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我有一個隨身農場 >第200章 想法不一
    平溪縣公安局家屬小區,魏明倫一家三口正坐在餐桌上喫飯。

    “爸,我斷定這吳能絕對不是蘇俊華殺的。”魏新雨一邊喫着飯,一邊說道。

    “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他,你爲什麼這麼肯定兇手不是他”

    “憑第六感覺。”

    “當警察講究的是證據,憑感覺就能斷案嗎真是胡鬧,說出去可別丟我的臉。”魏明倫生氣道,他就這麼個寶貝女兒,放開二胎生育政策像他們夫妻這個年紀想生個兒子也生不出來了。因此就把獨生女兒魏新雨捧爲掌上明珠,一切都給她安排妥當了,多少動用了些關係,安排進公安局上班,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工作戀愛結婚生子,不四處瞎跑,看着放心。

    “爸,你是這個案子的直接領導,千萬不要辦成冤假錯案,不然就跟聶樹斌案一樣,十年二十年之後追究下來還會擔責的。”

    “什麼你老爸我幹刑警二十多年,哪一樁不是鐵案,你竟敢懷疑你老爸的能力這個案子最關鍵的證據都找到了,就是那條烙鐵頭蛇,我們輾轉找到湘南大學生物研究所,找到了國內研究這莽山烙鐵頭蛇最權威的專家陳遠輝教授,方纔弄清了吳能的準確死因,是被這烙鐵頭蛇咬傷救治不及時而死亡的。即使能及時救治,這吳能也不一定能活得了,因爲這烙鐵頭是一種極其珍稀的毒蛇,數量極其稀少,也只有這莽山自然保護區纔有,野外已多年難覓其蹤影。而這條蛇犯罪嫌疑人蘇俊華一直帶在身邊,根本捨不得毀滅證據,你知道爲啥嗎”

    “爸,你就憑一條小蛇就斷定蘇俊華殺了人,這也太武斷了吧,特別站不住腳,現在的年輕人就喜歡養一些稀奇古怪的小動物當寵物,我上大學的時候都還養過一隻變色龍,一隻蜥蜴呢。你憑什麼斷定蘇俊華養的這條就是咬死吳能的那條這是最大的問題。莽山自然保護區那麼大的地方這種蛇應該不止這一兩條。現場也沒見留下蘇俊華的任何腳印和指紋,爸,這個案子有點複雜,除了他殺可能,這吳能的死因也有可能是自殺,或自己玩蛇不小心被蛇咬着了,從現場揭開瓶蓋散落在地的那些藥水瓶可以推測吳能自己不想死,臨死前自己想要救治,因此我認爲是被蛇誤傷的可能性最大。”這魏新雨雖然不喜歡當警察,但家裏偵探推理類的小說很多,從小就看了很多推理小說,因此分析得有板有眼的。

    魏明倫望着女兒,一時竟然沒法反駁:“小雨,你分析得看似有些道理,不過現實案件的偵破可不能參考那些推理小說啊,這陳遠輝教授帶着他的助理在莽山自然保護區進行了大半年的科考,就爲尋找野生的這種蛇,結果找了半年一條都沒找到。一個研究這種蛇的權威專家都找不到,難道這蘇俊華和吳能做爲普通山民就能隨便逮着好幾條這個案子我看我們公安這裏差不多可以結了,轉給檢察院那邊,法院判決下來,這死刑可不是兒戲,要上報到最高法院去核準的。這小夥年輕,我看還不到二十二週歲,是個孤兒,人是長得不錯,逃跑的這兩月在星沙還做過不少好事,但是法不容情,犯下這致命的錯誤,把自己的

    大好前途給毀了,實在可惜啊。”

    “爸,現在就沒有任何辦法可救他了嗎”

    “怎麼救殺人償命,除非我國廢除死刑,即使廢除死刑,也得一輩子坐牢,這小子徹底完了。新雨,你年紀也不小了,劉斌這小夥我是一路看着他長大的,業務素質拔尖,武藝高強,在警校時就獲得過公安系統的武術散打冠軍。雖然脾氣暴了點,但我相信結婚後會改變的。我和你媽對他是特別滿意,就看你的意思,如果你沒什麼意見,就兩家找個時間把這親給定了,過完年再找個時間你們就把婚結了,我家就你一個,他家也只有一根獨苗,國家的二胎政策我們又趕不上,因此劉斌的父母親特別渴望能早點抱孫孫。多少對我們老人是個安慰吧,其實我和你媽的想法跟劉斌父母差不多。”

    魏明倫滿臉慈愛地望着女兒,希望能從女兒口中得到一個滿意的答案。

    “爸,我對劉斌沒有任何好感,我和他就是同事關係,連戀愛都沒談過呢,你們就催着我跟他結婚,這太草率,才倉促了吧,你們就我這麼一個女兒呢,難道你們就不希望我找到真正的幸福,如果不是跟自己喜歡的人結婚過日子還不如不結婚呢。”沒想到女兒斷然拒絕了自己的提議,這讓魏明倫覺得很沒面子,鐵青着臉。

    “小雨,人生不能總是活在幻想中,你已經不是小孩子了,這愛情是不能夠當飯喫的,感情兩個人可以結婚後慢慢培養嘛,我和你媽當初還不是結了婚之後再談戀愛的,現在感情不也好着嗎平溪雖然是個小縣城,在平溪縣九十萬人口裏,劉斌這麼優秀的小夥子能挑出幾個不要做一些不切實際的幻想,要懂得珍惜和把握機會。若不是看在我和他父母多年的老交情的份上,像劉斌如此優秀的青年,願意嫁給他的漂亮又優秀的女孩子一大把呢,你以爲人家劉斌會一直等着你”

    “誰愛嫁給他就嫁去,反正我對他壓根就不來電,我即使嫁給一個種地的農民,只要是我喜歡的,我也樂意,喫糠咽菜我都是開心幸福的。爸,媽,你們就不要再爲難我了,我嫁得不好,過得不開心,不幸福,也會鬧得你們兩老晚年生活不得安寧吧。因此還是讓我自己來選擇吧,即使選擇錯了我也不怪誰怨誰。”

    “小雨,你看過完年你都二十六了,這男人拖到四十歲結婚也不晚,但女人就不一樣了,生孩子這二十二歲到二十五歲是最好不過的,一個家庭,一個婚姻要想幸福長久,沒有孩子是根本不會有幸福的,即使當事人說他們過二人世界很幸福,但這幸福也不足爲外人羨慕,是苦澀的。唉,媽就特別喜歡孩子,可是國家工作人員,要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想生又不能生,現在政策允許生了,又生不了了,你們這一代人碰上了好時代,千萬不要等到生不出孩子了空後悔。你看那很多香港女明星,風流瀟灑到四五十歲,人面前好像是什麼不老女神,風光無限,年輕時怕耽擱事業不要孩子,現在想要孩子了,四處拜佛求子,尋醫問藥,結果生孩子的年齡早錯過了,造成終生的遺憾,錢掙得再多也無法享受到一個女人應該有的幸福。”魏媽媽也忍不住數落起女兒來。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