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七零:和首富甜蜜後她揣崽跑路了 >第160章 買下鋪面
    一段時間後,潤顏的事情終於出了結果。

    張鈞望和餘芳被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品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僞造資質罪等,分別處以無期徒刑和十年有期徒刑。

    張鈞望被判得比餘芳還重,主要是因爲他是主要生產人,罪罰就更大。

    這件事之後,帶來的影響就是,很多要開店的店鋪,在辦理各種各樣的手續時,流程和要求都比之前要更嚴格了一些,就是爲了避免再出現第二個潤顏。

    這件事,從頭到尾最倒黴的還有一個人,那就是把商鋪租給潤顏的那個房東。

    當初潤顏關店被調查的事情傳到他耳中的時候,他就心頭一跳,覺得大事不妙。

    沒想到,僅僅是過了幾天,潤顏惡劣的行徑就傳遍了大街小巷,可謂是臭名遠揚。

    現在,因爲潤顏的事情,他的鋪面已經完全租不出去了,就算是瘋狂地降價,也沒人肯租。

    眼看着這個鋪面已經廢掉了,越來越沒有盼頭,房東索性直接把它掛低價出售了,省得留着糟心。

    只是,他掛了很低的價格,也沒有一個人肯過來沾這份晦氣。

    一個月後,房東眼看着低價出售的鋪面還是無人問津,心如死灰地又降了價。

    三天後,他才終於迎來了一個真心實意想要買下商鋪的買家。

    這個人就是,蘇韻。

    因着房東急於把商鋪出售,所以全程手續交接得都很利索,動作也很快。

    蘇韻甚至不需要費勁心思地和他來回砍價,隨便壓一壓價格,他就應允了。

    她就這樣輕輕鬆鬆地以兩萬塊錢的價格拿下了這個商鋪。

    要知道,這個商鋪可是處於東街的中心地帶,要是正兒八經地買下的話,差不多也得要二十萬左右。

    也是因爲出了這樣的事,加上房東着急出手,她才能這樣撿到了一個大漏。

    許清妍知道蘇韻買下商鋪的事情後,擔憂地說道:“韻姐,我們住在這一片的居民,基本上都知道東街那邊發生的事情,都沒人看好那個商鋪的,總覺得會有影響,你買了不害怕虧嗎?”

    蘇韻無語,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二十年後、三十年後、四十年後……

    誰還會記得這個曾經的潤顏啊?

    照着以後幾十年的商業模式,店鋪更新迭代的速度簡直不要太快。

    倒閉的店鋪多了去了,出問題的店鋪也不少,倒是沒看到有哪個房東虧麻的。

    再說了,幾十年後這裏都會拆了重新建造,她就是收拆遷費都賺麻了。

    不過嘛,這些都是她一個後來人的視角,所以她也不怪許清妍潑冷水,畢竟他們的想法肯定是不可能一樣的。

    同樣的事情,還發生在了蘇家。徐荷英和蘇雲亭也在問蘇韻這個事。

    “韻兒,你咋把那個商鋪給買下了呢?”

    “是啊,現在整個京市誰不知道那裏發生過的事,你買下了不就是砸在手裏嗎?”

    “花出去的錢不錢的倒無所謂,主要是怕韻顏沾上了這股晦氣,影響生意啊。”

    “你買了打算幹嘛用啊?開分店嗎?”

    “那不行,指定行不通。”

    ……

    徐荷英和蘇雲亭左一句右一句的,蘇韻聽得都頭大。

    她能說自己買了就想撿個漏,留着給日後躺着收拆遷款嗎?

    不,她肯定不能這樣說。

    也看得出來徐荷英和蘇雲亭是真的着急了,畢竟以前他們從來不會插嘴關於她開店的任何事情,也不會質疑她的任何想法,基本上都是全權支持她的,也不多過問。

    哪裏像現在這樣,一個個急得嘴皮子都快長泡了。

    “唉,說再多也沒用,買都買了,還能怎樣呢?”

    “是啊,現在想再出手估計也沒人肯接。”

    “罷了,就當這錢打水漂了吧。”

    “只希望別影響了韻顏的生意。”

    ……

    不過,雖然徐荷英他們不看好蘇韻買下的這個商鋪,但是顧清卻很支持蘇韻的這一舉動。

    在他一個搞建築的人看來,蘇韻買下這個商鋪日後只會賺,不會虧。

    畢竟那一片是京市最中心的商業區,日後勢必會有大動靜,逐漸變得越來越繁華。

    到時候,一家又一家新開的店,很快就會把關於潤顏的痕跡給抹乾淨,慢慢的記得潤顏的人就越來越少。

    蘇韻和顧清的想法不謀而合,都在等歷史的軌跡往上碾壓。

    漸漸的,隨着韻顏的生意逐漸轉好,徐荷英他們總算是鬆了口氣,擺脫開了蘇韻買下商鋪的陰霾。

    只是沒想到的是,蘇韻很快又撿到了一個漏。

    是韻顏現在的房東,聽說了潤顏的事情後,久久都沒辦法睡個安穩覺。

    再加上他又得到消息,知曉了東街那邊那個商鋪竟然被潤顏影響得最後以超低價出售,才勉強賣了出去。

    這下他徹底坐不住了。

    東街那邊搞化妝品的出事倒閉了,那西街這邊的這家韻顏呢?

    要是也出一下類似於東街那邊的事,那豈不是意味着,他的商鋪也會砸在自己手裏?

    他努力地安慰自己,沒關係的,韻顏的生意看着還挺火爆的,應該不至於會出事。

    但是他又轉念一想,當初東街那家不也是生意火爆到不行,然後還是出了事。

    要不,他還是不租給韻顏了,直接把韻顏逼走?

    不行不行,之前簽約合同上都明寫了,三年期間無論任何一方毀約,都要賠償對方一萬塊錢的損失。

    當初他看到這一條約束的時候,還沾沾自喜地想着如果哪天蘇韻交不起房租了,他還能白拿一萬塊錢賠償,然後欣然簽了字。

    現在再想想,感覺就像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一般。

    這樣的話,如果這三年期間,韻顏出了點什麼事,那他豈不是就只能像東街那邊一樣,打碎牙往肚子裏咽?

    然後往後的日子裏,他就只能眼睜睜地看着商鋪一蹶不振,再也沒人租,甚至低價出售都沒人肯接手?

    越想越慌,他親自跑過來和蘇韻見了一面,直接開門見山地告訴她,自己想要把商鋪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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