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請個律師打官司 >第四百一十八章張花花訴陳兵欠款案一審
    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下午,張花花訴陳兵欠款案一審在臨海縣法院開庭審理。

    自從陳兵出事之後,張花花就很難見到陳兵了。當然是說很難,不是說見不到。

    因爲花狐狸是不會死心的。趁着張桂兒不在,她也也到陳兵家見了陳兵幾次面。

    現在的陳兵當然不比以前了,他每天都唉聲嘆氣。他再也沒有以前的興致了。

    花狐狸當然知道他們的感情已經到了盡頭:“弟弟,我跟你那麼多年。怎麼着你也得給我點補償吧。”

    “唉,我也想啊,但是我上哪找錢給你呢?我現在是個殘疾人,可是身無分文吶。”陳兵完事後,提起褲子很無奈地搖了搖頭。

    “那你就打張借條給我吧。”花狐狸有些不甘心的說。

    “張姐,那沒用的。你就是到法院起訴我,最後也是沒錢吶。”

    “有用!我問過其他律師了,只要把你和你的夫人都起訴上去就可以了。”

    “沒用!這種情況一般不會判我夫人承擔責任吶。”

    “不可能沒用!陳兵,看在你我多年相好的份上,你就寫一張給我吧。”

    “那好吧!”

    最後陳兵撐不住張花花的苦苦糾纏,就打了張十萬元的借條給了張花花。張花花拿到借條之後,果然到法院起訴了。

    “請原告宣讀訴狀。”獨任審判員方岳的一句話,點醒了張花花。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被告陳兵因家庭生活需要,向原告借款人民幣十萬元。原告多次催要,兩被告拒不還錢。因上述借款系家庭使用,故此請求法院同時判決第二被告張桂兒承擔連帶償還責任。”張花花沒捨得花錢請律師,自己就把訴狀讀了一遍。訴狀當然是請律師寫的。

    “請第一被告陳兵答辯。”方岳道。

    “我,我——”陳兵欲言又止。

    “陳兵,你借了我的錢,就老老實實的承認——”花狐狸用妖媚的眼神勾了勾陳兵。

    “這可是在法庭上,陳兵,你要是敢說瞎話,小心——”張桂兒也狠狠的剜了一眼陳兵。

    “我,我——”陳兵哆嗦着嘴脣,還是說不出話來。

    “當事人如實陳述就可以了,怎麼猶豫不決啊?陳兵,你也是個男子漢大丈夫,有啥說啥嘛!”審判員方岳有些不耐煩了。

    “我,我確實沒借錢!”陳兵好像是鼓足了勇氣才說出了這句話。

    “那你當時爲什麼要打這個借條呢?”方岳問。

    “我,我——”陳兵又猶豫了起來。

    “陳兵,你說話可要憑良心!”花狐狸這下急了。

    “不要爭吵,這是在法庭上。本法官自會查明事實,還你們一個公道。下面請第二被告答辯。”方岳瞪了一眼花狐狸,阻止了她的繼續說話。

    “方庭長,陳兵這個爛貨不好說,我來替他說。花狐狸和他是多年的老相好的。最後花狐狸看到我丈夫陳兵雙目失明,出了事,就不再和他相好了。要他拿出一筆分手費來,他又沒錢,就寫了這張借條給人家。”張桂兒恨恨地說。

    張桂兒在庭前找到阿蠻代理,阿蠻詢問了一下案情,覺得案件比較簡單,就讓他自己出庭。所以張桂兒也沒有請律師。

    “被告,你們家二00八年至今是否買了車子,房子等大件商品或者有數萬的大項支出呢?”方岳問。

    “沒,沒有!”陳兵搖了搖頭。

    “最大的開支就是給上高中的大孩子交了兩千塊錢的學費。我正準備籌點錢給陳兵買個棺材呢,可是沒籌到,哼!”張桂兒滿臉怒容,恨不得將陳兵一口吞下去。

    “請原告舉證。”方岳繼續有條不紊的指揮着庭審活動的進行。

    ……

    長河集團公司總部董事長辦公室。

    “我說趙總啊,你可不能說話不算話呀,你可是我的長輩呀。你說的二百六十七萬到現在只打到我賬號裏一百五十萬吶,剩下的錢怎麼辦?”李光然一改當初對趙大紅的大伯稱呼,使趙大紅有了些許不滿。

    “你他媽怎麼說話呢?大爺是欠錢不還的人嘛。最近公司經營,到處都用錢,臨時困難了點!你放心,錢不會少你一分的。”趙大紅坐在辦公桌後,眼皮都沒眨一下,繼續看他的材料。

    “可是我那都是花了高利息貸來的款吶。拖一天我就要支付很高利息的,我的趙總!”李光然仍是不依不饒的。

    “我知道!都是江湖中人,你不說,你大伯心裏還沒數嗎?光然吶,你回去再等兩天,我一有錢馬上就轉給你。”趙大紅把材料放在桌上,站起來,緩緩地走到李光然的面前,拍了拍李光然的肩膀。

    “趙總,我再給你三天時間,如果你仍然不還錢的話,就甭怪我不客氣了。”李光然說完就氣哼哼的走出了辦公室。

    “你他媽的,你這個小狗日的。怎麼給老子說話呢?”趙大紅想追出去,身邊的一個祕書趕忙上前拉住了趙大紅的胳膊:“趙總啊,你犯不着跟一個不懂事的孩子計較。”

    “馬上打電話叫李老四過來一趟,跟我把事情說清楚。這他媽的有娘養沒娘交代的東西。”趙大紅氣呼呼地吩咐祕書道。

    “趙總,我感覺沒必要吧。你即便把李總叫過來又能怎麼辦呢?”祕書道。

    “奶奶的,也是這個道理,我就是氣不過。”趙大紅從桌上的煙盒裏抽出了兩支菸,遞一支給了祕書,自己叼了一隻在嘴上。

    “誰是趙大紅?”趙大紅正要爲自己點上火,突然門被兩位警察推開,走在前面的那個警察厲聲問道。

    ……

    “原告是否有證據能夠證明你實際向被告陳兵交付了人民幣十萬元?”方岳問。

    “沒有。”張花花道。

    “本院認爲,原告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實際向被告交付的錢款。自然人之間民間借貸的合同屬於實踐合同。故此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本判決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上訴於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閉庭!”方岳敲響了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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