度和傷殘的等級。否則下一步司法程序將無法展開。”李志國局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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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我們還是算了吧。我這出院以後還得長期有人護理。如果把桂兒再抓進去判了刑,你老人家那麼大年齡,再來照顧我。那更不是個辦法呀。”躺在牀上的陳兵喃喃低語道。

    “這麼狠心的女人,不把她抓進去坐牢,我心裏不甘吶。”老太太的眼淚像水一樣的流了出來。

    “娘,我也巴不得讓她去做牢。但咱們家的這種情況在這個地方。如果把桂兒抓了進去,下邊的日子就沒法過了。”陳兵還是輕聲說道。

    “你們再好好考慮考慮吧。如果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必須對陳兵的傷情進行鑑定。不然的話,指控犯罪的證據不足,將來法庭那一關也是過不了的。”坐在李志國旁邊的刑警大隊長馬大兵也道。

    “我們還是算了吧。我們就這樣了,不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了。”陳兵道。

    “那我們就先回去了,你們再考慮考慮。一旦有什麼新的想法,馬上和我們公安機關聯繫。”李志國邊說邊站了起來,和馬大兵一起離開了醫院。

    “請雙方律師先圍繞自訴人所居住的住宅是否合法進行辯論?”董興才副院長道。

    “在未經過合法交付之前,自訴人所居住的住宅是合法的。”季東明道。

    “自訴人居住案涉房屋是否合法不能以是否對外交付爲準。被告人張大發已經擁有了案涉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其對自己擁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行使居住權肯定是合法的。而對方現在等於住在我方的房子內,肯定是不合法的。”何志針鋒相對的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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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議庭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剛纔休庭期間進行充分的合議。本院認爲指控被告人張大發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故此判決如下:

    駁回自訴人的自訴請求。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本判決送達之日起十日內,上訴於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閉庭!”董興才敲響了法槌。

    “這,這可怎麼辦呢?”一聽到自己敗訴的判決,阿花額頭上的汗珠便滾落了下來。

    “阿花,你也別太着急。現在着急也於事無補。一審只能這樣了。我們還是上訴吧!上訴以後看看二審法官的意見再說。”季東明輕聲安慰阿花道。

    “媽媽,爸爸早就在我們學校的旁邊買了一座很大很大的房子。我去看過的,可漂亮了。我們還是到爸爸的房子裏去住吧。我們總不能老住外婆家吧!”旁邊的亮亮拽着媽媽的衣襟說。

    “唉,你爸爸現在不可能讓我們進去住的。他頭幾天還說要僱了個保姆。他如果同意咱娘倆進去住,就不會有僱保姆這個想法了。”阿花有些傷心的說。

    “媽媽,沒事的,我去找爸爸商量商量,爸爸最聽我的話了。爸爸會讓我們去住的。再說了你去哄小弟弟,爸爸就不用僱小保姆了!”亮亮噘起了小嘴,有些不服的說。

    “唉,那你過兩天就找你爸說說試試。”阿花無奈地嘆了口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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