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請個律師打官司 >第三百八十八章星河所上訴案二審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時,濱江星河律師事務所提起上訴的其與孫海服務合同糾紛案的二審在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進行。

    “請上訴人發表上訴意見?”審判長趙梅道。

    “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見證律師只能如實將當事人實際發生的行爲做好見證記錄。而無法直接代替當事人做見證業務。在齊大紅已經無力握筆的情況下,見證律師只能讓別人代寫她的名字,然後由她在自己的名字上捺上指印。見證律師已經盡到了謹慎注意的義務。在辦理業務的過程中不存在任何過錯。原審法院適用法律也是錯誤的。原審法院認爲原見證業務違反了時空相一致的原則,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純屬法官主觀臆斷。故此,請求二審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改判,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何志作爲濱江星河律師事務所的代理律師朗聲發表了自己的上訴意見。

    三百萬的鉅額賠償,同時,合夥人之間的巨大壓力使他最近有些喘不過氣來。何志現在幾乎生活在一種巨大的恐懼之中,他知道這個官司一旦輸了,意味着什麼。他現在只想通過自己的朗聲發言,緩解一下自己的壓力。

    “請被上訴人發表答辯意見。”趙梅審判長又道。

    “上訴人沒有製作談話筆錄,也沒有進行任何錄音錄像。本來應該在齊大紅住處實地完成的見證業務,上訴人的見證實操律師何志,也就是今天出庭的何律師,竟然分作兩次兩地去完成,公然違反時空相一致的遺囑見證規則,導致齊大紅所立遺囑無效。給被上訴人孫海造成了巨大損失,理應賠償,一審判決並無任何不妥之處。”金剛鑽是搖頭晃腦,絲毫不讓何志。在金剛鑽的眼中,何志就是一條落水狗。他恨不得一棍子砸死何志,一錘定音,以決勝負!

    孫海孫榮姐弟倆找了兩次阿蠻,阿蠻考慮到何志畢竟是他的老同事,就建議他們到市區請律師。於是姐弟倆就找到了金剛鑽。

    ……

    濱江星河律師事務所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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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起來我們這個案子二審贏的可能性不大呀。”丁山向李慶晃了晃手中的一審判決書,一屁股坐到了會議桌旁。

    “我感覺一審判決還是有問題的。他們姐弟仨爭奪的房產本來價值就是那麼多,只是分配比例和數額的問題。現在一審法院卻讓我們所承擔賠償責任,等於在這些財產當中又加進去了一部分財產。這豈不是使他們爭奪的遺產發生了膨脹?”李慶拖了張椅子坐到了丁山的對面。

    “現在法官沒有把他們姐弟仨當成一個主體,而是當成了三個不同的主體。法官認爲孫海目前受到的損失是何志違規的見證行爲所導致的。這個案子的關鍵是何志的見證行爲是否存在過錯,這種過錯是否導致孫海的損失?”丁山站起來,把手中的判決書推到了李慶面前的會議桌上。然後轉身走到飲水機旁,在飲水機上用一次性紙杯接了兩杯水,放到李慶面前一杯。另一杯放到了自己的面前,然後喝了一口。

    “如果從這個角度而言,二審我們所輸的可能性仍然很大,現在問題是如果這個官司輸了,這個賠償問題如何解決呢?丁主任。”李慶翻了翻眼前的判決書,喝了一口水,不動聲色的提出了自己的問題。

    “那還用說嗎?肯定應該由何志來承擔這筆賠償費用,和我們兩個合夥人無關。這件事又不是我們兩個合夥人做的。”丁山語氣急促起來,臉色漲的有些發紅。他知道這纔是問題的關鍵!

    “但何志的意見卻和你說的大相徑庭。上天我用這個問題試探了一下他。他的態度很明確,他說應該由我們三位合夥人平均承擔。因爲自從阿蠻走了以後,我們三人已經平均分攤了股份。這是他在執行合夥事務中所出的事,不應該由他單獨承擔!”李慶的語氣中也帶着明顯的不滿。

    看起來,再老實的人,只要觸碰了他的利益,他還是會感到痛的!

    “簡直是胡扯八道!三百萬吶,這可不是個小數字啊,我的李主任。何志這老小子說的到輕巧。我們三位合夥人幹了那麼長時間的律師,誰掙到了三百萬?就是每人一百萬,也是個天文數字呀。何志的意思那就是叫我們傾家蕩產!反正我是絕不同意的!”丁山越說越激動,把杯中的水一飲而盡,然後站起來,“咚”的一聲把空紙杯摔到了地上。

    “下次要是再說這樣的混賬話,我也不能讓他!但是這樣下去,我們星河所怎麼辦呢?”李慶憂心忡忡的問道。

    “李主任,我們現在也管不了那麼多了。反正我們不能同意何志的方案,否則我們都會傾家蕩產的,我們一家老小喝西北風去嗎?”丁山激動的聲音都有些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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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倒是有個不成熟的想法,丁主任,你看咋樣?”李慶又抽出一個紙杯,爲丁山重新倒了一杯水。遞到丁山的面前,示意丁山不要激動,坐下慢慢說話。

    “什麼想法?李主任,你倒是說出來聽聽。”丁山有些感激的喝了口水,用歉意的目光望了一眼李慶。

    ……

    “合議庭在作出判決前想最後徵詢一下雙方當事人意見,能否調解一下?”審判長趙梅問。

    “不同意調解!”雙方几乎同時應道。

    “既然無法調解,那就判決吧!經合議庭合議,上訴人在爲齊大紅做遺囑見證業務中明顯違反操作規程,存在過錯,且其過錯與被上訴人孫海的經濟損失之間有因果聯繫。一審判決並無不當,故此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判決爲終審判決。閉庭!”趙梅敲響了法槌。

    何志的腦袋“嗡”的響了一下,身體巨烈地晃了幾晃,他幾乎沒有站住:“趙庭長,這,這樣判決如何向律師界交代?你們這是加重了律師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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