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三國:劉備把兩個女兒嫁給我 >第三百七十章 寧爲太平犬,不作亂世人
    丁利沒有再像在江陵的時候,把自己扮成一個略有女象的公子,而打扮成了一個有些粗獷,方臉帶棱角的武夫大漢,身上穿一身灰白色的緊身褲褂,外面罩着一件黑色的披風,雖然這會已經是夏天了,但是三國時期可沒有那麼多的客棧給人投宿,也不可能處處都有人肯借宿,露宿野外都是常事,所以有一件披風,到了晚上,可以當被蓋,當褥子鋪,非常實用。

    他腳上穿着一雙多耳麻鞋,腰間跨着一口最普通的腰刀,肩上扛着一條哨棒,哨棒的前端挑着一個包裹,裏面放着些乾糧,幾件換洗的衣服和幾串制錢,銀子則在腰間的帶子裏藏着,都是剪成小塊的,另外還在懷裏揣了幾件金飾,爲得是應付突發的事件。

    丁利撿着清早啓程,就向北而行,卻不走新野那條路,而是向着襄鄉而進,準備經過大復山,進入汝南,然後轉路去許昌,因爲新野那條路上,司馬郎正帶着曹軍回去,雖然曹將不過只有幾名,但是曹軍卻有近萬人,丁利不想走這條路,免得和他們混到一起去。

    走了半日,天上的太陽出來了,這會是七月份的時候,太陽照下,曬得丁利渾身都溼透了,好在他帶着一頂自己設計,讓樊粟芳做出來的范陽笠子,大檐子把臉都給擋住了,這還好些。

    又走了一會,丁利實在受不了了,就找了個樹萌的地,把披風解下來,鋪在地上坐在那裏,拿着笠子不住的扇着,這才消了些熱氣。

    正扇着的時候,對面一隻野狗慢慢的走了過來,看着丁利,丁利也和它對視着,不時的呲牙裂嘴,發出低吼,那野狗和他站了一會,然後無趣的走了,丁利笑道:“這是看出老子是活人了,所以跑了。”

    他話音剛落,就見那野狗又轉了回來,身後還跟着十幾條野狗,丁利嚇得急忙跳了起來,手裏抄了哨棒在手,披風都顧不得撿起來了,就那樣揮舞着:“別過來啊,老子可是百萬軍中,取得上將首級的,你們要是過來了,老子統統打死了下火鍋。”

    狗也好,狼也罷,只要聚堆膽氣立壯,於是一羣野狗就對着丁利叫個不住,丁利猛的想起哨棒的作用,就把空心那面對着嘴,嗚嗚的吹響。

    聲若虎嘯,立刻傳了開來,野狼嚇得骨頭都酥了,轉頭就跑,沒一刻就跑得無影無蹤了。

    丁利長出一口氣,也不敢再在這裏待着了,就把披風撿起來,卷吧卷吧裹在哨棒上,急急向北而走,心頭不由得生出幾分悔意來,就向系統抱怨:“都是你那個破槍給我害的,不然老子這會正躺在家裏,和幾個小嬌妻打情罵俏呢,我告訴,你給我的東西要是不夠好,回頭我就把你賣了。”

    “宿主是不是以爲可以坐高鐵,喫泡麪,一路看着手機的出門啊?”

    “啊呸!”丁利唾了一口道:“老子要想,就想着一路坐着飛機,看着美腿出門。”

    丁利向前走了一里多地,就見前面有一處村落,不由得一喜,就抹了一把臉上的汗,向着村落而去,滿面喜色的道:“也不用有什麼喫的,只要能討一口井裏的涼水喝也就夠了。”

    才靠近村落,丁利就覺得一陣寒氣上身,本來的躁熱一下散去了,他是上過戰場的,知道這是死氣,不由得臉色一變,小心翼翼的向前走去,進了村口,整個人都僵住了,這裏沒有活人,遍地都是白色的骨頭,一塊塊的被啃得乾淨,上面一點肉絲都沒有,各家的門房都是暢開的,異常的寂靜籠住了這個村子。

    丁利在戰場上摸爬滾打的下來,可是這樣的情報景卻從來也沒有看到過,他讀曹操的詩說‘白骨露於野,千里無雞鳴’還只是看到紙面上的意思,沒有真正的卻體會過,到了這一刻,他才明白,這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無端的寒意,就像暗流的潮水,一下就把人給淹沒了。

    幾聲響聲,丁利看到一羣野狗也不知道從哪裏鑽了出來,立刻就明白了,這些骨頭爲什麼都被啃乾淨了。

    野狗瞪得腥紅的眼睛,向着丁利一點點的靠過來,丁利這會沒有退,而是把哨棒倚在了一面斷牆上,然後回手拔出了腰刀,就看着那些野狗,神態平靜,但是冷意森然。

    野狗們已經喫光了這裏的活人死人,它們餓了,看着眼前這個兩隻腳站着的東西,原本的懼意在慢慢的消失,突然一條野狗咆哮一聲,飛縱而起,就向着丁利撲了過來,丁利手中刀疾電般的一動,直接把那條狗給削成了兩斷,上半截一頭飛出去,摔在了遠處,下半截就落在了丁利的腳下。

    “嗷!”血腥氣刺激到了羣狗,嚎叫着一齊衝了上來,只是丁利的腰刀雖然普通,但借了北地王劍的氣勢,飛舞開來,圍着身子轉個不住,野狗捱到就死,一百來條野狗連番衝擊,竟然沒有一隻衝到他的身上,一刻鐘的時間,都被他劈碎了。

    丁利用力一振,腰刀上的狗血都被他振落了,隨後他提着刀走進了一家民宅,從裏面拿出一個掃帚來,把地上的白骨都給掃到了一起,就在村裏找了一口枯井,然後都用一口破鍋裝了過去,都倒在裏面。

    看着井裏堆下的白骨,丁利默默祝禱:“願你們來生都投到了一個沒有戰爭,和平富足的時代。”

    隨後丁利就用土石把枯井給蓋住了,最後選了一根斷梁木插在上面,用刀在上面刻了‘寧爲太平犬,不爲亂世人’十個字,卻用狗血噴上,讓字跡清晰,然後拜了拜,這才重新起程,接着向北而去。

    這個村落的慘狀,觸動了丁利,他此刻無比的想把這個亂世結束,讓人們能儘快的過上和平的日子。

    但是丁利知道,這是一條非常難的道路,他想走完,要費盡千辛萬苦,如果當初他穿越過來,就投到了曹操的門下,只要幫着曹操打勝了赤壁之戰,那天下也就能平定了,但是命運把他和劉備栓在了一起,他不是聖母,不可能不顧自己的性命來結束這個亂世,所以接下來,他只能拼了力的向前走了。

    丁利下定決心之後,向着北方輕聲道:“曹老闆,對不住了,你的子孫不肖,把家業給了狗頭司馬,讓大漢幾希滅種,所以這天下我就不能給你了,也許換一個人‘大漢’的榮光,還能繼續的照耀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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