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延儒自然會視他們爲沈樹人的盟友,偶爾也向他們打探一些河南、湖廣前線,沈樹人與李自成相持的軍情進展。
方家人當然也很有分寸,對於軍事機密肯定是不能說的,畢竟誰知道京中權貴被滲透成了什麼篩子樣,要是把戰術計策輾轉泄露給李自成,可就大事不妙了。
不過不涉及軍機計略的部分,還是可以說一說。而且有些話透過底之後,也能讓周延儒、陳新甲放心,堅信開封城還能撐住,從而不至於誘導崇禎逼着前線督撫尋求快速決戰。
明末的朝廷,對前方督撫而言,最坑的事情就是逼你速戰速決。無論楊嗣昌左良玉孫傳庭洪承疇,可以說都是深受其害。
洪承疇在松山大戰前,就是被兵部的後勤壓力逼得必須速戰,諸如此類的例子還有很多。
搞得好像崇禎每天就是撥着算盤珠子在算前線該怎麼打仗,怎麼又多打了一天、多花了老子一天的錢?是不是在擁兵養寇自重?能不能快點打完、讓老子不用花錢了?
最後鬧到洪承疇十幾萬人白給完了,也就不用崇禎再發工資再運軍糧了,從根子上徹底省錢了。
周延儒和陳新甲穩住之後,前線的沈樹人總算可以按照自己的節奏,不受逼迫地解決開封解圍問題。
……
話分兩頭。
京城那邊升賞、脫罪、斡旋的同時,這倏忽而過的一個月時間裏,湖廣和河南信陽府前線,也在沈樹人的整頓下,逐步做好了跟李自成大戰之前的準備。
也別嫌沈樹人辦事拖拉,涉及到跟幾十萬敵軍作戰,花上一個月準備也是完全應該的。尤其他的部隊中有相當一部分主力,此前還是剛剛從南方衡州前線回來的。
六七月份在衡州這種亞熱帶叢林地區作戰,部隊本就狀態不好,染病人數極多,八月份回到中原,正該好好休息養病。
一個月能讓士兵們重新適應鄂北豫南的氣候水土環境,就很不錯了。要是倉促出戰,絕對會因爲天氣環境變化太快,大量失去戰鬥力的。
所以,沈樹人在充分偵查、摸清敵情動向之後,把決戰的日程定在了九月中旬。
從八月中旬到九月中旬這段準備期裏,他也沒閒着。首先是進一步整頓清查了這段時間的軍工產能情況,
畢竟此前他跟張獻忠作戰時,所裝備的火器都是截止到四月底時、大冶軍工廠生產的。如今當然可以把五六七八四個月的產能庫存也清理出來,分門別類撥給作戰部隊。
經過一年多的升級建設,大冶軍工廠的產能,也是進一步擴大了。
當初在黃州的時候,沈家軍每個月只能生產三百多杆火器,剛到大冶時就猛增到八百至一千。如今大冶也建設了一年了,這個數字進一步膨脹到了兩千左右——
當然,這個兩千是生產魯密銃和高精度鳥銃的數量。如果轉產其他重型火器,就要等比折減。
比如造斑鳩銃就只能有四五百,全造雙管後裝噴子大約能造八百。轉輪槍最複雜,所有產能全力造轉輪手槍,也造不到每月四百支,
當然實際上也不可能全部轉產,因爲有相當一部分低端工匠的手藝,壓根兒達不到生產轉輪機括的水平,造出來的不是轉動時卡住,就是縫隙太大漏氣冒火嚴重。
一言以蔽之,把五到八月的新產火槍裝備到沈樹人的部隊中後,官軍的高質量火器數量,也從剛剛過萬,達到了一萬五六千——
主要是此前跟張獻忠的兩個多月激戰,同樣烈度非常高,火器也是有損耗的,相當一部分武器槍管磨報廢了,所以新生產的六七千根火槍,也不是淨增,有相當一部分,大約一兩千,要用於抵消此前的損耗。
不過,除了新造火器之外,沈家軍還有一項裝備來源,那就是直接接收新歸附的友軍的裝備。
如前所述,沈樹人在跟張獻忠作戰之前,已經號稱有八萬兵馬了,麾下名義上還包括了劉國能和黃得功。
但當時他畢竟只是皖撫,所以湖廣其他州府的軍隊不歸他管。
如今九月初崇禎那邊終於收到了楊嗣昌的遺表,經過討論後正式改任沈樹人爲湖廣巡撫,那麼湖廣地區的官軍當然都歸他所有了。
沈樹人花了大約十天時間走訪盤點、跟各地新下屬見面、籠絡、聽取情況,忙得不可開交,送算是把人都認全了,也建立起了基本的互信。
這個過程中,方孔炤原本留在江陵、夷陵等地的一兩萬部隊,是被沈樹人接收得最徹底的,稍微發了點錢和福利、軍需後,忠誠度立刻就有保障了。
因爲這些部隊畢竟本來就對方孔炤比較忠誠,方孔炤被擼掉後,有方孔炤留話,相關將領當然是毫無認知障礙地就直接轉投了新主。
而且沈樹人手下,也有相當一部分文官和武將,跟江陵軍舊部私交不錯,原來就很熟。
比如方以智,他本來就是江陵軍原本大領導的嫡長子,舊撫臺走了,爲大公子的新上司效力,也是應該的。
金聲桓、王得仁這些江陵,也都是沈樹人原本從方孔炤那裏借調來的,現在當然是讓他們各自帶一個營的沈家軍骨幹放回去,用這兩個營帶頭,把近兩萬的江陵軍徹底掌握起來,再好生訓練磨合,爭取儘快形成戰鬥力、跟上沈家軍的練兵節奏。
而作爲見面禮,或者說表示新撫臺對他們重視的證據,沈樹人通過方以智給這兩萬人發了一千杆大冶軍工廠新生產的魯密銃,外加一些甲冑,
這些官兵立刻士氣提升了一截,對於撫臺將來會一視同仁重用他們,也更有信心了。
除了方孔炤留下的近兩萬人,沈樹人收編的一支規模更大的力量,來自於原本湘南地區的官軍,以及殲滅張獻忠新附軍後,收編的俘虜。
此前的決戰中,張獻忠在湖廣地區這幾年新抓的壯丁,基本上全部團滅了,但只有半數左右的人被殺或者重傷廢掉,還有兩三萬被活捉了。
這些人當然也不能都用,還要經過甄別,把特別死硬、劣跡斑斑的,該處死就處死。
當然處死的只是少數,一般不會超過俘虜的一成多,基本上就跟羅馬人的“十一抽殺律”一樣,起到一個震懾整頓軍紀,讓剩下的人改過自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