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前半生的愛 >第3章 留守兒童(1)
    留守兒童(1)

    “如果你堅決把孩子送人,那我們就離婚,孩子我自己帶着”,經過媽媽幾次的哭鬧之後,我爸也心軟了,覺得還是要自己養着好,畢竟是自己的第一個孩子。於是,在五大爺家呆了7天之後,扭不住我媽的堅持,奶奶也沒辦法,我最終又被抱回了自己的家。現在回想起來,幸虧當時我是第一個孩子,如果是第二個,我想一定會被送走了。當然,誰又知道,換了另一個原生家庭,會是什麼樣的呢,也許這就是人們口中常說的:命。

    80年代初,經濟和資源都相對非常的匱乏,爸媽都要靠苦力賺錢。爸爸是建築工人,現在俗稱的瓦工,媽媽就在成衣鋪裏打工,我記得縫紉機縫一個兜,一分錢。爸媽爲了多賺錢,無奈之下,我被送到了姥姥家,一呆就是6年。成爲了現在人口中的“留守兒童”。現在想起來,那段時光,是我覺得比較快樂的日子。

    “熊孩子,你又在鬧騰什麼?是不是又想捱揍了?”姥姥手裏拿着掃把追着我滿院子跑,一邊跑一邊罵道:“就你這個樣子,趕緊滾回自己家去,我算是帶你帶的夠夠的了,沒一點女孩子的樣子,你看看你美娜姐,多聽話,你瞅瞅你,哪天不上房揭瓦,你都難受是不是?”我則一邊跑一邊回頭衝着姥姥做鬼臉。其實我那張臉,汗水混着灰,都成了泥巴了,不用做鬼臉,都和鬼差不多了。姥姥口中的美娜,是我的表姐,就是我大姨家的孩子,大我三歲。她還有個弟弟,大我一歲,是我的表哥。

    美娜表姐擁有大大的眼睛、烏黑的頭髮,像極了洋娃娃,性格溫順,小時候是人見人愛。而我的長相是恰恰相反的,黃毛、小眼、調皮好動,毫不客氣的說,有點尖嘴猴腮的樣子。這樣的兩個孩子一對比,換做是我自己都會喜歡前者,何況是我的小姨和兩個舅舅呢。小姨比我大11歲,小舅舅比我大8歲。所以,嚴格意義上說,我的童年裏,有很多玩伴兒。更奇怪的是,因爲我嫉妒姐姐得寵,幾乎每天都聯合表哥欺負他的親姐姐。結果是,我幾乎每天每天都被罵,三天肯定是被打一次,然後就是打完了沒幾天,我又把姐姐弄哭了。現在想想,我是想尋求更多的關注吧。

    雖然每次都是被揍的那個,但是姥姥每次都沒下狠手,她骨子裏,是非常喜歡我的,因爲在我的身上,她看到了我媽的影子:倔強、自立、好強,而我媽,是姥姥衆多孩子中,文化最高、頭腦最好的一個。我常常在想,我的姥姥是一個多麼偉大的母親,獨自養大了5個孩子後改嫁我的第二個外公,又生了小舅舅。好容易把自己孩子養大了一些,就又開始替女兒們照顧他們的孩子,我、美娜姐姐、闖表哥,還有後面的三個表妹表弟,都是在姥姥家長大的。用現在的叫法,我們都是留守兒童。

    我三歲半那年,我的奶奶去世了。過去還是土葬,我依稀記得,奶奶出殯的那天,路過姥姥家門口,我躲在路邊的柴垛旁,遠遠的望着。由於年紀小,都不知道人走了代表的是啥,只是很單純的東張西望,想着在人羣中,找一下我的爸爸媽媽,因爲我幾個月沒見到他們了。甚至腦子裏天真的以爲,奶奶走了,爸媽就可以把我接回家了,我就再也不用天天看着三姨、小姨和舅舅抱着表姐親來親去的場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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