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請個律師打官司 >第四百四十五章趙李案結局與吳清順往事
    二0一0年五月十日,趙大紅訴李光然一案在臨海縣人民法院第六法庭繼續開庭審理。

    “因本案被告李光然去世,原告申請變更其法定繼承人李老四作爲本案的被告。本案今天繼續開庭。雙方認真閱讀以上開庭筆錄,對以上開庭涉及的案件事實雙方是否有異議?”審判員方岳問道。

    “沒有。”原告趙大紅的代理人李慶道。

    “沒有。”李老四也沒好氣地說。兒子去世,他的心情本來就不太好,沒想到趙大紅這老小子仍然沒有放過他。

    “雙方是否有新的證據向本庭提供?”方岳又問。

    “我方有證人張小苗親筆書寫的證詞一份。證詞顯示當時工地上沒有用完的磚,被原告趙大紅賣給了他。他用這些剩餘的磚建了三間瓦房。”李老四邊說邊將一張二寸半的紙條交給了法官。

    “請原告質證?”方岳向原告趙大紅代理人李慶揚了揚手中的那張紙條。示意李慶取回去看一下。

    誰知道李慶還沒來得及取回被告提供的證據。趙大紅就煩躁的吼了起來:“李老四,我買來的東西不准我賣嗎?我賣了那些剩餘的磚有什麼不妥?”

    “趙大紅,被告並沒說你賣磚不妥,而是說你是按實物數量計算得出二百四十萬這個數字的!從而證明你付的一百七十萬是房料款,而不是購房款。你聽明白了嗎?”方岳提醒道。

    “這,這,你爲什麼不早些提醒我?你作爲法官爲什麼不及時提醒當事人——”趙大紅還想說下去,他看到李慶把中指豎在嘴脣上,向他打了一個禁聲的動作,就迅速停止了說話。

    “本庭依法審理案件,沒有義務向當事人釋明每份證據的法律後果。”方岳冷聲道。

    “哎呀,老趙,我說你能不能慢一些,讓我說兩句呀?”李慶無可奈何地說道。

    趙大紅一聽無奈又尷尬的搖了搖頭。

    ……

    臨海縣看守所。

    “小七子,把我碗裏的肉再扒拉兩塊給那個文化人。我向來敬重文化人,咱們這麼大的國家,主要靠他們這些文化人,不能讓他們餓着。”吳清順緩緩的說。

    “可是,大哥,你已經兩頓沒喫肉了。”吳小七有些難爲情的說。

    “怎麼着?大哥說話不好使?”吳清順板起了面孔。

    “是,大哥!”小七子應道。

    “謝謝,謝謝!吳哥,你真是對我太好了。我不能白喫你的肉,昊哥,你能把你犯的事兒和我說一下,我幫你分析一下嗎?”何止有些感動。

    “唉,那可就勞煩你了,文化人。”吳清順於是就說起了往事。

    吳清順有個兒子叫吳小龍,與在艾寧打工的張小苗的媳婦張小朵有染。

    “你還是離婚吧,窮死了,要啥沒啥,你跟他過還有什麼意思呢?”吳小龍對張小朵道。

    “他死活不肯,如果離婚了,他就要自殺。這叫我咋整哩?小龍啊,咱這不就很好嗎?就這樣吧,只要你我有情有義就行。”張小朵摟着吳小龍道。

    “我老爸不同意呢,我老爸說了,現在給我兩條路,要麼你就離婚,正兒八經的和我拿結婚證。要麼我就離開你。否則就要和我斷絕父子關係的。”吳小龍親了一口張小朵,痛苦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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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在不行,我們就遠走高飛吧。反正你有的是錢。在現在這個社會里,只要有了錢,到哪還不是過嗎?我們倆走的遠遠的。找一個我們喜歡的城市,在那買套房子,舒舒服服的過我們的小日子,多好啊!”張小朵把吳小龍摟的更緊了。

    “我老爸可是個暴脾氣,那要是被他老人家抓住了,要把我往死裏打的。他老人家早就發狠了,你到時候也跑不了,要挨一頓揍的。”吳小龍道。

    “虎毒還不食子哩!咱是生米做成了熟飯,到時候我再給他生個大孫子,他高興還來不及呢!你爸他又能咋地?”張小朵淡淡的說。

    “嗯,你說的倒也有幾分道理。我再考慮考慮。”吳小龍道。

    兩個星期之後,兩位年輕人還是突破了禁區,二人一起坐飛機跑到了一個離家鄉較遠的城市。

    因爲吳小龍的父親是個大老闆,所以吳小龍有的是錢,在生活上他們當然是不成問題。但這下可把個老爺子給氣壞了。

    “他媽的,這小子是吃了熊心豹子膽了!手機,手機號換了,微信,微信把我拉黑了,他想幹什麼?小六子,小七子,你們給我找。找到他媽天涯海角也給我抓回來。”吳老爺子那纔是一個氣急敗壞。

    “大哥,你消消氣兒,千萬彆氣壞了身子。小龍他從小也是被你寵溺壞啦,我們兄弟倆去找就是了!”小六子說道。

    小六子和小七子是吳青順本家最小的兩個弟弟。平時也就是吳清順手下的兩個打手。他們兩家家裏比較窮。吳清順念及本家的情誼,就把他們收留到自己的家中。這倆小子也是知恩圖報,吳清順只要放個屁,他們就當命令執行。

    既然老爺子下了這個命令,倆小子當然是全國各地去奔波尋找!當然花這些錢都是吳老爺的,他們只是賺個逍遙自在,到處閒逛,遊山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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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出兩個月,果然被他們找到了……

    “雙方原來都是好朋友,李光然又去世了。你們能不能調解一下?”方岳道。

    “李老四,你如果把錢還給了老大,你還是我的好兄弟。如果你堅決不替你兒子還這筆錢,以後你那個公司我就不管了,你們出去混吧。”趙大紅威脅道。

    “趙大哥,不是我不想給你錢,孩子都走了,我現在也老了,上哪找錢給你?我那個公司的效益你也不是不知道啊,現在還欠了不少外債。”李老四無奈的說。

    “既然雙方無法達成調解協議,本院認爲原告給付被告的款項系建造房屋的成本,故此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本判決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上訴於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閉庭!”方岳果斷地敲下的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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