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金聖祖 >第三百四十三章督察院出動
    孛術魯阿魯罕看着蘇珍昌遠去的身影,眉頭緊鎖,臉色陰沉,心中憂心仲仲,皆是對未來的擔憂。

    從未想過,一個小小的走私案會惹出這麼大的麻煩,唉!一羣蠢貨,豎子不與爲謀!

    這一刻孛術魯阿魯罕躬着身子,神情恍惚,猶如一瞬間蒼老了數十歲一般,無助彷徨。

    “老爺該回府了!”

    一直到旁邊下人的提醒,纔將孛術魯阿魯罕從沉思中驚醒了過來。

    “唉,走吧。”孛術魯阿魯罕語氣低落的朝馬車走去。

    ……

    就在孛術魯阿魯罕回府的途中,位於外城北的吏部文選清吏司郎中魏安家中,此刻魏安一家人都感覺寒風刺骨,天要塌下來了。

    魏安四十有幾,是世宗大定年間進士,此人平生爲官清廉,萬事與民爲主,在官場中博了一個“愛民如子”的稱呼。

    其一生中只有早年糟糠之妻一人,一生不納妾不養外室,名聲道德清雅,夫妻二人恩愛有加。

    現今育有三子二女,最大的長子已經在大興府做個佐官,最小的兒子已經習文多年,打算明年科舉。

    原本今天一家人在魏安下衙之後,和和睦睦,正在用晚膳。

    可不成想,一家個飯還沒喫完了,家裏突然闖進一羣人,其中領頭的是一名都察院右革僉都御史。

    都察院御史是幹什麼的?

    用百姓的話來說,那就是抓貪官的。

    可魏安身爲官場皆知的清廉之官,如此嫉惡如仇之人居然迎來了都察院的人,這讓魏安一家人心中皆感覺大事不妙。

    沒有官宦人家喜歡都察院的人來坐客,不管是清管還是貪官,都不喜歡都察院的人,因爲當都察院的人來找你的時候,那一定是出事了。

    果然,都察院的人一來,就陰陽怪氣的問東問西,讓魏安一家人如坐鍼氈。

    ……

    魏安放下手中的蒜,看着這名姓侯的年輕御史,面露不快道:“侯御史,你在我家檢查半天了,問的也問了,我該回答的都回答了,現在我家就這麼大的地方,你看也看過了,光禿禿的有什麼髒物嗎?

    大晚上的你問的也問過了,如果沒什麼事,就回去吧,別打擾我家人用餐。”

    那姓侯的御史聽到魏安話中的不快,倒也沒生氣,反而輕笑道:“是,看的也看了,你這確實是沒什麼。

    不過問的嘛,你雖然回答了,但我不怎麼信。

    對於打擾到貴府用餐,這倒是我的不對了,可這不也是爲朝廷辦事嘛,還望魏大人理解。

    話說魏大人身爲吏部文選司郎中,掌握着天下文官的秩銓任免之事,聽說給個侍郎都不換啊。

    如此高貴之人,卻喫個麪條就蒜,這麼貧苦,這不是對不起大人的身價嘛。”

    “嗨,你這說的。”魏安將筷子拍在桌上,指着侯御史道:“就你這爲官之風還做御史了,讓你做御史這不是禍害百姓,禍害朝廷嘛!

    官大官小,權大權小,那都是爲百姓爲陛下爲朝廷做事,啊,做大官就必須喫好的啊,你這種風氣可要不得!”

    侯御史呵呵笑道:“你少給我戴高帽,是我來查你,還是你來查我的。”

    魏安不屑道:“那你查出什麼了嗎?

    我告訴你,你今天若查不出個什麼,我明天定奏明陛下,上書彈劾你們濫用職權,顛倒黑白!”

    “好,隨你怎麼彈劾。”侯御史滿不在乎道:“不過在你彈劾之前了,先隨我們去一趟都察院。”

    魏安聽到要將他自己帶去都察院,立刻炸毛道:“你們憑什麼帶我去都察院,我身爲吏部郎中你們有什麼權利帶我去都察院!”

    “就是!”魏安的長子,在一旁聽了半天了,剛纔一直沒有插嘴的機會,這會聽到父翁要被帶走,終於忍不住插嘴道:“我父身爲吏部郎中,無特令,你們無權帶走!”

    “要特令是吧?”侯御史說着,就從懷中掏出左都御史開具的刑名書,放在魏安桌前,爾後微笑道:“特令給你了,現在你必須配合我們去都察院例行調查問話。”

    魏安看到眼前的白紙黑字,差點眼睛一黑嚇昏了過去。

    如果說剛纔魏安還藉助身份,不將御史放在眼裏,可特令一出來,魏安就知道自己完了。

    按照都察院的調查問話,共分爲兩種,一種是證據不足或捕風捉影下與嫌疑官員談話。

    這種情況下因爲證據不足,都察院無法出具刑名書。

    想要官員去都察院問話,而官員有兩種可能,要麼接受問話,要麼不接受問話。

    不管接不接受都屬於自願性問話,都察院無法強制官員遵守,不過大部分官員遇到這種事情時,都會選擇自願接受調查問話,以示清白。

    而第二種調查問話就是屬於強制性調查問話,而這種問話對官員來說也是最爲危險的一種問話。

    因爲都察院想要強制性問話就必須開具刑名書。

    而想要開具刑名書就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其一必須由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才能開具此書,其二必須有部分證據證明嫌疑人就是犯事官員,才能開具刑名書。

    只有滿足了這兩個條件,都察院纔可強制官員接受調查。

    這也是魏安看到刑名書差點嚇昏過去的原因,能給他自己開具刑名書,就代表着都察院已經掌握了自己部分犯罪證據。

    且自明昌維新以來,凡是被都察院強制性帶去都察院問話都官員,十個進去九個出不來,最後能出來的一個,最少也是個罷官免職的待遇。

    反正被強制帶去都察院的,最後都得完蛋。

    正是因爲魏安明白都察院這個潛規則,所以這會已經放棄了抵抗,低着頭顫顫巍巍,不說一句話,等待最後的結果。

    魏安官職高所以明白都察院這些潛規則。

    而魏安長子只是一個大興府的佐官,眼界小,不明白這其中的厲害,所以看到刑名書後並未當回事。

    反而對這一衆都察院官員威脅道:“有特令又有什麼了不起的,大不了父翁在都察院住幾天就是了。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若七天過後你們不放我父回來,我定上皇門擊鼓擂冤,告你們一個屈打成招,顛倒黑白,逼良爲娼的罪名!”

    侯御史對於魏安長子的威脅並未放在心上,如無確鑿證據,左都御史又怎麼敢擔着種天大的干係,給魏安開具親筆刑名書。

    “好了,別吃了,走吧,都察院不差你那一口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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