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美漫喪鐘 >第2112章 斯特蘭奇
    史蒂芬文森特斯特蘭奇,近些年美國神經外科方面的頂級專家,工作於紐約一家著名的私立醫院。

    認識他的人很多,每當聽到他的名字,這些人就會告訴打聽消息的人:

    “斯特蘭奇是個好醫生,但不是好人。”

    他的手術技巧無人能及,雙手又快又穩,被醫生和患者們稱爲上帝之手,或者惡魔之手。

    別的醫生需要三小時的手術,他只需要十五分鐘;別的醫生救不回來的病人,他能救;別的醫生說不出的話,他同樣能隨便說。

    比如沒錢看什麼病,窮病我不治,a類醫保恐怕負擔不起,你們有商業保險吧。

    是的,他的原則就是錢,在接待病人的時候他不怎麼看病例,反正他覺得自己什麼病都能治,主要只看對方的財力是不是能支付他的診金和手術費。

    就是這麼直接與現實,他就是醫學界的僱傭兵,只爲錢辦事。

    錢到位了,去世界任何一個角落出飛刀都不成問題。錢不夠,病人就算一頭撞死他面前,他連眼睛都不眨一下。

    基本上所有人都認爲他是個穿白大褂的惡魔,冷血得沒有人性,可是他唯一的朋友德琳護士知道一些內情,斯特蘭奇其實最早不是這樣的。

    她相信他的內心其實是個好人,只是過往的經歷嚴重刺激了他。

    斯特蘭奇出生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費城,從小就是個小天才,十分活潑而且聰明。

    他11歲時有一天和妹妹兩個人在家,年幼的妹妹偷喫玩具積木發生了窒息,斯特蘭奇用從書上自學的海姆立克急救法救了她。

    原本奄奄一息的妹妹又好了起來,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的時候,他發現原來挽救生命是這麼有意義的一件事,並因此開始對醫學產生興趣。

    天才的學習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他在16歲就考上了紐約大學預科,並且在接下來的七年裏完成了醫學博士課程,在紐約長老會醫院找到一份好工作。

    可就在他剛剛上崗沒幾天後,他在費城老家的父母和弟弟妹妹卻發生了車禍。

    在美國上醫學院是很貴的,他家裏原本也只是工薪階層,爲了支付他大學的學費,家人們連醫保都停繳了。

    友愛之城的醫院因爲這家人沒有醫保而拒絕提供治療,轉而去救治撞了他們的富二代,等到斯特蘭奇從紐約趕回費城,只能在停屍間裏看到全家人的冰冷屍體。

    這個遭遇徹底 改變了他,他對於自己治病救人的理想產生了強烈的動搖,因爲美國社會本就提倡資本,沒有錢的人死了都活該,他根本無法改變這種現實。

    這件事後他變成了冷血的醫療傭兵。

    與其說他自己有多愛錢,不如說他是在用十分隱蔽的手段在抗爭。

    他故意表現得嫌貧愛富,就是想通過自己的影響力來側面抨擊這個制度。

    只要他救活的富人越多,窮人們就越不高興,而人類社會的財富分配是呈金字塔型的,下層窮人的數量遠遠多於上層富人,如果他們被逼到絕路,爆發出來的力量就足以把現在的醫療體系徹底掀翻。

    他還不到三十歲,就成了全美最好的腦神經外科醫生,他覺得自己是有時間實現這個願望的,將來如果自己一統美國醫學界,卻明確表示只有富人能享受的時候,自己和這該死的制度都一定會被推翻的。

