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 >第四百四十一章:王用汲的蕭規曹隨
    這爛攤子說嚴重倒不嚴重,但數量還真的不少。聟

    王用汲看着眼前厚厚的三大摞,就明白,再小的問題,這麼累積又累積也該要出大問題了。

    原來從去年年底良民、女戶等一系列政策下來,就開始默許這些良民自由結社了。按照高翰文之前給的標準是以家庭爲單位參與結社。每社不得多於五百戶家庭。社長輪流自選。

    就這麼粗枝大葉定個大概後,高翰文就當甩手掌櫃了。

    但一開始就還好,因爲雖然按約定社長負責協調公共事務,但一開始壓根就沒什麼事。

    但過完年就不一樣了,一方面是良民與其他百姓之間有矛盾,另一方面良民之間也有矛盾,最後社內還有各種公共事務,比如對接作坊招牌什麼的。

    現在杭州的良民結社,一共有十一個。七個在錢塘縣,四個在仁和縣,其中織造局一家就有兩個結社。像織造局這種社內比較一致,大家都低頭不見擡頭見的,管理起來就好多了。

    但其他社可就沒這麼好運了。就連前幾天杭州危局,都有社員因爲各種不滿威脅撂挑子呢。聟

    但這些狗屁倒竈的事,我大明律壓根就不管的。大明律、大明會典以及前些年修訂的嘉靖新律,都沒有這些內容。

    自古以來,官府都是隻管刑法不管民法的。民法基本都是扔給鄉老宗族,讓其自行解決的。

    但從卷宗記錄來看,這兩縣令一開始也是這麼幹的,但是沒幾天就打出狗腦子了。社長是公推的,大家家世、學識、財富都差不多,地位上都是良民,憑什麼讓其一言而定。

    這一刻,才顯得人與人之間地位差異的好處來。有差異就有威望,有威望就可以一言而定,而不需要糾結這些狗屁倒竈的事情。

    感慨雖然感慨,但王用汲何曾不明白,高翰文的用意就是抽掉這個朝廷治民的中間層,好在都是些城市裏面沒什麼土地的無根之人,所以目前反對都還小。都當是爲了方便作坊招工誕生的。

    五百六十七份爭議,王用汲數了數。

    他不信高翰文不清楚這些情況,哪怕下面兩縣令沒明說,但是以其一派宗師的學識,是完全可以預計的。聟

    抽查着看了一百來份,對照着之前淳安縣的改稻爲桑自耕農結社,心裏有了個大致的譜。這種小事,按道理本就不該府上管,等次日問問兩個同知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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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一早,趕着上值的兩同知給嚇得不輕。因爲那三摞卷宗本質是自己留的爛攤子。這不是上班第一天就把單位一把手給得罪了嗎?

    “王大人,這是下官們的不是,你放心,我們一定處理好首尾,不至於鬧出事端來”兩人尬着臉同時保證到。

    “高大人,當初可有交代?”王用汲看着兩的樣子也知道,問他們等於不問,乾脆直至核心。

    “高大人一開始說讓他們吵,吵半年再說。”

    “對,現在差不多就是半年了”聟

    “說是到時這交上來的卷宗自有提示”

    “但,下官皆愚鈍,沒看出什麼來”

    兩人一副榆木腦袋不開竅的樣子。

    “這樣,你把這些卷宗都還給新來的錢塘縣令許國,仁和縣令王家安,他們會有辦法的”

    王用汲想了想,乾脆按高翰文原本的安排走吧。何況本來知府衙門隨意插手這些小案子本來就不太合適。

    兩同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確定王用汲確實不打算收回成命後,吆喝着書吏,一人一邊回自己的老衙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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