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請個律師打官司 >第四百五十二章何志交通肇事案二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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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一0年八月十日上午,何志交通肇事案二審在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法庭開庭審理。

    “請上訴人發表上訴意見。”審判長廖漢宇一句話開啓了庭審程序。

    “被害人秦梅通過馬路時只顧看手機,不觀察路況,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即便被告人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判處兩年有期徒刑,也屬於量刑偏重。故此請求二審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上訴人無罪。”坐在站籠裏的何志擡起頭像一隻好鬥的公雞瞪着他那雙綠豆眼說道。

    “請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廖漢宇又平靜的掃了一眼公訴人說道。

    “上訴人純屬胡說八道。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正確,量刑適當,不存在任何問題。請予維持!”魯成漢道。

    “上訴人何志是否有新的證據向法庭提交?”審判長廖漢宇發問道。

    “我有檢舉犯罪的視頻,向法庭提交。證明我有立功表現!”何志高聲急道。

    “何志,你說什麼?你有證據,爲什麼不在庭前和我們公訴方交流?”魯成漢有些驚訝地問。

    “我當了多年的律師,沒有提前和公訴方交流證據的習慣。再說從法律上講,我也沒有這個義務。”何志淡淡的說。

    “你,你這是在搞證據突襲。你還說你幹了多年的律師,這點規矩都不懂嗎?”魯成漢臉上露出了幾分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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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辯雙方不要爭吵,這是在法庭上!請上訴人何志先舉證。請上訴人將視頻錄像交由書記員當庭播放!”廖漢宇向雙方擺了擺手。

    視頻緩緩播放。一個精瘦的十八九歲的年輕男子喫力的在地上拖着一個什麼沉重的物體。

    這小夥子的對面駛來一輛汽車。隨着汽車逐漸靠近,燈光逐漸變強。公訴人和審判長驚訝的發現那是一具被拖拽的男子屍體。

    死者臉色鐵青,也是個十八九歲的年輕男子。

    汽車到了這名男子的面前,突然停了下來。車門也被打開。那拖着屍體的男子像是見了鬼一樣,撒腿就跑。逐漸的消失在視頻之外。

    ……

    “這名拖拽屍體的男子是誰?叫什麼名字?”審判長廖漢宇發問道。

    “我也不知道。這是開車的這個司機給我們提供的視頻!”何志應道。

    “這開車的司機叫什麼名字?哪裏人?”廖又問。

    “這開車的小夥子叫吳小龍,是艾寧市人。”何志答。

    “爸爸已經給我下了最後通牒。我們明天就到民政局去辦離婚手續吧。同時爸爸讓我通知你,從明天開始,你也不用再去濱江大學教書了,學校已經把你除名了。”馬春的妻子孫中花指着馬春的鼻子說道。作爲濱江大學校長的千金,她說話從來都是很傲慢的。

    “爲什麼?這都是爲什麼?你爸爸是校長,就有權利隨便開除職工了嗎?”馬春顯然是一臉的惱怒!

    “這就是我爸爸的權利。你就是一個鄉巴佬,你有什麼權利指責我的爸爸?我爸爸還說了,我們離婚之後,馬小春歸我撫養。你他媽每月老老實實的給我出撫養費!”馬春妻子的聲音又提高了幾分!

    “離婚可以,我早就不想待在這個家裏了。我巴不得早點離開你。可馬小春憑什麼由你撫養?那可是我爸媽的孫子。至於你爸要開除我,我要申訴,我要向濱江省教育廳申訴。我不相信濱江大學是你們家開的!”馬春也是不依不撓。

    “馬春,你還有臉提你的父母,小春要不是你父母給慣壞了,哪能出現今天之禍!人家現在要起訴我們,我們要賠上幾十萬。你這個法律專業的老師不會不懂吧?”馬春的妻子孫中花狠狠地瞪了一眼馬春。

    “孩子一直是我父母一手帶大的。有本事,你的父母爲什麼不能帶孩子?工作?工作就是逃避帶孩子的理由嗎?如果嫌棄我的父母不會帶孩子,你的父母可以帶嘛!”馬春也是狠狠的懟了回去。

    “我的父母帶孩子?你也配。”孫中花朝地上呸了一口。

    “你的父母難道不是人嗎?他們爲什麼不能帶外外子?”馬春是反脣相譏。

    “你,你爸媽纔不是人。你這個龜孫,你罵誰呢?你他媽胡說八道!你現在就給我滾!我沒有必要和你廢話,我們法庭上見!”孫中花的小臉憋得通紅,這下是真的急了!

    “我滾?你叫我走我就走嗎?我現在偏偏不走,氣死你!氣死你那狗父母。”馬春搖頭晃腦的哼起了小曲:“我本家住蓬萊村,千里迢迢來投親。又誰知親朋故舊無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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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中花一看,氣急敗壞,不顧一切地向馬春撲了過來。

    “誰稀罕待在這裏!走,我這就走。”馬春停止了哼曲,站起身,輕輕的躲過了妻子的這一撲,拉開了房門,毫不猶豫的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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