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開着房車回大唐 >3章:風波將至
    李浩忙碌了七天,終於把能想到的資料全都蒐集抄錄了下來,足足用了五本筆記本,他用膠水把這五本筆記本粘到一起,整合成一本,這是他混跡大唐的作弊寶典,將來封侯拜相發家致富什麼的全都靠它了。!

    由於李浩現在記憶力超凡,僅抄錄一遍將其的內容記住了七七八八,短期內應該不會忘記,而且他將要在山住一段時間,暫時也用不着這寶典,所以他最後決定把這作弊寶典也鎖進了保險櫃裏。

    這七天裏,李成幾乎每天都會發微信過來,問他在這邊過的怎麼樣,李浩把自己搜資料的事告訴了他,李成無語,敢情這小子準備在大唐開掛裝逼呢,小日子滋潤呀,害他白擔心。

    第八天一大早,李浩將車裏能帶的東西收拾了一下,然後揹着一隻旅行包爬出山坳,回到靜雲觀。

    道觀院門大開,李浩剛進大門,看到一個十四五歲的少年正在院打拳,只見他穿着藏藍道服,眉粗眼大,看起來十分憨厚,他叫裴渺,至元真人的徒弟,李浩的師兄。

    “師兄。”李浩前叫了聲。

    裴渺聞言驚喜大叫,趕忙過來跟他打招呼:“師弟,這些天你跑哪裏去了,害我好找。”

    李浩咧嘴笑了笑:“還記得咱們第一次見面的地方嗎,那個山坳,你用繩子把我救出去的那個山坳。”

    “啊!你這些天一直都在那裏呀!”裴渺恍然摸頭,“我真笨,早該想到的。”

    李浩剛想說話,忽聽一聲咳嗽傳來,轉頭一看,只見至元真人從三清殿走出來。

    “師父。”二人一起朝至元真人行禮。

    “練拳。”至元真人冷冷地丟下這兩個字,轉身走。

    李浩丟下揹包,和裴渺笑着對視一眼,然而開始練拳。

    李浩這次回來後發現至元真人變了,變得更加嚴厲,好像故意針對自己似的,每天天還沒亮拿着藤條來催自己起牀練拳,喫過早飯後還要跟着他學字,可不單單是學繁體字,連那些秦國小篆燕國小篆什麼的都要學,因爲鬼谷一脈很多藏書都是用先秦的一些字體撰寫的。

    生平最厭煩學的李浩感覺生無可戀,還好,他穿越後記憶力超凡,近乎過目不忘,學字什麼的也不算難,兩三個月後,字學的差不多了,他以爲自己終於解脫了,然而至元真人又開始出幺蛾子了,逼他學門遁甲兵法韜略什麼的,還說這些都是什麼亂世屠龍之術,將來有大用。

    李浩聽完直縮腦袋,亂世屠龍,呵呵……這話要是被李世民聽到的話,不知道自己的屍體會被切成多少份呢。

    李浩前世的時候喜歡玩,他喜歡泡妞,喜歡k歌,喜歡騎馬,喜歡射擊,喜歡旅遊……是不喜歡學習和工作,其實究其根本原因,一個字:懶。

    讓懶癌晚期的李浩忽然學習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他能樂意嗎,答案是不樂意也得樂意,因爲至元真人手的藤條已經飢渴難耐了。

    李浩現在的日子過的很苦逼,不僅每天被至元真人逼着學這學那,還要忙着種田,爲啥種田,因爲要他要試驗自己帶來的各種水果蔬菜種子啊,唐朝是以農業爲主的國家,糧食可是大事,李浩帶來了不少農作物,自然要好好利用起來。

    山裏的日子並不是與世隔絕的,他每個月都會跟裴渺去山下村鎮裏賣藥材,遇到有人生病的話還可以幫忙診治一番,裴渺的醫術已經得到至元真人的真傳,基本藥到病除,遠勝那些遊方郎,他們師兄弟二人在附近的村莊和小鎮裏頗有名望,村民們都稱裴渺爲小神醫,稱李浩爲白眼小道長,爲啥會獲得這麼一個葩稱號呢,因爲李浩這貨沒事老喜歡翻白眼。

    李浩對於這個稱呼不怎麼喜歡,首先是因爲很不好聽,其次,因爲他不是道士,只是因爲身材小,穿了裴渺小時候的道服而已,他曾經不止一次要求買幾件新衣服,然而裴渺一聽到這個提議把頭搖成撥浪鼓,理由很簡單,賺錢不容易,錢要省着花,李浩忽然發現他很有守財奴的潛質。

    歲月流轉如白駒過隙,一晃眼間到了貞觀八年,李浩也已十四歲,到了開始長身體的年紀,最近這段日子裏,他明顯感覺自己長高了不少,臉的嬰兒肥也褪去了少許,漸漸顯露出棱角,越發俊氣。

    照鏡子的時候,他翻出手機裏前世的照片對,發現穿越之後竟還有點整容效果,以前帥了好多,是滿臉稚氣未消,看去有點萌萌噠,這個讓他很不滿,於是乎,他開始養成了臭美的毛病,每天會拿着鏡子照來照去,各種擠眉弄眼擺造型,樂此不疲。

