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凌歌說過以後演唱的都會是原創歌曲。
那要是以後凌歌還能拿出幾首爆炸性的歌曲出來的話,那麼毫無疑問凌歌將會成爲整個節目很大的看點。
雖然說原創是很難的,很多人不可能持續性的拿出好的歌曲來。
但是洪韜認爲凌歌再寫出一兩首好歌來還是能夠做到的。
畢竟他可是知道,那首《祝你一路順風》也是凌歌寫的。
這麼短時間內,凌歌已經拿出了兩首不錯的歌曲出來。
這充分證明了凌歌的才華。
如果凌歌還在蘇江市的話,他還準備邀請凌歌出來一起喫個宵夜。
凌歌此刻正在手機上查看着千度。
他之前在千度上面提了一個問題。
“什麼工作自由,隨時隨地想休假就休假,不需要技術含量?”
這個問題是他中午的時候提出來的,此刻已經距離提出問題過去了幾個小時。
網絡上已經有人回答了他這個問題。
其中有一條回覆凌歌覺得是最可行的。
“如果你沒有什麼技術,又想要找隨時能休假的,那麼可能跑外賣比較適合你。”
凌歌眼睛微微一亮。
覺得這個回覆說得很有道理。如果是送外賣的話,那麼他就能隨時想跑就跑了。
不過想要跑外賣,那第一件事就是需要買一輛電瓶車。
就在凌歌這樣思考的時候,手機響了起來。
低頭看了看手機屏幕。
上面的來電顯示的是洪韜。
凌歌沒多想,直接拿起手機就接聽了起來。
“洪導,今天怎麼想起給我打電話了?”
電話那頭的洪韜哈哈一笑,從他的笑聲可以聽出來他此刻的心情顯然是極好。
能夠讓洪韜這麼一個導演心情大好也就只能是節目的原因了。
今晚節目首播,看來節目的效果不錯。
“老弟啊,今晚節目首播收視率不錯。這檔節目可以說是大獲成功了。你也是功不可沒的,畢竟你那首《魔都》被很多人喜歡。”洪韜很高興,直接就稱呼凌歌爲老弟了。
凌歌自然是不會邀這個功的。
“哪裏的事,這是洪導領導有方,還有就是洪導的節目製作吸引人才有了這樣的成績,我不過是錦上添花罷了。”
凌歌很是謙虛,沒有將功勞攬在他自己身上。
而且他說得也是實話。
洪韜的這檔節目在這個世界來說是一檔很前衛的節目。
很容易就能夠吸引人。
獲得成功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洪韜在電話那頭對凌歌相當的滿意。
覺得凌歌很會做人。
有才華,卻又不恃才傲物。
爲人處世也給人如沐春風的感覺。
個人的人格魅力很足。
“老弟,如果你不嫌棄叫我一聲洪哥就行了。不用跟我見外。”洪韜的話語中透露出想要跟凌歌親近的意思。
凌歌自然不會是一個不識趣的人。
“好的洪哥。”
他直接順口就喊了。能夠跟一個電視臺的綜藝導演處好關係這對他來說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洪韜哈哈一笑:“這就對了。對了,節目下週播出形式要改變一下了,採用直播的形式。週日晚八點直接在蘇江衛視直播。”
晚上直播。
這也就是說他到時候只能住酒店了。
這又是一大筆的開銷。
而且他還準備買吉他,買電瓶車跑外賣。
他錢包裏的那點錢哪裏夠啊。
可是不買吉他,他又沒法唱原創。
忽然,凌歌心裏有了一個想法。
那就是,爲什麼不讓洪韜直接請一個樂隊來伴奏呢?
既然是直播的形式,那麼專門請一個樂隊伴奏,這樣的效果豈不是更好。
要知道,前世的那個綜藝節目《我是歌手》就是用的樂隊來現場奏樂的。那樣出來的效果更好。
凌歌直接將這個想法給洪韜說了。
洪韜頓時一喜。
“咦,凌歌,我發現你就是個天才。現場直接用樂隊伴奏的形式出來的效果確實會好很多。”
“下一期節目,就現場直接伴奏。這樣你唱的原創歌曲,也不用擔心沒有伴奏了。”
現在這檔節目已經起來了,相信要不了幾天就會有不少的廣告商來打廣告。
請一個樂隊而已,只能算是一點兒小錢。
洪韜覺得,凌歌的這個點子簡直太棒了。
此刻的凌歌心裏鬆了一口氣。
洪韜這意思是決定採納他的意見請樂隊現場伴奏了。
這樣他暫時不用買吉他了。
凌歌瞬間覺得心裏美滋滋。
“對了老弟,你還在蘇江市沒有,在的話,一起出來喫個宵夜。”
洪韜還是覺得節目成功凌歌的歌曲也是貢獻了很多,因此準備邀請凌歌喫個宵夜。
凌歌婉拒了。
“不了洪哥,我昨晚就已經回魔都了。”
洪韜有些驚訝:“這麼快,都不在蘇江玩兩天麼。”
凌歌:“........”
玩?
他這麼一個窮比有資格玩麼?
他還得好好賺錢呢,不然以後坐飛機的錢都不夠。
跟洪韜繼續寒暄了一陣後結束了通話。
第二天凌歌便直接出門找了一個修電瓶車的鋪子。
畢竟賺錢這事兒得儘快了。
“老闆,你這兒有電瓶車賣麼?”凌歌站在維修電瓶車的鋪子門口問道。
老闆是一個三十來歲的青年男子。
他看到凌歌俊美的容貌之後頓時感覺有些驚訝。
因爲凌歌容貌太出衆了,站在那裏就閃閃發光。
老闆覺得這樣的男生買電瓶車肯定也是要買比較好的頂配電瓶車。
老闆頓時滿臉的笑容。
“老弟你說笑了,我這鋪子裏面不全是電瓶車麼。各種配置的都有,像你這樣的帥哥,肯定是需要一臺好車的。”
“你來看看我們這款亞迪,亞迪電瓶車,可是被譽爲電瓶車中的寶瑪。載女朋友之類的賊有面子。”
“這款的售價是一萬八。”
凌歌:“..........”
“老闆你誤會了,我是想問你這兒有沒有便宜的二手電瓶車,能改裝成可以更換包月電瓶的那種電瓶車,我買來是爲了跑外賣的,不是載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