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當個魔王可太難了 >第117章 好巧啊
    一個人是好是壞,是遵守法律的乖寶寶,還是視規則於無物的浪蕩子,似乎對能不能打本身毫無影響。

    但在多元宇宙世界,這種想法是錯的。

    善良、邪惡、中立、混亂、守序,能構建出總共九種不同的陣營,並將所有的生物都劃分到九個陣營當中。

    在太陽神培羅的神殿裏有一本獨特的書,中立的人會被它眩暈,邪惡之人會乾脆昏迷,只有善良的人觸碰纔會得到培羅的祝福,而且也只有善良的人才會被神殿重用。

    這還只是其中一個方面,在多元宇宙世界,善良與邪惡不僅僅只是哲學與行爲準則上的問題,而是更直接的力量。

    混亂與秩序對立,善良與邪惡是生死仇敵,中立比較慘,兩邊都捱打。

    舉個例子。

    反邪惡法陣,只能針對邪惡生物,反善良法陣也只能針對善良生物。

    我自己是混亂中立陣營,守序的力量會對我效果拔羣,而混亂的力量則會讓我如魚得水,善良和邪惡的力量打我只造成正常傷害。

    所以知道對方是什麼陣營,就可以採取相應的處理手段。

    不過一般來說這些只能通過對方的行爲來判斷,但也有可能對方是在僞裝,比如看起來是壞人實則在臥底做好事,看上去是個大善人實際上私底下非常狗幣。

    雖然有法術和能力可以探測對方屬於什麼陣營,但這是非常不禮貌,很容易你探測過的下一刻就直接開打了。

    我的建議是最好知道自己是什麼陣營,先不管別人。

    而且不要自以爲自己是好人還是壞人,那沒有意義,知己遠比知彼更困難一些。

    ——摘自《魔王阿特拉斯的筆記》

    –‐‐——–‐‐——

    納斯帕爾北側是一大片縱橫的山脈峽谷,西側緊挨着大樹海,東側則是成片的荒蕪丘陵。

    不過說是荒蕪,也並不見得沒有人居住,還是存在一些較爲適合生存的土地的。

    寬闊的四輪馬車拉着貨物和乘客行駛在蜿蜒的道路上,天色已經慢慢黑了下來,一旦入夜,野外的危險性就會大幅提升,很多怪物和野獸都具有夜行性。

    不管是冒險者,還是單純的商人或旅行者,都會選擇在入夜前找好地方準備紮營。

    坐在敞篷馬車最裏面的裴仁禮打了個哈切,頗爲無聊的繼續打牌。

    他們要去的河溪村,距離納斯帕爾需要整整一個白天的路程,明明一大早天剛亮就出發了,結果現在都快天黑了還沒到。

    “專心一點,我這把牌很好。”

    “哦,是麼?”

    跟裴仁禮打牌的是一個……

    依舊很難用人來形容的傢伙。

    全身覆蓋着或淺或深的藍色鱗片,身高在兩米上下,體格幾乎有兩個裴仁禮那麼大,捏着牌的手指總共有四根。

    從外貌來看,就像是一頭龍縮小了,然後被強行捏成了個人形,不過沒有翅膀和尾巴。

    這是一名龍裔。

    龍裔的誕生衆說紛紜,有的說是龍神或強大的龍族用魔法手段把他們創造出來的,有的說是龍與人類的混血種族,暫時還沒有準確的定論。

    不過確實,龍裔不僅外貌接近龍,也具備很多龍的特徵也具備龍的缺點。

    龍,是凡人世界最強大的生物。也正因如此,龍做事向來都很少考慮後果。

    他們熱衷於寶藏,獲取的方式多半都是簡單粗暴的搶劫,有時候會把一座城市燒成白地,就爲了黃金和珠寶。

    所以當一個龍裔出現時,大家其實都很害怕,因爲他們長得太像龍了,不過除非龍裔開始噴火或者破壞,否則還是會盡可能的與大家好好交流。

    偏見都是由傲慢形成的,就比如跟裴仁禮打牌的龍裔。

    他叫做阿祖罕,是一名藍龍裔,看外表格外猙獰,尤其是背上還揹着一把血跡未乾的彎刃大刀,往那一站就足夠把小孩嚇哭。

    但其實他刀上的血跡是剛剛砍過怪物,而且這傢伙居然是個愛好和平崇尚自然的德魯伊……

    德魯伊與牧師類似,可以被簡單的看做是信仰自然神祇的牧師,使用的神術方面與牧師有重合但也有很大不同,並且還能把自己變成野獸,是學校裏少數幾個施法者之一。

    雖然裴仁禮覺得,阿祖罕抄刀砍人或許比法術更順手就是了。

    德魯伊不穿金屬盔甲,金屬製品也僅限於武器,應該說他壓根就沒有穿盔甲,上半身光着膀子,下半身就一條褲子,還有點破破爛爛。

    已經不是簡約風了,根本就是簡陋風。除開龍裔兇惡的外貌不談,他進入乞丐當中一點都不違和。

    而且比起其他人都揹着揹包存放補給品,阿祖罕除了彎刃大刀外什麼都沒帶,畢竟德魯伊在野外就跟回了家差不多,根本不用擔心喫飯喝水的問題。

    隨手打出兩張牌,裴仁禮轉頭問前面的車伕:

    “大叔,還要多久啊?”

