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請個律師打官司 >第四百一十六章錢大路受賄案一審與張志文的…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時,錢大路受賄案在臨海縣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

    “錢大路,公訴書指控你犯受賄罪,共計受賄人民幣一萬元,你是什麼意見?”審判長孫兵在公訴人讀完公訴書後沉聲發問。

    “我認罪認罰,我一時糊塗,對不起組織和人民對我的培養。”錢大路痛悔道。

    “錢大路,你除了因爲爲牛三見丈量土地這件事,收取牛三見賄賂款一萬元之外,還有其他受賄行爲嗎?”公訴人王發奎問。

    “沒有,絕對沒有,我是一時豬油蒙了心!”錢大路抽泣了起來。

    “當時牛三見爲什麼要送你賄賂款一萬元?”王發奎又問。

    “當時,牛三見因與劉翠蘭兩家打官司,冰湖鄉政府委託我們測量大隊去測量兩家的承包地數量,以確定地界。牛三見不知怎麼知道了這件事,就託人找到我,要我照顧一下。他當時還拎了兩瓶酒親自到我家,我一看也是很普通的酒,就沒有太在意,收下了。誰知,等牛三見走了以後,我把酒從酒盒中取出看一看,結果在酒瓶下邊壓着一萬塊錢!後來,我找到牛三見,要還給他,他怎麼也不收。”錢大路說着說着還抹了一把眼淚。

    “那你爲什麼不把錢上交給組織?”王發奎再問。

    “我有僥倖心理,以爲這一萬元數額不大,不會出事,就沒有上交。”錢大路應道。

    “辯護人什麼意見?”孫兵用徵詢的目光掃了一眼辯護律師孫帥。

    孫帥和錢大路並不認識,是偶然接到錢大路妻子的委託承辦這個案子的。這種情況俗稱散案。

    散案在律師所辦理的案子中佔比例很小。

    “被告人認罪悔罪,數額又不大,又系初犯偶犯,建議免於處罰。”孫帥平緩地說出了律師意見。

    “下邊請公訴人舉證?”孫兵道。

    ……

    濱江東明律師事務所主任辦公室。

    “你好,李主任。孫帥律師幹什麼去了?”張志文推開阿蠻辦公室的門,探了探頭。

    “哦,是張總啊,進來就是了,探頭探腦幹啥哩!”阿蠻笑着站起來,把張志文讓進了辦公室。

    張志文走進辦公室,自己拉了張椅子坐了下來,然後從公文包中拿出一份判決書遞給阿蠻:“李主任,我本來就是想找你爲我辦這個案子的。結果,你不在,你們所孫帥接待了我。因爲是個不起眼的小案子,我就交給他辦了。現在案件已經判了,麻煩你幫我看一下判決書。”

    這是律師最煩的事,因爲你把錢交給了別的律師。出了問題又來找這個律師,這個律師怎麼能不煩呢?

    “孫帥接待你的時候,你說過是找我的嗎?”阿蠻接過判決書,不動聲色地問了一句。

    “我說了,他說他辦也一樣。”張志文道。

    一聽這話,阿蠻的心沉了一下,這是幹律師行業的大忌,叫搶接案!搶接案的律師往往爲其他律師所不齒,所以在律師界有個不成文規矩,凡是在一個律師面前提到找其他律師的,一般只能引見當事人去找他要找的那個律師,而不能將其他律師的案子搶接過來。否則,就叫搶接案,會受到全體律師笑話的。

    “你自己對一審判決是什麼意見?”阿蠻簡單地看了一遍判決書,既然是孫帥搶接自己的案子,所以他就不客氣的問道。

    “我感覺判的太少了,我光是醫療費就花了一萬多,我被人打了,法院還判我承擔百分之三十的責任,我有什麼錯?何況,我現在下體仍然疼痛,還在一直治療。”張志文一提起一審判決就十分不滿地嘮叨起來。

    “我看了一下,你下體疼痛這毛病根本就沒鑑定,當時孫律師在代理你起訴前爲什麼不安排鑑定一下你下體的傷情?你當時沒有告訴他嗎?”阿蠻捎帶不滿地問。

    要不是因爲孫帥搶接案,這種觸及其他律師短處的話是絕對不能說的。這在律師界也是個不成文的規矩。同行之間大家畢竟都要互相給個面子!畢竟誰辦的案子,也不能確保百分之百的正確。

    “我找他的時候,和他說了,孫律師好像沒聽到一樣!”一聽阿蠻說這話,張志文的語氣更加不滿起來。

    “當時在醫院拍片子了嗎?”阿蠻又問。

    “拍了,在這兒。”張志文邊說邊將一張小型CT光片從公文包中取出遞給了阿蠻。

    阿蠻接過CT光片,對着窗口,仔細地看了看:“有問題奧!”

    “什麼?有問題?”張志文有些慌了。

    “一側睾丸已經萎縮了,鑑定一下吧!有可能構成輕傷,一旦構成輕傷,對方就有可能要負刑事責任。老趙就要做牢了!”阿蠻把CT光片又還給了張志文。

    “哎呀,李主任,你的技術真是大大的!”張志文一聽精神頓時一振,向阿蠻豎了豎右手大拇指:“怪不得人家都誇你是個神律師哩!李主任,我該交費交費,這事你可不能推辭!”

    “哪裏,過獎了!”阿蠻淡淡地應了一句。

    “李哥,這事就拜託你了!”張志文把稱呼都改了,說完,從公文包中當即取出厚厚一沓錢,遞給阿蠻:“這是一萬塊錢!如果不夠,我再到銀行取!”

    “夠了,夠了!張總,謝謝你的信任。還是請你到財務辦個代理手續。我所爲你出個傷害程度鑑定委託書,委託鑑定一下吧!”阿蠻接到錢,將張志文帶出了辦公室,向財務司走去……

    “本院認爲被告人錢大路的行爲構成受賄罪,但數額較小。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故此,判決如下:

    一,錢大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本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上訴於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閉庭!”孫兵副院長敲響了法槌。

    “謝謝,謝謝法官。”錢大路一聽,連忙向法官躹了一躬。

    “不用謝,辦個取保候審手續。請法警現將被告人釋放!”孫院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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