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詭祕邊界的探求者 >第九十七章 母親的日記 (4)
    對不起……勒克文。

    其實,我在出生的時候就已經患上了這種怪病,關於這個怪病,可以追溯到百年前,解釋起來很麻煩,但我必須解釋清楚——

    我現在的名字叫做麗斯蘭菲·卡斯里安,在我未遇見你之前,我叫做麗斯蘭菲·洛維裏森,但實際上,我真正的名字應該是麗斯蘭菲·麥安菲維斯。

    數百年前,麥安菲維斯家族的先祖藉以航海和造船產業,在索萊赫斯公國東部的赫斯特芬城發了家,家族的血脈也藉助於龐大的資產延續了下去,不斷壯大。

    但隨着時間的流轉,世界局勢的轉變,科技的發展,麥安菲維斯家族的產業和事業皆遭到了新時代的衝擊,已然不像百年前那般繁盛和富有名望,終究走向了沒落,化作歷史中的一粒不起眼的灰燼。

    但即便如此,家族裏的資產依舊足以讓數代人過上衣食無憂,乃至奢華的生活。

    但一個噩耗,一個噩夢,從此糾纏上了麥安菲維斯家族的成員,在他們的血脈中流傳百年。

    似乎是從我的高祖父那一輩開始,一種古怪的遺傳病就此延生。

    流着麥安菲維斯血脈的人,無一例外,皆患上了這種未知罕見的遺傳病,但這種怪病只會在女性成員的身上得以發作。

    一般發作的時候,會感到乏力和氣喘,並且隨着年齡的增長,發作時候的症狀會越來越嚴重,在年幼的時候基本表現不出來,但隨着年齡的增長,乏力逐漸演變爲脫力,氣喘逐漸演變爲呼吸困難。

    在後期,發病嚴重的時候,甚至都吞嚥和咀嚼都做不到。

    通常來說,患有這種病的人,活不過四十歲。

    一個女性成員患上這種病,還算是可以認定爲意外或是特例,但所有留着麥安菲維斯家族血脈的女性成員,無論老少,皆表現出這種症狀的時候,就很難不引起恐慌。

    家族裏的幾代人對於這份自然也是有所研究和調查,但對於這種怪病,依舊沒有任何的頭緒,即便是憑藉着關係網,請求各路人士,醫生也好,牧師也罷,都沒能夠解決麥安菲維斯家族的這種怪病。

    有藥能夠緩解這種症狀,但仍然治標不治本,隨着年齡增長,劑量加大後的藥物,也不能夠緩解這種症狀,並且藥物本身會對身體造成傷害,過量服藥,某種意義上也意味着慢性自殺。

    對於這無解的遺傳病,一時間謠言四起,甚至家族成員也逐漸認定自己身上所流淌的血脈,是“被詛咒的血脈”。

    從這一刻起,麥安菲維斯家族算是徹底沒落了,畢竟家族裏的人,都害怕和厭惡起了自己身上的血脈,他們各自分割祖上的資產,離開索萊赫斯公國,試圖擺脫這份詛咒。

    而我的祖父正是如此,他爲了逃離這份詛咒的血脈,離開了索萊赫斯公國,帶着祖上的資產,改名換姓來到安俄特雷拉,最後定居在亞維蘭,希望逃脫這詭異的血脈詛咒。

    但是,失敗了。

    我的父親有兩位姐姐,但早在我出生之前,她們全都死於這荒謬的遺傳病。

    而我,自然也繼承了麥安菲維斯家族的血。

    理所當然,我也在出生的那一刻,患上了這種病。

    父母留下的遺物歸屬於我的外婆,而其中就諸多關於麥安菲維斯遺傳病的研究資料。

    而我的外婆也是一個有學識之人,自然這些資料,不會從她的眼睛裏漏過。

    在我七歲那年,我也表現出了這種病的症狀,而我的外婆理所當然地注意到了我的異常。

    她也着手開始研究我身上的病,並花重金求助有名的醫生,但即便是再有名望的醫生,對於流在麥安菲維斯血中的詛咒,也束手無策,只得開出緩解發病症狀的處方藥。

    當時的我雖然年幼,但對於我身上的怪病,我自己自然是感覺的很清楚,所以我不斷地追問我的外婆,試圖從她那裏得出答案。

    她不可能一直隱瞞下去,於是在十五歲那年,她告訴我了一些細節,其中隱瞞了諸多可怕的事實,譬如活不過四十歲、症狀會隨着年齡加劇。

    但即便如此我依舊被嚇得不輕。

    她抱住不住顫抖的我,輕拍我的肩膀,安慰我說道:

    “會有辦法的,外婆會有辦法的,相信外婆,只要再過個幾年,進步的醫學技術就能毫無副作用地根治你的病。”

    但三年過去,她卻先我一步而去。

    她走了,在那個雨夜裏,無聲無息地走了

    爲什麼?

    爲什麼會這樣呢……

    當時的我無力地跪在房間裏,無助地望向窗外——只有雨,冰冷的雨水灑落在窗沿,灑落在我的臉上。

    好冷……

    我淚水的溫度,無法對抗冰冷的現實。

    而所有的過往都將消逝於時間,亦如淚水消失在雨中。

    在我最落魄,最灰暗的時光裏,我從遺產的資料文獻中,得知了所有的真相。

    原來,我活不過四十歲啊。

    回到家中,我走進盥洗室,看着鏡子裏我那毀容的臉。

    我就在想,我的一生……確實是被詛咒了啊。

    我的父母先我一步而去,我的外婆先我一步而去。

    而這樣的我,這樣醜陋的我,以這樣可悲姿態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我,還有活下去的必要嗎?

    或許我早已死了。

    而現在所囚禁我靈魂的,是那一具如此習慣於活着,以至於不願意死去的軀殼。

    其實,那天去公園,我不是去散步,也並非去看花。

    我是去投湖自盡。

    而我殘缺一生短暫如雨,終究消散在水中。

    我想,我也該早點結束這一切,讓我的靈魂解放開來。

    於是在七月十號那一天下午,我來到了布棉森公園。

    打算在入夜之刻,什麼也看不清,什麼也看不見的時候,跳入公園的湖水之中,結束我被詛咒的一生。

    暴雨先我一步,無奈之下,我不得不躲入擋雨棚下。

    雨並不能阻礙我的目的,卻能夠傷害我。

    在漫長的等待之中,我無聲地抽泣着。

    但你來了。

    唐突地出現我的面前。

    蛾在黑夜中尋見光,我亦如是。

    在這褪色的暴雨之中,你是我眼中唯一的色彩。

    有些古板,有些可笑,又有些溫柔。

    我起初害怕着你,但是我注意到你的目光中,只有平靜的淡漠,沒有任何嫌惡或畏懼。

    爲什麼?

    再接着,與你並不長久的交談之中,你詮釋了追憶、愛、幸福,而我也逐漸理解了你所要傳達的事物。

    在過往的瞬間之中,我尋得了真我,也解開了心結。

    而雨終究是停了。

    望着你離去的背影,我感到某種情愫在我的心中生根發芽。

    而我……還有必要去自我了結嗎?

    沒有必要了。

    因爲我不想留下遺憾。

    或許在那一刻,我愛上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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