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麗絲怎麼會問出這樣的問題?
她該不會是想跟自己進一步的.......?
但,林不凡的心還是在海東,在江海。
香江再好,終究不是自己的故土!
於是,他斷然拒絕道:
“查到閻王的線索,我還是要回海東省的!”
“那裏纔是我的魂牽夢繞的地方!”
林不凡的話說完之後,很明顯能看出克麗絲的眼神中有些失落。
不過,這丫頭還是強裝鎮定道:
“也對啊!香江這裏畢竟沒有林警官所留戀的東西。”
這一句,倒是讓林不凡有些不知該怎麼回答了?
只能扭過頭去,假裝看着窗外。
從九龍開車到大帽山,用了大約一個小時的路程。
此刻,太陽早已是日落西山。
大帽山的劇組已經撤工,克麗絲直接開車到了周圍的一家酒店。
兩人下了車,便徑直到了酒店的三樓的一間套房。
根據之前跟張菲菲經紀人的通話,今天晚上張菲菲就住在這間套房裏。
克麗絲敲了敲門,
很快一個三十來歲,齊耳短髮的女子打開了門。
“你們就是香江警方派來的警官吧?”
“我是張菲菲小姐的經紀人,我叫阿紅!”
“當然了,你們也可以叫我紅姐。”
介紹完,紅姐便開門讓林不凡和克麗絲走進屋內。
但,兩人進去之後,並沒有發現張菲菲的身影。
“兩位警官,稍稍等待一下。菲兒正在沐浴,一會便出來了!”
說完,紅姐便招呼兩人坐在客廳的沙發上。
十分鐘後,洗澡間的門打開了。
一個長得傾國傾城,風華絕代的美女從裏面走了出來。
玲瓏有致的身體上圍着一條潔白的浴巾。
滿頭烏黑長髮披在潔白無瑕的香肩上,水珠滴滴噠噠地淌了下來。
張菲菲這時擡起頭來,望着客廳內坐着的林不凡和克麗絲,不由地蛾眉一皺。
“紅姐,我都說了,不需要他們來保護。”
“簡直是莫名其妙!”
“我天天除了參加活動,就是拍戲。也沒得罪什麼人啊?”
“爲什麼還會有人暗殺我?”
張菲菲氣乎乎地道。
紅姐這時候尷尬一笑,朝着張菲菲勸道:
“菲兒!這種事情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萬一真的跟警方說的那樣,那就糟了!”
張菲菲卻是冷笑一聲道:
“誰知道他們是不是爲了追星,故意找個藉口來接近我呢?”
一聽這話,林不凡和克麗絲的臉色瞬間一沉。
這個張菲菲還真是有些不可理喻了,竟然會有這麼幼稚的腦回路。
當即,克麗絲直接站起身來,正色道:
“張菲菲小姐,請你注意自己的言辭。”
“我們警方不會做這麼無聊的事情!”
然而,張菲菲被克麗絲這麼一懟,並沒有生氣。
相反,她“咯咯”一笑道:
“這位警官,你是女的,或許對我感覺沒什麼。但這位男警官,說不定就存在這樣的心思!”
說完,張菲菲還望了林不凡一眼。
瞬間,林不凡有些火大。
沒想到,張菲菲非但一點感激之情都沒有,竟然還這麼揣測兩人。
看來,不給這丫頭點顏色看看,她還真不知道馬王爺有幾隻眼。
當即,林不凡笑着道:
“不好意思,張菲菲小姐,我最喜歡的女明星是內地的大蜜蜜還有熱芭。”
“至於你,我來香江之前,根本就沒聽說過。”
“對了,請問你拍過什麼電視劇和電影啊?”
一句話,頓時讓張菲菲的臉色變得極其難看。
“好了!張菲菲小姐,請你一定要認識到這種事情的嚴重性!”
“今天要不是我們警方提前抓到那個傢伙,晚上你入住半島酒店可就麻煩了!”
克麗絲這時輕聲說道。
“真的假的?”
“人家半島酒店的服務那麼好,我都住過好多次,都沒什麼問題。”
張菲菲還是有些不相信道。
畢竟,她可是全香江炙手可熱的大明星啊!
多少宅男的夢中女神,怎麼會有人會暗殺她呢?
“克麗絲,看來張菲菲小姐還不知道這兇手的危險性。”
“之前富商桑切斯一家被滅門,就是這兇手乾的!”
林不凡冷然一聲道。
“什麼?你說的就是最近這起轟動香江的滅門慘案?”
果然,林不凡故意提了一嘴,張菲菲不禁驚問一聲。
這起滅門案,可是震驚了香江。
畢竟,自從二十年前的八仙飯店老闆一家被滅門之後,香江再也沒有發生這麼慘烈的案件了!
聽到兇手就是殺害桑切斯一家的傢伙,張菲菲臉上的傲慢之色,終於減少了幾分。
見此,克麗絲當即問道:
“張菲菲小姐,你認識段坤嗎?”
“段坤?不認識啊!”
張菲菲搖了搖頭。
“那你近期有沒有遇到什麼奇怪的人和事情呢?”
緊接着,克麗絲追問道。
“這個........好像也沒有啊!”
張菲菲思忖片刻,搖了搖頭道。
“那就奇怪了!”
聞此,克麗絲望向林不凡。
而林不凡此刻也開啓了“罪惡感知”技能。
張菲菲的罪惡值爲80點。
看來她並不是涉毒人員啊。
只不過,林不凡有些好奇。
張菲菲這80點的罪惡值是哪裏來的?
於是,林不凡立即打開了她的罪惡值詳情。
沒想到,看到後卻是心裏一怔。
這80點的罪惡值,原來是張菲菲曾經駕車撞了一位行人。
只不過,張菲菲下車查看了一下這傢伙沒啥事,便拔打了個120後,上車跑了。
難道跟這個有關係?
林不凡心中暗自思忖道。
“張菲菲小姐,你是不是不久前發生過一次車禍?”
突然,林不凡擡頭望向張菲菲問道。
瞬間,張菲菲的臉色一變。
而站在她身後的紅姐,明顯也是蛾眉一皺。
但,很快張菲菲強裝鎮定道:
“胡說,我什麼時候發生車禍來?”
“警官,你可不要胡說八道啊!”
“信不信我可以告你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