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我有一個隨身農場 >第702章 約法三章
    蘇俊華覺得劉莉和劉慧又在演雙簧坑他,他現在正爲幾百萬的資金缺口焦頭爛額,這兩個敗家女卻坑他無止境。

    “慧姐,真的什麼都不用買,前次華仔給我買的那些手錶,珠寶,隨便拿一樣回去送給我媽就行了。”

    劉莉覺得蘇俊華第一次去她家,買點水果,買件牛奶,或者幫她媽訂做一個生日蛋糕她媽也會很開心的,劉莉的心地單純,是沒什麼心機的,只不過沒什麼主見,容易被人左右。

    “不行,這些禮物是華仔買給你的,又不是買給你媽的,華仔要表示自己的誠意,必須另外去買,花錢多少無所謂,關鍵要看你華仔如何博取我二嬸的歡心。

    華仔,我二叔家也是我二嬸當家,你把莉莉媽媽哄開心了,今後你跟莉莉結婚的事不就是我二嬸一句話。”劉慧不容分說否定了劉莉的提議。

    “慧姐,我是第一次去莉莉家,我也不知道叔叔跟嬸嬸喜歡什麼,要不你幫我拿個主意。”

    蘇俊華被逼得無路可走,既然難題是劉慧拋給他的,他不知道答案,就讓劉慧告訴他答案吧。

    “哈哈,我二嬸也挺愛趕時髦的,也不要你送她個最新款的蘋果8了,老人家送個蘋果7她也會很高興的。你要不要連我二叔一塊送,那就由你自己來拿主意了。”

    蘇俊華心裏狠狠道:“你以爲蘋果公司是我蘇俊華開的啊,一會送蘋果8,一會送蘋果7,送個國產的華爲,小米,錘子手機難道就不行啊如此沒有民族自豪感。”

    蘇俊華雖然頗感無奈,但還是花了一萬零點買了一對蘋果7去了劉莉家,從老楊那裏要來買藥的錢又花得差不多了。

    劉莉父母見到蘇俊華第一次來他們家,就出手闊綽送他們如此貴重的見面禮,當然對蘇俊華刮目相看,樂得合不攏嘴啦。

    蘇俊華給劉莉買的那些貴重物品劉莉寄存在劉慧處,不敢帶回家,她怕她父母罵她。兩人八字都沒得一撇呢,沒經過父母允許怎麼能輕易收男人如此多,如此貴重的禮物呢

    劉莉父母高興歸高興,但也不失冷靜,在喫飯的時候跟蘇俊華來了個約法三章。

    劉莉的媽媽姓陳,叫陳美蘭,女兒錄製鄉約節目的時候她和老公都去現場看了,這期鄉約節目在央視播出的時候,他們兩口子又守在電視機前看了,說真的她是左看右看,怎麼看都對華仔很不滿意的,爲啥

    首先第一點,華仔沒多高文化,高中沒畢業,而自己女兒是湘南師大的高材生,要學歷有學歷,要模樣有模樣,去年參加公務員雖然沒考上,但託關係當個老師還是沒什麼問題的,因此兩個人的學歷和社會地位差距就有點懸殊。

    她陳美蘭如果把漂漂亮亮的一個女兒嫁給一個沒文化的農民,親戚朋友,認識的人都會笑話她。

    第二點,蘇俊華沒有父母,家裏就孤零零的一個人,這家庭環境實在差得不能再差了,以後有些什麼事,家裏連個相互照應的人都沒有,因此跟他們家根本門不當戶不對。

    所以陳美蘭跟蘇俊華約法三章,跟蘇俊華清楚明確地交了底,如果蘇俊華要娶她家劉莉,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陳美蘭說:“華仔,阿姨也是個爽快人,不是個貪財的人,但你既沒有很高的學歷,又沒有雄厚的家世,阿姨要怎麼相信你有能力照顧好我家莉莉呢因此,第一個條件也不是故意刁難你,你要娶我家莉莉必須拿出兩千萬現金做彩禮。”

    蘇俊華一聽,心裏冷笑,果然是有其女必有其母,看來這一家人貪財的基因無比強大,想發財都想瘋了。

    蘇俊華對陳美蘭的第一個條件嗤之以鼻,心道我蘇俊華現在不幹別的,就單單給文老闆做私人醫生,年薪就有一千二百多萬,這兩千萬彩禮對我又有何難度即使我拿得出這個錢,我也不會娶你家女兒的。

    “媽,你還說不是故意刁難華仔,你把我賣了也賣不了兩千萬啊。我如果跟華仔真心相愛,我一分錢也不會要他的。”

    劉莉覺得她媽提這種漫天要價的條件實在太過分了,憤憤不平道。

    “媽這都是爲你,爲你們兩個好,你不要插話,到時候你就會懂的。第二個條件,就是華仔,莉莉你們兩個三年之內不能結婚,沒結婚之前也不能同居,如果三年內華仔你沒有做任何對不起莉莉的事情,你們兩人的感情能夠經得住時間的考驗,我跟你叔就把莉莉放心地交給你。”

    蘇俊華覺得很好笑,陳美蘭的這第二個條件說了等於沒說,心說你女兒都主動送上門來讓我睡了,你們做父母的都還矇在鼓裏,以爲自己的寶貝女兒規矩乖巧的很呢。

    對她媽的安排,劉莉又有不同意見:“媽,今天華仔來給你過生日,你開開心心讓大家喫一頓飯不成嗎非要說這些傷感情的條件,我跟華仔的感情發展順利的話一切順其自然,說不定今年我們就結婚呢。”

    如果蘇俊華說現在就結婚,劉莉也是會同意的,雖然大學畢業還有最後一個學期,但這個跟心愛的人結婚又有什麼衝突呢,她劉莉就是要做人生大贏家,學業,工作,愛情都不耽誤。

    蘇俊華卻一點不惱,笑着說:“我覺得阿姨提的這兩個條件一點也不過分,阿姨,你還有什麼要求,請都說出來吧,我也好有充分的思想準備。”

    “第三個條件是你華仔能滿足前兩個條件,說起來纔有意義。你們還沒到這一步,暫且就不說了。不然莉莉又嫌我多嘴,影響大家喫飯的心情。”

    “阿姨,但說無妨。”蘇俊華做事也喜歡乾脆利落,今天能解決好的事絕不想拖到明天。

    “其實很簡單,就是結婚後,你華仔所有的錢都必須交給莉莉來管。這一點結婚前就必須明確,如果你華仔不同意這一條,那我堅決不會同意把莉莉嫁給你的。

    阿姨的三個條件就這麼簡單,你慎重考慮,如果不能接受,就及時分開,不然我家莉莉也不好再找男朋友啊

    。”

    陳美蘭快言快語,提的三條件的確一點也不含糊。

    其實,站在陳美蘭的立場也不無道理,她家閨女在電視上當着那麼多人的面跟蘇俊華牽手成功,大家都認定兩人是男女朋友關係了,萬一蘇俊華沒什麼本事賺不到錢,還是個花花腸子不負責任的男生,豈不是把她女兒的幸福給耽誤了。

    陳美蘭面臨很大的輿論壓力,心裏也是很有點看蘇俊華不上眼,故意設置三個苛刻的條件是要讓蘇俊華知難而退,趁兩人關係還不是很深入的時候,及時分開,不耽誤她女兒去找個稱心如意的好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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