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請個律師打官司 >第四百三十章張花花訴陳兵欠款案二審與何志…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由張花花提起上訴的其與陳兵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二審糾紛在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開庭審理。

    “請上訴人張花花發表上訴意見?”審判長趙梅道。

    “我肯定有意見,我對臨海法官有意見。虎憑山林官憑印!我有借條爲憑,當時我給陳兵是整整十萬元現金,法院爲什麼判我輸?”張花花神情顯得有些激動。

    二審中,張花花仍然沒有請律師!因爲她找過的所有律師都沒有包她官司贏的。這讓她非常的氣憤:你作爲一個律師,既然不能包我關係贏,我還花錢給你幹什麼?

    “被上訴人陳兵沒到庭,請被上訴人張桂兒說一下意見?”趙梅又道。

    “陳兵說他拉肚子,來不了。我說張花花,你的臉皮真厚!我們家陳兵要是真接了你的錢,讓他出門就撞上汽車!要是沒接你的錢怎麼辦?”張桂兒急道。

    “誰跟你賭咒發誓?你們家陳兵借了我的錢不給還有理了?張桂兒,我告訴你,說話要客氣點。”花狐狸的臉有些繃不住了。

    “不要爭吵,爭吵沒有任何意義。請被上訴人張桂兒說一下對原審判決的意見,不要說其他與本案無關的話!”趙梅提醒道。

    “不好意思,法官同志,對原審判決沒意見。判的肯定對,我舉雙手贊成。”張桂兒紅着臉,有些不好意思地說。

    “上訴人張花花,你剛纔說是用十萬元現金交給陳兵的,有什麼證據?”趙梅翻了翻一審卷宗,擡頭掃了一眼張花花。

    “這能有什麼證據?當時就我們倆在場。我是借我朋友周旺旺的錢給他的。不信的話可以讓周旺旺出庭作證。”張花花說。

    “上訴人張花花,你能讓周旺旺出庭作證嗎?”趙梅又問。

    “這,這——”張花花被審判長趙梅問的有些張口結舌起來。

    “周旺旺現在什麼地方?”趙梅再問。

    “在省城監獄服刑。”張花花答道。

    “鑑於上訴人提出出借資金來源是借她的朋友周旺旺的,庭後法院將進行覈實,現在休庭!”審判長趙梅敲響了法槌。

    ……

    雲濱市交警支隊辦公室。

    戴着手銬的何志,雙目無神地坐在審訊椅子上。

    “何志,依據市支隊一大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你開車車速過快,超速行駛,沒有避讓行人,是導致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對方秦梅橫穿馬路時,沒有認真觀察路況,導致其被撞身亡,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故其負本次事故次要責任。你對本次事故責任劃分是否有意見?”市刑警支隊張志方支隊長問。

    因爲本次事故牽涉律師涉嫌犯罪,市局決定親自提訊本案。而張志方又是市刑警支隊一把手。故此市局領導研究決定,由張志方主審辦案。

    “張支隊,我當時是因爲急着要開庭,有特殊情況……”何志辯道。

    “何志,你剛纔說的情況,我們也落實過了,但無論發生什麼情況,你也不能超速行駛嘛!依照法律規定,負事故主要責任的一方致一人死亡的,應該承擔刑事責任,你作爲一個執業多年的老律師,應該懂得這個道理啊!”張志方用嚴肅的目光掃了一眼何志,然後又低下頭翻了一下卷宗材料:“這些材料,我都親自看過了,我感覺責任劃分沒什麼問題。你如果有意見,可以申請我們市局複覈一下。目前我們市局對你這個案子還是高度重視的。親自派我這個支隊長來審你這個案子。”

    “我肯定要申請複覈,我認爲秦梅當時看手機,接聽電話,沒有看清路面來車情況,纔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秦梅才應該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再說,從程序上講,張支隊,你既然已親自參加本次訊問,就不應該再主持本案的複覈工作。”何志在審訊椅上動了一下身體,想使自己的姿勢儘量舒服一些。

    “可以,我局將受理你的申請,上報省廳交警總隊,請求總隊決定複覈人員,這個你儘管放心。另外,秦梅的丈夫丁山同志和你是同事,就附帶民事訴訟賠償事宜,雙方能否調解一下?附帶民事賠償調解的意義,我就不和你講了,我想你懂的。”張大隊試探性的目光又落在了何志的臉上。

    “唉,張支隊,我肯定同意調解。但現在所有財產因星河所追償一案,已全部被臨海縣法院執行局查封,我拿不出錢來,對方也不會同意和我調解的……“何志長長地嘆了口氣,滿臉無奈地說。

    “你作爲一個老律師,應該知道車輛保險的重要意義呀。你的車爲什麼連個交強險都沒有投保呢?如果你的車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那賠償就不是個問題了,但是太可惜了——”張志方用一種同情和惋惜的目光瞅了何志一眼,然後掏出兩支菸來,向何志遞了一支過去。

    “謝謝張支隊,我不會抽菸。”何志把戴着手銬的雙手舉起來,向張志方拱了拱手:“說來不怕你笑話,張支隊,前段時間在辦公室被臨海縣執行局抓了個正着。準備交保險的幾千塊錢都被執行局的同志搜出來拿走了!現在我一家老小連喫飯都很困難,上哪裏去找錢交保險?”何志長長地嘆了口氣,搖了搖頭。

    “是的,一分錢難死英雄漢,這個道理我們也懂。何志,既然你提出複覈申請,那就到看守所去認真的寫一寫。寫完後讓看守民警交給我們市支隊。”張支隊自己叼上紙菸,打着了火。

    ……

    何志被押到臨海縣看守所之後,第二天便通過看守民警向張志隊提交了複覈申請書。

    張志方就此事向省隊專門作了請示,最後由省廳親自安排濱江省直屬支隊親自對何志的交通事故責任做了複覈。

    最終的結論當然也很清楚:駁回何志的複覈申請。

    “天欲亡我,我又何爲?”何志無奈地嘆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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