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請個律師打官司 >第四百二十五章趙大紅輕傷案一審與神祕的外…
    二00九年十月九日上午,趙大紅涉嫌輕傷一案在臨海縣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

    臨海縣人民法院副院長董興才擔任審判長,主持該案的審理。

    “……被告人趙大紅因捐款排名問題與被害人張志文發生爭執。在爭執過程當中,趙大紅飛起一腳踢中了張志文的襠部。致張志文輕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之規定,被告人趙大紅應該承擔刑事責任,現提請法院依法判決……”公訴人餘松平依照庭審程序,宣讀了起訴書。

    “被告人趙大紅,你對公訴機關指控你犯故意傷害罪,什麼意見?”董院長詢問道。

    “我承認我踢了張志文的襠部,但我那一腳沒有那麼重,不可能把張志文踢成輕傷。我請求法院對張志文的傷情重新鑑定。”趙大紅鎮靜了一下自己的情緒,緩緩地說道。

    “庭前你已經向本院提交了書面的重新鑑定申請。本院認爲你在公安機關已經申請了重新鑑定,而重新鑑定的結果也維持了輕傷的結論。故此,本院對你的申請不予准許。請辯護人發表自己對起訴書的意見。”董興才院長又道。

    “公訴機關指控趙大紅犯故意傷害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辯護律師朱正浩儘量使自己的語氣顯得義正辭嚴。

    趙大紅因爲李老四兒子李光然的問題,恨屋及烏,就沒有請阿蠻辯護,而是聘請了著名的鷹派代表律師朱正浩作爲他的辯護人。

    “請公訴機關舉證。”審判長董興才嚴肅發出了庭審指令。

    ……

    臨海縣人民醫院住院部第五病房。

    張維的妻子本來就有高血壓,又受到驚嚇,當天晚上,張維醒來之後就撥打了120電話。醫護人員就將張維的妻子送進了臨海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

    在張維的陪護之下,已經在醫院住了一段時間。

    “我說老頭子,咱們那天晚上遇到的到底是人是鬼呀?我現在心裏還慌着哩。”躺在牀上的老太婆,面色仍然顯得非常憔悴。

    “醫生不是給咱們說了嗎?那是正常人會發生的幻覺。幻覺,你懂嗎?老太婆?我們都上了年紀,思女心切,到了墳上,就發生了幻覺!醫生給我們說的都很有道理,你要聽醫生的。”張維撫摸着妻子的白髮,輕聲的安慰道。

    正當老兩口說着話,一名俊俏的女護士進來想爲張維的妻子換換吊瓶。

    “我說這位護士同志,我的老婆子已經住了一段時間的院子了,醫藥費花了不少了吧?”張偉諂笑着問道。

    因爲自從他的妻子住進醫院之後,他還沒有交過一次醫療費。所以他的心裏始終是慚愧的,因爲欠了人家的錢嘛。

    “什麼?你說什麼?什麼醫療費?”那俊俏的女護士換過吊瓶,睜大了眼睛,帶着疑問的目光瞅着張維。

    “護士同志,你別誤會,我是說我們住了那麼長時間的院子,你們都沒有通知我們交醫療費,我們心裏愧疚着呢。”張維仍然是滿臉堆笑的說道。

    “哦,醫療費倒是花了不少,已經兩萬多元了。”女護士淡淡的說道。

    “什麼?兩萬多元?老頭子呀,我早就說咱治不起這病,咱不能治,你偏要叫我住在這裏!這下,這下咱們可咋整吶?快,快扶我起來,咱們今天就辦出院手續,咱不治了。”睡在病牀上的老太婆一聽,急得慌了神。

    “哎呀,我說你們這老兩口一驚一乍的,幹啥呢?你們的醫療費早就有人給你預付了五萬塊錢,還沒用完呢。”女護士有些不高興的嘟噥了一句。

    “什麼?護士同志,你說什麼?有人爲我們墊付了五萬塊錢,那是誰呢?不可能啊。”這下捱到張維驚訝了。

    “一個姑娘,還帶着面紗呢。當時交錢的時候,我正在旁邊,我還問了她一句。我說你是這老兩口的什麼人吶?她說是你們的外孫女。”那個女護士說道。

    “我們的外孫女?我們從來沒有什麼外孫女啊。你是不是搞錯了?”老太婆這下也感到驚訝了。

    “哦,你不說我還忘了,我這裏還有她給你們的一封信呢。”那女護士好像想到了什麼,從上衣的口袋裏摸了半天,摸出了一個自制的小信封。

    還沒等姑娘遞過來,張維便一把搶過了小信封,並且撕開了信封,從裏面拿出一張小小的紙片。

    “外公外婆,對不起,那天晚上我把你們嚇壞了。實在對不起,我也沒有想到你們會晚上來爲我娘上墳。你們就安心治療吧,所有的費用由我出。另外,我要告訴你們一件事。我的媽媽也就是你們的女兒,不是我爸爸殺害的。我的爸爸深愛着我的媽媽,他不可能去殺害一個他深愛的人。他承認下來只是爲了救我叔叔。當然,我的媽媽也不是我叔叔殺害的。對不起,因爲特殊的原因,我無法告訴你們事實真相,我也不能和你們見面。但以後你們遇到困難,我仍然會幫助你們的。另外請你們千萬要保密,不能把這些事告訴任何人!否則的話會要了我的命的。一個從來沒有和你們見過面的外孫女敬上。”張維看完後迅速將小紙片揣進了衣袋,並用警惕的目光望了望四周,見那女護士不知什麼時候早已離開了房間。

    “怎麼了?老頭子?看你那個鬼樣子。”老太婆一看,罵了一句張維……

    “剛纔已經把全部的庭審程序進行完了。現徵求雙方意見,能否就民事部分進行調解?”審判長董興才問到。

    “我只能拿出十萬塊錢,多了也拿不出。現在是到處都用錢,拿不出現錢來。”趙大紅道。

    “趙總,你哄三歲孩子吧?你那麼大的一個產業,說只能拿出十萬塊錢來。誰信吶?”張志文輕蔑的說。

    “被害方什麼意見?提出個條件。”審判長董興才把目光移向了被害人張志文。

    “低於一百萬,免談。”張志文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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