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閃婚甜妻很撩人 >第191章 遺囑
    en雖然很有名,但一向行事低調,而且又是走的高端路線,朱思雲並不是喜歡出頭露面的人,所以外界對她的身份並不是很瞭解,都沒有想到一衣難求的en的老闆竟是如此年輕的女人,而且有相當一部分人,直到現在,才知道原來她不只是en的老闆,還是孟氏孟老爺子的長媳,真是活久見啊這兩個身份,隨便哪一個都夠份量了,卻沒想到這兩個身份居然是同一個人的。

    沈毅這點眼色還是有的,他請孟紹元和朱思雲上座,吳曼麗本來還想與朱思雲搭搭話,她看上去挺容易接近的,誰料朱思雲只與幾位認識的股東打了招呼,對宋雲卿和慕熙臣很熟悉的樣子,對孟老爺子是細心照顧的,只是對於她的搭訕,對於別人介紹的沈夫人的身份,完全不在意,仿若沒看見她這個人一般,讓吳曼麗很是尷尬,也很不爽,有什麼了不起,不就是一個服裝品牌嗎還不是靠着孟家要不然她怎麼可能做得起來只不過是個普通女人而已論美貌,還未必及得上自己呢

    en的衣服需要有會員卡才能買,她沒有,辦卡的條件她也不符合,不過那又怎樣她不穿就是了,反正有的是名牌想不到在他們沈家的地盤上,這個女人還敢給她臉色看,哼

    沈毅的臉色也不太好看,畢竟吳曼麗是他的太太,孟老爺子他不敢挑。

    可是這個朱思雲,也不過是孟家的媳婦罷了,說起來,也不過是平輩,至於這麼端着嗎

    於是他再次鄭重的對朱思雲介紹:“朱總,我的太太吳曼麗對您真是仰慕已久,今日得見,真是幸運。”

    朱思雲看着沈毅的鍥而不捨,淡淡地道:“哦,不好意思,瞧我這記性,來到宋氏就讓我想起了蘭若,我竟不記得你已經娶了別人。”

    沈毅面上有些尷尬。

    朱思雲微微一笑:“看我這口無遮攔的,您別介意,不過,沈先生,我有件事一直沒明白。”

    沈毅聽到朱思雲解釋,面上一緩:“朱總請說。”

    “我看你那位千金長得挺漂亮的,叫,沈雅雯是吧”朱思雲有些遲疑地問,目光看向在一邊端莊而坐的沈雅雯。

    沈毅愣了一下,繼而一喜,連忙點頭。

    “沈小姐今年芳齡啊”朱思雲笑眯眯地看着沈雅雯。

    這一下連吳曼麗都反應過來了,連忙插嘴道:“雅雯今年二十五歲了。”

    朱思雲看着吳曼麗,脣邊的笑容漸冷:“哦二十五歲了,那隻比雲卿小兩歲啊”

    吳曼麗點頭笑着說:“是啊是啊這孩子都二十五歲了,連個男朋友都沒有呢,不像她姐姐,才二十七,孩子都那麼大了。”吳曼麗隨時隨時都不會忘記黑宋雲卿。

    沈毅卻有些色變。

    果然朱思雲看向他,目光冰冷:“沈總,我記得蘭若去世的時候,雲卿都快十歲了,你當年的年底就娶了新婦,怎麼一樣子不可以有個八歲的女兒她是你親生的嗎”

    一句話,令全場鴉雀無聲。

    慕熙臣不由心中爲朱思雲喝彩。

    這是一個沈毅一直在淡化的問題,淡化到大家都在忽略這個問題。

    但是今天這種場合,這個問題是個關鍵,而吳曼麗和沈雅雯只想着爭過雲卿,蓋過雲卿,把雲卿踩在腳下,卻從沒想到,她們的存在,對於沈毅而言,就是沈毅最大的污點,因爲她們站的地方,可是宋氏傳媒,她們,是名不正言不順的。

    如果沈毅承認沈雅雯是他的親生女兒,那麼就是承認他婚內出軌。

    如果沈毅承認沈雅雯是他的親生女兒,那麼憑什麼沈雅雯可以成爲宋氏傳媒的執行總裁

    沈毅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知道內情的人,如孟老爺子和慕熙臣等人不動聲色。

    而不知道內情的那些股東們,卻開始竊竊私語,議論紛紛了。

    最高興的莫過於是兩家媒體了,這是頭條新聞的價值啊。

    而朱思雲的目光已經變得森冷,再也不看沈毅和吳曼麗。

    她最遺憾的事,就是沒有保護好宋雲卿,沒有給她一個安穩的生活,而對於沈毅,她忍太久了,這樣的機會,她當然不吝於質問他,讓他出醜,對沈毅,她沒有絲毫忌憚

    衛同甫看着局面對沈毅不利,連忙圓場:“那個,沈兄啊,你看人都到齊了,是不是可以開始了”

    沈毅感激地看一眼衛同甫,連忙說道:“江律師,您看是不是可以開始了”

    江律師看向孟紹元:“老爺子”

    孟紹元頷首,說實話,他也不知道蘭若爲什麼請他來做見證,但是,孟家早已言明要站在宋氏這一邊,這點小事,他當然不在話下,包括兒媳對沈毅的質疑,他也聽之任之,甚至贊同,沈毅的小人嘴臉,他早看不慣了。

    江律師站起來,衆人停止了議論都看向他。

    江律師從文件袋中取出一封信,當衆朗讀。

    “本人宋蘭若,鄭重承諾這份遺囑是在我清醒時所立,身體情況證明已經過公證。

    以下內容,全部經過我的深思熟慮。

    我一生只有一個女兒宋雲卿。我死的時候她年紀還小,少不更事,無法獨自承擔我們留下來的宋氏傳媒集團。

    我把宋氏的股權分成若干,其中的百分之二十,留給沈毅先生,百分之四十,留給我的女兒宋雲卿,宋雲卿的百分之四十由沈毅先生代爲管理至二十五歲。

    待雲卿二十五歲以後,請她自行決定,是繼續由她父親打理,還是收回自行處置。

    而沈毅先生的百分二十,如果公佈遺囑之日宋氏傳媒的資產等於或大於今日之資產資產詳情附後,則另從我的遺產中提取五億贈與沈毅先生,以答謝他多年辛苦,股權他可以繼續持有。

    如果公佈遺囑之日宋氏傳媒資產已小於今日,那麼,我收回沈毅手中的百分之二十股權,全部交予宋雲卿,宋雲卿將是宋氏傳媒最大股東,理所當然成爲宋氏傳媒董事長。

    孟紹元先生是我父親生前至交,朱思雲女士是我的知已好友,請你們幫我做見證和評判,我的標準只有一條:他們待我女兒可好

    如果雲卿能力不足,孟叔叔、思雲,請將我留下的十億資金投入宋氏傳媒,同孟氏集團做監管,所產生利益請保證雲卿衣食無憂,託管手續律師事務所會代爲辦理。”

    江律師停了一停,沈毅的臉色轉入煞白,吳曼麗和沈雅雯也好不到哪裏去。

    衆人默然。

    這個叫宋蘭若的女人,真心不簡單。

    江律師接着讀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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