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請個律師打官司 >第三百五十章葛天喜案二審
    00六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葛天喜意外死亡案的二審案件在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聽審席上坐的是滿滿當當。

    新任審判員趙梅擔任審判長,主審該案,她猛地的敲擊法槌,臺下雜亂的議論聲嘎然而止。

    “現在開庭,請上訴人發表上訴意見?“趙梅掃視一下庭審的會場,啓動了庭審程序。

    “一審判決我方承擔責任過大,判決賠償數額過低,顯失公平。被上訴人在本案中均有過錯,其過錯責任均明顯較大,故此,原審判決沒有尊重事實和法律,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支持上訴人的全部訴求。“上訴方聘請的李慶律師發表了上訴的請求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請被上訴人分別答辯?“趙梅指令道。

    “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我作爲被上訴人,在本案中不存在任何過錯。上訴人的上訴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二審法院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劉大權的語氣中仍透露着十分的不滿,不過比一審答辯多了幾分自信的神情。

    “同劉律師意見!“王明先科長面無表情地應了一句,便不再做聲了。

    “大聖湖作爲全縣人民唯一的飲水資源,向來是不準游泳的。葛天喜無視禁令,溺死於湖中,我方無責任,但一審判決的賠償數額,我方勉強可以接受。故此,我方沒有提出上訴。上訴人的上訴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於駁回!“阿蠻作爲大聖湖風景管理區的代理律師從容答道。

    “二審期間,各方是否有新的證據向本庭舉證?“趙梅又問。

    “沒有“各方均回道。

    “本案爭議焦點爲:原審判決數額是否適當?劉大權和王明先是否應該承擔本案的賠償責任。請各方圍繞爭議焦點進行法庭辯論?”趙梅自信地把庭審活動推到了下一個程序...濱江東明律師事務所主任辦公室。

    “李主任,我想知道,我交給你的欠條可是原件,現在這份鑑定書我就看不懂了,鑑定結論怎麼會變成複印件呢?“徐帥奇陰沉着臉問道。

    “你什麼時候交給我過材料,徐先生,你是不是記錯了?“阿蠻冷聲反問。

    “如果說我沒有交給你證據原件的話,我想知道,你向法院出示的證據是哪來的?

    徐帥奇仍舊本着一副陰的出水的面孔。

    “徐先生,我知道你在使用手機錄音。我現在可以不回答你這個問題。我叫你的兄弟來回答吧。“阿蠻邊說邊掏出手機,撥通了張大勇的電話,讓張大勇過來一趟。

    十多分鐘以後,張大勇火急火燎的推門走進了阿蠻的辦公室:“哎呀,我說弟弟。

    你在這裏幹什麼?老表叔已經把法院的鑑定書給我看過了!你那是怎麼回事呀?開庭的時候,人家劉三虎一口咬定錢已經給你了,你怎麼還去告人家?“

    “大哥,我和律師之間的事,你最好不要插手。我現在把欠條原件交給了律師,現在律師把我的原件變成了複印件。我想搞清楚這裏是什麼貓膩?“徐帥奇站在阿蠻的辦公桌前,想盡量的把身體靠近阿蠻。阿蠻知道他的上衣口袋裏肯定裝着一支錄音筆。他靠近阿蠻的目的是想使他的錄音音質再好一點。

    “我說弟弟呀,你不要胡說八道好不好?你什麼時候把欠條的原件交給老表叔了?

    你把你的所謂的欠條原件交給了我,我又轉交給老表叔的。咱兄弟做事要憑良心,可不能去賴人家呀。兩萬塊錢不是很大的數目,如果你缺錢,哥可以給你。“張大勇拿起飲水機上的紙杯接了三杯水,分別給阿蠻和他的弟弟一杯。然後他自己找了一個座位坐了下來,一口氣喝乾了杯中的水,把空紙杯放到前面的桌子上。

    “大哥,我實在是搞不明白,你怎麼老替外人說話呢?“徐帥奇的語氣中帶了三分惱怒。

    “弟弟,我要問你一句,這裏誰是外人?你是說老表叔嗎?不講老表叔的父親,也就是我們的表爺爺從小是怎樣照顧我們兄弟的。就是老表叔本人,爲我們公司辛辛苦苦幹了這麼多年的法律顧問,對我們也是恩重如山吶,怎麼能說他是外人呢?弟弟,人在做,天在看,離地三尺有神靈。我們兄弟千萬不能幹壞良心的事啊!“張大勇拿起放在桌上的空紙杯,又了走過來,從飲水機裏接了一杯水,端了回去,在座位上坐了下來喝了一口,然後對徐帥奇語重心長的說。

    “大哥,那是你和二哥小勇的事,與我何干?你今天就是說破大天,我也要求律師賠償我的損失,如果律師不答應我的請求,我就到法院去起訴!“徐帥奇惱怒地說。

    “你敢!“張大勇一聽,也怒火中燒,他“噌“站了起來,將手中的水杯向徐帥奇砸了過去。

    “張大勇,你敢打我!你給我記住,你要爲今天的行爲付出代價的。“徐帥奇哼了聲,轉身氣哼哼地走出了阿蠻的辦公室張大勇一看,立馬跟着追子出去“剛纔合議庭在休庭期間,進行了充分的合議。本院認爲,劉大權和王明先已經盡到了同泳人的責任。二被上訴人在本案中沒有過錯。原審法院沒有判決二被上訴人承擔責任是正確的。但原審法院判決第三被上訴人大聖湖風景區管理委員會承擔責任過小,故此判決如下:,撤銷原一審判決。

    二,大聖湖風景區管理委員會在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償上訴人各項損失人民幣八萬元整。駁回上訴人的其他訴訟請求。

    本判決爲終審判決。閉庭!“審判長趙梅敲響了法槌。

    “一條人命,難道就值八萬塊錢嗎?我不服,我要申訴。“葛天喜的兒捶胸頓足,表達着他的不滿。

    “庭審結束,請各位當事人簽完字後,自覺離開法庭。“一名法警走過來面帶怒意地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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