    “不遠,等翻過這座山丘,就能看見河溪村了,放心吧,不會在外面過夜的。”

    跟野人差不多的德魯伊不在乎野外過夜,可裴仁禮並沒有帶任何露營設備,連睡袋都沒有,他可不希望天爲被地爲牀的過夜。

    聽到沒多遠了,阿祖罕用手肘碰了碰身邊的矮人:

    “再堅持一下,就快到了。”

    他身邊的馮達爾鐵青着一張臉,嘴脣哆嗦了兩下,硬挺着吐出兩個字:

    “終於……”

    看起來馮達爾像是有些暈車,實際上並不是,他只是單純的害怕。

    幾乎所有的矮人天生都有嚴重的恐高症,就是騎馬都不敢,坐在馬車上的高度足以讓他心驚膽戰。

    這事兒還真是得想辦法克服,畢竟冒險者是經常需要長途旅行的,而如今這個時代,長途旅行最靠譜的就是馬車了。

    坐在裴仁禮左手邊的伊芙聞言也合上書,她已經看了一路。

    裴仁禮也試過看書打發時間,但減震操蛋且基建也不咋樣,靠馬車旅行時看書,沒一會兒就覺得頭暈眼花,不知道伊芙是怎麼搞定的。

    她合上書,應該不是因爲快到目的地了,而是因爲天色漸漸黑了下來,看不清楚字跡。

    沒有任何表情的面孔轉向正在打牌的裴仁禮:

    “你對於後面那傢伙,就沒有什麼意見麼?”

    聽到這話,衆人紛紛往後看。

    在距離馬車大概十多米遠的位置,救世之劍的愛麗榭騎着馬,目不轉睛的盯着馬車,已經從納斯帕爾跟了一路。

    裴仁禮很清楚,這傢伙肯定是來監視他的,但咱們講道理,跟蹤監視的技巧就不能靠譜點嗎?

    見衆人都看她,愛麗榭微微慌亂了一下,然後正了正表情:

    “好巧啊,你們也要去河溪村嗎?”

    “.…..”

    –‐‐——–‐‐——

    河溪村的位置並不算好,畢竟路很難走,大多數的商隊一般都會選擇水運,也不會動這裏經過。

    不過但凡有人居住的地方,肯定還是需要和外界交流的,河溪村也不可能資源富裕到能夠完全自給自足。

    裴仁禮他們乘坐的馬車就是往返於河溪村與納斯帕爾的車把式,經常會運送生活必需品,走這條路走了快一輩子了。

    他說的沒錯,趕在太陽真正落山之前,衆人已經看到了河溪村。

    規模不大,感覺也就生活了幾百人的樣子,錯落的茅草房以一條分成好幾道的河流爲中心建立,裊裊炊煙瀰漫在村莊的上空,顯然到了喫晚飯的時間。

    這條河的源頭就是納斯帕爾城外的那條,只不過到了這裏的只是一條支流,順着繼續往前就該直接入海了。

    它能提供生活用水,也能提供灌溉所需要的水資源,否則也不會有人在這種地方建立村莊。

    村裏人對外來者並不算友好,但也沒有排斥,這種態度其實有點奇怪的。

    畢竟裴仁禮他們會過來,實際上是村裏人到外面發佈了委託,按理說幫忙解決麻煩的冒險者來了怎麼也該歡迎歡迎纔對吧?

    不過他們倒是也給安排了個空房子,並且晚飯也給準備了一份,主要是穀物粥外加打撈到的魚,由於缺少調味料的關係,魚的味道實在是有些一言難盡……

    喫過晚飯,簡陋的茅草屋中亮着昏暗的油燈。

    裴仁禮把所有人都叫過來,將地圖擺在油燈旁邊的桌上。

    “我們這次的任務是處理最近跑到這附近的巨魔,想必你們也知道,巨魔很難被殺死。”

    準確的說,巨魔很難被物理傷害殺死。

    這種醜陋高大的怪物,擁有非常誇張的自我再生能力,就算你把它碎屍萬段也不會死。

    不過不管切的多碎,最終也只會再生成一隻巨魔,不會劈成兩半巨魔變成了兩個。

    有個酒館裏很流行的傳言,說一個人半路上撿了只巨魔的爪子,但沒多久爪子就變成了巨魔,差點把他喫掉。

    再生能力上一點都不誇張,但被巨魔突襲還能活着回來喝酒,那就八成是吹牛逼了。

    或許正因爲要對付的目標是巨魔,所以纔會是現在的成員構成。

    不算裴仁禮這個被拉來幫忙的,老師定下的隊伍全都是施法者,因爲對付巨魔,最好的辦法就是用特定屬性的法術攻擊。

    比如火焰或者強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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