    所以他表現得十分噁心人,都是故意的,哪怕他自己到最後也會爲舊有的資本醫療制度陪葬。

    這就是他的無聲抗爭,而作爲天才,他也不喜歡解釋,一直都我行我素。

    直到前不久的某一天,全家都和汽車犯衝的他也不例外,因爲駕車去赴酒宴的路上打電話而墜崖,最後就算保住了一條命,但是作爲一個外科醫生的雙手算是廢了。

    倒不是說截肢或者癱瘓什麼的,而是因雙手神經都出了問題,根本沒辦法保持穩定,稍微拿點什麼東西就會劇烈抖動。

    神經外科是一門非常精細的手藝,而他現在的手恐怕連給人修腳趾甲都做不到,所以他有些慌了。

    大計劃還沒有完成,自己先報廢了怎麼行

    於是他辭掉了工作,用多年的積蓄在世界範圍內四處求醫。

    他很快就發現別的醫生比他賺錢快多了,自己過去只給富人看病的說法簡直像是個笑話,別的醫生不管是富人還是窮人,那是統統榨乾。

    只有小孩子才做選擇,大人總是全都要

    斯特蘭奇這才認識到自己過去的幼稚,但爲時已晚。

    他工作幾年攢下的幾百萬身家,三個月之內就被其他同行賺走了,治療效果嘛,大概就是新長出來的指甲蓋好看了一點。

    沒有任何醫生治得好他,花錢也沒用。

    在紐約的房子被法院拿去抵押還債,傢俱被完全搬空,水電氣全斷,賬單和法院傳單猶如雪花般飛來。

    冷冰冰的城市露出了殘酷的一面。

    除了德琳護士之外再也沒有任何人來看望過他,他最後的自尊讓他拒絕了她的幫助,悄悄離開。

    他成了一個流浪漢,每天都窩在紐約港附近的小巷垃圾堆裏睡覺,陷入了絕望。

    紐約港是什麼地方這可是當年美國隊長父親工作過的地方,那位在威爾遜企業工作時就是在港口附近負責倉儲和物流的。

    這裏的工人們在搬貨之餘也喜歡聊一些隊長的事情,就彷彿說說那些,自己就和史蒂夫沾上親戚了一樣。

    某一天,港口上下着濛濛細雨,當斯特蘭奇在垃圾堆裏蓋着紙殼子睡覺的時候,他聽到了下雨天無聊的工人們談起了侵襲組的故事。

    美國隊長史蒂夫,詹姆斯巴基巴恩斯,火炬手,魔法王子,還有那個誰,就是照片總照不到臉的那個誰。

    總之下雨天閒着也是閒着,工人們都湊在小巷口抽菸打屁,而其中有人彷彿親眼見過魔法王子一樣,將那種力量描述得無比強大。

    紙殼子下面的斯特蘭奇聽了之後,絕望的小心靈裏又泛起了絲絲漣漪。

    雖然那聽起來那是個神話故事,但美國隊長的隊友中既然有魔法師,那麼魔法應該就不是騙人的吧

    他把自己身上最後一些值錢的東西賣了,手錶,皮鞋,皮帶,領帶,換了一身二手垃圾衣服,拿着最後一點錢走上了尋找希望的路。

    這回他不去看醫生了,而是尋找各種神祕側的人。

    比如算命的吉普賽女巫,占星的男巫,開神祕物品店的人,乃至於奇幻小說作家。

    這些人中絕大多數對於魔法界的認識都是杜撰的,紐約的騙子簡直不要太多,但功夫不負有心人,在斯特蘭奇孜孜不倦的尋找下,他偶然遇到了一個真的鍊金師。

    屬於那種魔法界中最不起眼的小角色,畢竟只是開店賣蒜精、十字架、銀子彈等等這些低級裝備的鍊金師。

    斯特蘭奇把自己的故事告訴了店主,求他幫幫忙指條明路,他需要魔法幫他治好雙手,可以慢慢還上治療費。

    店主卻不爲所動,魔法界的奧祕是不能讓凡人感受的,除非是被攻擊性魔法命中的死人。

    哪怕他只是個最下層的煉金術士,可也是神祕側的一份子,有着保密協定,這不是錢不錢的問題。

    斯塔蘭奇苦苦哀求,因爲店主沒說做不到,只是說不能做,這讓他看到了希望。

    但店主就是軟硬不喫,充分表現出了一個巫士的堅持,斯特蘭奇就算在地上滾來滾去都沒用。

    好在當時店裏的另一個顧客也聽到了斯特蘭奇的話。

    那是一位穿黑色皮衣,明明21世紀還揹着一把劍,大晚上還戴墨鏡的高大黑人,雖然長相兇惡,但卻做事挺熱心的。

    自稱是吸血鬼獵人的壯漢告訴醫生:

    “你求別人都沒用,如果至尊法師不允許,就絕對不會有正派人物破例用魔法爲一個普通人治療,這是巫士們的規矩。要不你就認命,要不你去卡瑪泰姬試試。”

    “我去卡瑪泰姬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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