    今天是個很平常的日子,李浩喫完早飯後坐在前院手拿繼續擠眉弄眼,這是他每天的日常,跟大姨媽一樣,非常準時,他正撅嘴對着鏡子擺萌萌噠的表情時,裴渺從關牲口的側院走了出來,氣呼呼地道:“師弟,你今天下山一趟吧。”

    “幹嘛?”李浩繼續照鏡子擠表情,眼睛都不帶瞥一下的。

    “可別提了。”裴渺氣惱地說,“驢蛋又不老實了,把驢棚給踹壞了,每年到這個時候鬧騰,還是大黑乖,從來都不鬧。”

    大黑是他們養的一頭牛,驢蛋則是一頭驢。

    李浩一邊對着鏡子整理劉海,一邊說:“這也不怪它啊,它這是思春想母驢了,呀,有顆青春痘!”他忽然發現劉海下面藏着一顆青春痘,有擠逗強迫症的他怎麼能放過這罪惡的痘痘,擱下鏡子,雙手跟臉的青春痘開始較勁。

    裴渺走到石磨邊,在李浩對面坐下,道:“所以我想讓你帶驢蛋下山去找母驢配個種啊。”

    他說完還小聲嘟噥,“唉,真不懂,母驢有什麼好的。”

    聽到這話,李浩笑了,連青春痘都忘記擠了,一臉壞笑地望着裴渺:“師兄,這你不懂了,對於驢蛋來說,胡老漢家的那頭翠花是個大美女,跟翠花配個種,它能激動得三天睡不着。”

    裴渺兩眼一翻:“女人有啥好的。”

    李浩:……

    最後李浩還是騎着驢蛋下山了,因爲裴渺要去採藥,沒空下山,這次是他獨自一人下山的,反正這四年來他已經下山很多趟了,熟門熟路的,走不丟。

    驢蛋一路很激動,很亢奮,跑的好快,都快趕馬的速度了,李浩被它顛得七葷八素,暗歎愛情的力量果然強大,想了想又覺得不對,這似乎還算不愛情,頂多算是以年爲週期的****不對,是一日情。

    六十里的崎嶇山路,被驢蛋半天顛完了,李浩到達胡柳村的時候纔剛過午,望着背後的遙遠的南陀山,他簡直不敢相信這麼快到了。

    胡柳村有三十多戶人家,其十幾家姓胡,十幾家姓柳,所以叫胡柳村,村子南邊有條河,叫金水河,金水河路過胡柳村的時候拐了個彎,通向西北邊,正好把胡柳村圍住,這條金水河很長,一直通到三十多裏外的金水鎮,金水鎮因這條河而得名。

    金水河有座小木橋,沒有名字,由於年久失修,橋面木板已經斷了好幾根,李浩每次走在面都感覺瘮得慌,提心吊膽地過了木橋,來到胡柳村頭,迎面走來一個三十來歲的莊稼漢,這莊稼漢他認識,叫做王大黑,人如其名,皮膚黝黑,是胡柳村的外姓戶。

    王大黑一見李浩,頓時開心打招呼:“喲,白眼小李道長,下山啦?”

    李浩雖然不喜歡這個稱號,但他也不想得罪人,禮貌地回以微笑,點頭:“嗯。”他本想說下山來給驢蛋找母驢來了,可想想這不是什麼光彩事,不說了,想說點別的,好像也沒啥別的好說的,畢竟大家也不算太熟,乾脆傻笑吧。

    他雖然想應付過去,王大黑卻不笨,按照以往經驗,這個月份下山,還帶着驢蛋,一下猜到了李浩此行目的,笑呵呵地說:“胡老漢下地幹活去了,你若想給驢配種的話,恐怕要去田裏找他了。”

    李浩眉角抽了抽,順便翻了個白眼,這人真不會聊天,幹嘛非要扯掉老子的兜襠布,啊,不對,是遮羞布,咦,這兩玩意有差別嗎?

    經過了王打黑的好心提醒,李浩打算先去一趟田裏找胡老漢,跟他先打個招呼,畢竟要人家的驢,也得經過主人的同意嘛。

    可驢蛋一根筋,它是要去胡老漢家,一人一驢的意見發生了分歧,於是一場拔河賽此展開。

    李浩拉住栓在驢蛋脖子的套繩使勁拽,驢蛋撅着屁股朝翠花的方向拖,雙方力氣差不多,鬥了個旗鼓相當,李浩拽了半天也沒拽動驢蛋半步,又氣又急,破口大罵:“蠢驢!跟我走!再不聽話,信不信老子讓你變騾子!”

    驢蛋纔不鳥他,沒有人可以阻擋它去見翠花的步伐,一股狠勁充滿全身,竟然拖着李浩一步一步艱難地王翠花的方向走去,那股爲了約一炮而勇往直前的精神簡直讓人咋舌驚歎。

    在李浩氣得破口大罵的時候,後方忽然傳來“噠噠噠”的急促馬蹄聲,只見一隊衙差騎馬衝了過來,足有六人。

    王大黑一見這六名官差,心頭頓時一咯噔:“要出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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