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強制執行人 >第三十章 海蘭的少年案
    全家便利店到下午時,貨架上幾乎賣空了,袁綺沒得選,拿了一盒虎皮蛋糕,再要一杯熱咖啡,咖啡現煮,她等的時候,看見海蘭靠牆坐着養神,面前一桶方便麪,也在等泡開。

    她端着咖啡在海蘭面前坐下,笑問:“中午沒喫飯?”海蘭睜開眼見是她,彎起嘴角:“有個案子今天開了一庭,完美錯過中飯。”揭開蓋,熱騰騰的香味散出來,袁綺有些後悔:“早知也買方便麪了。”

    海蘭把塑料叉子掰直,笑道:“不健康食品,能不喫就不喫。”一陣風吹的玻璃門開了條縫,兩人都往外望,樹葉和塑料袋被吹上了天:“上海真是沒有秋天,昨天還穿裙子,今天就套羽絨服了。”

    “可不是!”袁綺最贊同:“我上午和邵法官出去辦案子,就穿一件薄呢大衣,簡直被凍成狗。”

    海蘭開玩笑道:“邵法官沒脫羽絨服給你披上?偶像劇裏都這麼演!”

    “你也說是偶像劇!”袁綺咬口蛋糕嚼着:“我們學法律的,都是理智大於情感的人。”

    海蘭問:“你們去辦什麼案子?”

    “還是秦姍那件案子,一家門人間蒸發,現在只能抽絲剝繭,不放過任何線索,希望可以找到她們。”

    海蘭有些不理解:“說起秦姍長在海外,劍橋大學畢業,國內也缺這樣的高端人材,若有心找個工作,待遇必定豐厚,爲何卻走上詐騙這條道路?我在未成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待的越久,越覺得這和原生家庭的教育脫不掉干係!”

    袁綺起了興致:“這怎麼說?”

    海蘭道:“就拿今天庭審的案子來講,一幢住宅樓裏,七樓的張姓阿婆常帶五歲的孫子強強,到八樓鄰居陳阿婆家串門,陳阿婆好客,把家裏的零食還有玩具都給強強喫和玩。陳阿婆有個十二歲的小孫女,有天說帶強強在門口玩,兩個阿婆也沒在意,後來小孫女講強強要自己玩,她就回來了,張阿婆到處找不到孫子,只得報警,調出小區電梯監控錄像,小孫女在電梯裏把強強暴打,又拖上頂樓。警察在樓下灌木叢裏找到強強的屍體。審問小孫女爲何要這樣做,她說討厭強強來分她的零食和玩具,就想給他個教訓。”

    袁綺怔了會兒:“她才十二歲。”

    海蘭“嗯”了一聲:“她的監護人也是這樣的話,她才十二歲,她還是個孩子,她什麼也不懂。但她對強強傷害的手段卻極其殘忍,哪像個十二歲什麼都不懂的孩子!”

    袁綺想想說:“不過,刑法規定14歲以下未成年人不負法律刑事責任。”

    海蘭道:“她父母在外地做生意,家裏只有阿婆在照顧她,也是長期溺愛沒有進行行爲管教和約束,纔會發生這起悲劇。通過庭審我看她父母仍沒有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反而怪張阿婆,如果不帶強強到他家來,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他們也是受害者。”

    袁綺氣笑了:“這是什麼腦回路!”

    “生意做的倒很成功,夫妻倆才下庭就在訂飛機票。仍舊把小姑娘丟給陳阿婆來帶!”海蘭無不擔憂:“這樣長此下去,小姑娘極易形成反人類型人格障礙,日後會成爲校園暴力或社會的不安定因素,我眼睜睜看着她的父母不作爲,心情很難受。”

    袁綺安慰她道:“刑法也有規定,雖然不負刑事責任,卻責令家長或監護人嚴加管教,若做不到,可進入工讀學校或收容教養所,還是有辦法挽救的。”又問:“可以讓張阿婆起訴陳家承擔賠償責任,我看他們那麼愛錢,總會清醒些吧!”

    倆人正講着,感應門緩緩打開,四五個法官說笑着走進來,袁綺一眼就看到了邵傑。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