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人人都愛馬文才 >236.家傳技能
    更別說一個小小的庶族縣令,居然還有人威脅勒索,這其中水深得很。

    那幾個皁班被頭領訓了,只能泱泱地跟着頭領一起升堂。

    本縣慣例,每逢初五、十五、二十五都是升堂的日子,百姓但凡有冤屈,就可以鳴冤告狀,只是鄞縣地方小,每個月問的都是些“隔壁偷了幾隻雞”這樣的案子,很是無聊,上一任縣令都懶得斷案,這些濁務都是交給楊縣丞做的。

    大概是新官上任三把火,自從梁縣令到任後,無論有沒有人鳴冤,他每天都堅持坐堂,後來因書、算、皁、役四班皆怨言不斷,每日升堂變爲每雙日升堂,不過大部分時候都是枯坐。

    皁班們以爲今日又是枯坐,一個個站在堂下打哈欠的打哈欠,走神的走神,文書班的和雜役班的則在堂後竊竊私語,說着閒話。

    只有梁山伯表情冷然,端坐於堂上。

    自從祝英臺失蹤後,他便像是變了個人,對待楊勉等人也沒平日裏那麼客氣了。

    縣衙裏的人原本以爲楊勉遇見梁山伯態度大變,一定會起什麼齟齬,誰料楊勉居然沒有和梁山伯起過爭執,自那件事後反倒還隱隱讓着他,讓許多想看熱鬧的都沒有看到。

    就在衆人昏昏欲睡時,堂外突然傳來鬨鬧之聲,喧鬧的好似集市一般。

    堂下牛頭領精神一震,出去查看,少頃迴轉堂中,說是同時有兩撥人來求縣令做主斷案。

    梁山伯在此上任了快一個月,如今才終於等到了案子,自然是不會只做做樣子,於是讓人帶了鳴冤者上堂。

    第一家鳴冤的果真跟雞有關,那請求縣令做主的男人是一做力氣活兒的鰥夫,家中子女養着一羣雞,大概是子女年幼,就有人將腦筋動到了這家人的雞身上。

    先開始只是丟一隻,前幾天卻一連丟了好幾只。這鰥夫知道家裏沒有大人家中子女會沒那麼安全,平日裏是門戶緊閉的,能到他家的只有左右圍牆後的鄰居。

    那鰥夫氣急,喊了一起做力活兒的同伴,扭着左右鄰居家的人送來了官府,告他們偷雞。

    左右的鄰居自然不願來,可做力活兒的人什麼都沒有,就是有一把力氣,被扭了不敢不來,如今站在堂下,一個勁兒的喊冤。

    案子說完,圍觀的百姓和堂上的皁隸都在笑,因爲“偷雞摸狗”大概是衙門裏一年要斷上幾十回的案子。

    果然,梁山伯聽了也不耐煩極了,隨手一指,讓那鰥夫左右的鄰居跪在一旁,並沒有理睬這個案子,轉而問另一羣鳴冤之人。

    另一個鳴冤的是一位眼花耳聾的老嫗,這老嫗來縣城裏找做工的兒子,有一個男人從她背後搶了包袱就跑。

    老嫗的包袱裏有盤纏和一些瑣碎之物,被人搶了自然是放聲大叫,恰巧有一路人經過,好心追之,抓住了盜賊。

    結果等老嫗趕到,兩個人已經扭打在了一起,均說對方是賊,自己是好心的路人,那老嫗眼睛不好,加之事情發生的太快,根本分不清到底是誰搶了自己的包袱。

    於是有好事者見情況複雜,便將兩人和老嫗一起送來了縣衙,由縣令斷案。

    梁山伯問清了兩個男人的姓名、年紀、出身,發現兩人都是當地人,一個住在城東,一個住在城西,此番都是來市集趕集的,想了想,便讓牛班頭找了皁班中腿腳最快的兩人,令他們跟着這兩個年輕男人。

    就在衆人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之時,梁山伯伸手一指門外。

    “你二人出門,壓着他們到門口左右的狴犴腳下,發令疾跑至對面的當鋪,誰跑的慢,就將誰拿下。”

    圍觀的百姓先是不懂,紛紛擁着兩個“嫌疑犯”到了門口,等兩人跑了起來,那年紀大的反倒跑得快些,年紀輕的跑得卻慢。

    牛班頭比較謹慎,讓兩人重新再跑了一次,讓皁班的人跟着,結果還是年紀大的跑得快,年紀輕的跑得慢。

    待回到大堂上,梁山伯直接叫皁班把年紀輕的捆了,押送到一邊。

    “我冤枉啊”

    年紀輕的連連喊冤。

    “你若不是賊人,就以你的速度,能抓得到剛剛搶包袱的賊”梁山伯嗤笑:“一次是偶然,兩次都追不上別人,難道還是當賊的故意讓人抓到的不成”

    霎時間,衆人紛紛了悟。

    “這位長者,案件已破,拿着你的包袱,去找你兒子去吧。”

    說罷,梁山伯叫雜役班出列一人,陪着那老嫗去找兒子。

    等他回過頭再問那年長的,才知道他本就是給人跑腿爲生的,雖年已四十,卻腿腳靈便,所以才能抓住年輕的賊人。

    梁山伯好生嘉獎了他一番,在周圍百姓的喝彩聲中記下了他的姓名,才請了他回去。

    這時候,那鰥夫左右的鄰居早就已經跪到腿軟了,梁山伯纔像是剛剛發現他們的樣子,假裝有些疲倦地揉了揉眼睛。

    “今日有些累了,你們暫且回去吧。”

    兩人如釋重負地站起來,正準備離開,梁山伯卻猛然一拍驚堂案木,勃然大怒道:“偷雞賊留下不準走”

    話音剛落,走在前面的那人不由自主地顫抖着腿一頓,後面的人卻自顧自地還往前走。

    兩邊的皁班早已經得了吩咐,見前面的人猶豫,立刻伸出哨棒叉住了前面的鄰人。

    那頓住的人立刻也察覺到了不好,轉過身就對梁山伯跪下,根本不必梁山伯審問,自己便承認了他趁鰥夫不在家翻牆偷雞之事。

    只是那幾只雞都已經被殺了賣了,梁山伯念在對方是自首,又是鄰居,判了他賠償鰥夫家中五隻活雞,並向對方道歉。

    兩個案子都判得極快,很快看熱鬧的人羣見沒熱鬧可看,便散了個乾淨。

    梁山伯飲了杯自帶的花蜜水,見沒有人了,問了問書記吏案子記好了沒有,剛準備退堂,卻聽得門外有人大喊着向着堂內跪下。

    “縣令,我有冤要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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