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皇朝夜行 >第六百二十章 我還要
    雖然逛了一天,但是李庸仍然十分精神,一點都不覺得疲憊,李庸發現無論什麼時代的女人,只要逛起街來都能爆發出無盡的體力,即便是金勝曼貴爲公主也十分的能折騰,不過以李庸的體力,自然能應付自如。

    “啊!好疼啊!”

    金勝曼嬌呼道,李庸十分無語。

    “逛街的時候不覺得腳疼,這會兒到家了你倒是覺得腳疼了!”

    雖然腳很疼,但是聽到李庸話裏的“到家了”這三個字卻讓她十分的高興,真想就這麼和李庸一起永遠的住下去。

    “可我真的腳疼啊!”

    金勝曼走了兩步,蓮步依然優雅,卻又帶着幾分楚楚可憐的蹣跚。

    “回去用熱水泡泡腳,用紅花油揉一揉!”

    李庸的回答十分的直男,金勝曼眼睛一眨不眨的定定的看着李庸,李庸沉默了片刻,再次囑咐道。

    “還有,多喝點熱水!”

    他覺得無論什麼時候,囑咐女孩子多喝熱水總沒有錯,金勝曼聽了微微一愣,不過仔細一想好像也沒什麼問題,多喝熱水終歸沒什麼壞處,但是,她想要的可不是泡腳,不是用紅花油揉一揉,更不是多喝熱水,金勝曼嬌嗔道。

    “你就不能攙着我嗎?我腳真的好疼,都不敢走路了!”

    要攙着你?你不知道男女授受不親嗎?你沒看到你身後還有兩個侍女嗎?李庸不由自主的瞄了一眼金勝曼身後的兩個侍女,意思不言而喻,金勝曼微微嘟嘴道。

    “她們兩個嬌嬌弱弱的哪攙的動我?”

    兩個侍女瞪着大眼睛很是無辜,我們怎麼就嬌嬌弱弱了?我們是侍女,又不是大家小姐,若是嬌嬌弱弱的還不早就被淘汰了?但是這會兒她們也明白,公主這是在創造機會呢,他們還能說什麼?好吧,攙就攙吧,李庸也沒再說什麼,以他現在的體格,別說攙着金勝曼了,就算單手拎着都能輕而易舉的將金勝曼拎回去,而且臉不紅氣不喘,然而李庸還是高估自己了,即便只是攙着金勝曼,他都有些臉紅有些氣喘,想想他都多久沒有捱過女人的身子了,俗話說的話,軍營三個月母豬賽貂蟬,更別說金勝曼的美貌真的不下貂蟬,不是李庸不君子,而是因爲他確實是個精力旺盛的健康的方向正確的男人,攙着金勝曼在花園裏穿梭,突然,金勝曼停了下來,一臉嬌羞的擡頭道。

    “郡公,你走錯了路!”

    李庸聽了不由嚇了一跳,難道他太心猿意馬竟然攙着金勝曼往自己的院子走了?仔細一看的李庸心有餘悸的回過神來,這不是往自己院子走的路。

    “沒錯啊!這不就是往你的院子去的路嗎?”

    李庸回過神來,一臉疑惑的問道。

    “不是應該去你的院子嗎?”

    金勝曼低頭輕聲問道。

    “去,去我的院子?幹,幹,幹什麼?”

    李庸問道,金勝曼輕聲道。

    “你不是答應了我,要給我寫幾幅字嗎?忘了?還是轉臉就不認賬了?”

    “啊?啊?是有這麼回事,我當然不可能忘了,更不可能不認賬,這不是你腳疼嗎?人也累的很,所以我覺得你還是先休息,寫字的事不急,我人又不可能跑了,等寫好了我讓丫鬟給你送過去!”

    李庸笑道。

    “可我有點迫不及待啊!你就不能滿足一下我嗎?我都陪你逛了一天哎!”

    金勝曼嬌嗔道,你確定是你陪我逛街,而不是我陪你逛街?李庸微微點頭道。

    “哦,好吧!”

    李庸只好攙着她變換方向,往自己的院子緩緩走去,是的,緩緩走去,走的很慢,無論是他提着金勝曼還是抱着金勝曼還是揹着金勝曼還是扛着金勝曼,這會兒也早到了,但是金勝曼卻走的很慢,一方面是因爲她的腳確實有點疼,另一方面是因爲她現在很享受,終於了來到了李庸的院子,金勝曼對這裏很熟,甚至比李庸還要熟,雖然住進這座府裏之後就有熱心的高句麗大族體貼的送來了丫鬟,但是李庸院子裏事,金勝曼依然十分上心,甚至親自上手,雖然腳疼,但是進了房間之後,金勝曼還是親自上去玉手研墨,連個侍女連忙鋪開宣紙,李庸提筆之後卻有些遲疑道。

    “寫什麼?”

    金勝曼笑道。

    “我最喜歡明月幾時有這首長短句!”

    以前她就極喜歡這首長短句,這首長短句不只辭藻華麗,十分大氣,而且充滿了浪漫,尤其是那句“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之前她就很喜歡,而現在更是體驗深刻,蘇東坡的這首水調歌頭那當然是名震千古的大作,李庸經常寫,因爲長樂公主也極爲喜歡,所以李庸立即揮毫潑墨,筆力雄勁,真如金戈鐵馬,又兼有柔情,金勝曼完全都沉浸在了這幅字裏,喃喃道。

    “太美了!真是太美了!也只有你的字才能配的上這首詩!”

    之前金勝曼就看過這首詩,是出自他們新羅的書法大家之筆,當時她十分的讚賞,覺得字好詩也好,如今見到了李庸親自提筆寫的這首詩,她才恍然發覺,之前她收藏的那幅字根本就是垃圾,回去就可以扔掉了,怪不得李庸說那張信紙不值得收藏,原來李庸真的沒認真寫。

    “怎麼樣?還算不錯吧?”

    李庸笑道,這幅字雖然不算寫的最好的,但是也算是上乘之作了,要說寫的最好的那幅,當然還是他在餘杭寫的那幅,那幅字纔是真正的有感而發,感情真摯,還算不錯?豈止是不錯?金勝曼此刻心裏就只有一個念頭,喃喃道。

    “我要我要,我還要!”

    李庸有些無語的看了一眼金勝曼,你不知道男人最怕這句話嗎?李庸只能再次提筆揮毫潑墨。

    “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

    連寫了幾幅之後,李庸這才放下了手裏的筆,然而金勝曼卻有些意猶未盡,她現在突然好想把李庸關到小黑屋裏,然後逼着他不停的寫,不停的寫,一刻都不許停……

    每一幅字在金勝曼看來都是無價之寶,是王宮裏任何珍寶都比不上的無價之寶,小心翼翼的將每一幅字都收了起來,她準備帶回新羅之後,找最厲害的能工巧匠裝裱起來,終於完成了承諾,李庸定定的看着金勝曼喜滋滋的將幾幅字都收了起來,沉吟道。

    “你看天色已經不早了……”

    金勝曼點頭道。

    “是啊,天色已經不早了,我都已經餓了。”

    旁邊的侍女笑道。

    “就知道公爺和公主肯定餓了,奴婢早就讓人準備了美酒佳餚,只是剛纔看公爺和公主都沉迷於書畫,所以沒敢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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