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快穿之這個願望不靠譜 >第7章:校園白露(6)
    77777未成年保護法,不是保護被欺負的未成年人嗎什麼時候變成了未成年罪犯的擋箭牌瞭如果一直這樣下去,那麼未成年人幹什麼都不會被追究責任,最多也就是進入少管所再教育,那麼爲什麼要乖乖的

    “你,你這是教唆犯罪。”警官氣急,沒想到郝欣居然這麼說,要知道這一次的校園欺凌案在社會上廣受關注,開庭這天外面也圍滿了媒體,更有直接就是直播。

    “我就是教唆犯罪了,怎麼着,有本事你把我抓起來啊,我可是未成年。”郝欣一點也不畏懼的叫囂,隨後還將目光轉移到了那幾個欺凌原主的人身上。

    “還有你們,有本事就躲在家裏別出來,否則我找着機會就弄死你們,就算弄死你們了我也沒事,反正你們都不讓我活了,那就誰都別想活了,還有你們這些家長,既然不會教育孩子,那就不要養了,弄死了再生一個好了,要是還養不好那就擔心那天被人弄死了都沒處說理去,畢竟大家都是未成年。”

    “郝欣,如果你在這樣教唆犯罪威脅他人的生命安全,我可就讓人把你關起來了。”法官也走了出來。

    “你能把我怎麼樣,我又沒有弄出人命,我今年才14歲,連16歲都沒有滿,你能拿我怎麼樣”郝欣不以爲意,呵,她可不是原主,她早就對於這些打着未成年旗號犯罪的孩子不滿很久了,未成年怎麼了,未成年就是你們犯罪卻不受到法律制裁的原因嗎未成年就可以殺人不犯法了“啊,對了,我還有病,我已經被她們逼瘋了,瘋子殺人可是也不算犯法的,哈哈哈哈”說完郝欣一陣狂笑,看着真有幾分瘋癲的模樣。

    是,未成年人思維並不成熟,可能他並不懂自己在犯罪,可是正是因爲如此,才更加需要約束不是嗎不懂沒關係,知道不能做就可以了,因爲未成年人思維不成熟就酌情處理可以,但是也要有個度吧,殺人這樣的罪行就不應該分什麼未成年還是神經病,不成熟,腦子有問題更應該嚴加處理,否則被害者算什麼他們犯了什麼錯活該爲他們的不成熟神經病買單嗎

    那我現在也是未成年,既然如此,都受到法律保護我爲什麼要被你欺負而不反擊這樣有缺陷的律法早就應該改了,這樣下去,這就不是保護未成年人了,而是培養未成年罪犯了,那她就提前將這個可能性爆發出來吧,她的做法雖然偏激,但是卻也都是有原因的。

    而且對於這樣的轉變郝欣也早有安排,到時候就算是原主回來,也不會給她留下爛攤子。

    卻說,郝欣雖然勝訴了,可是卻禍不單行,剛剛回到學校就得到了一份退學通知,表示學校要不起她這樣會鬧騰的學生,父母得知此事唉聲嘆氣,郝欣卻並不在意,只要她的事情成功了,那麼她想上學還是很容易的。

    晚上,郝欣接到了一個電話,避開了愁眉苦臉父母,回了房間,“喂。”

    “白小姐好算計,如今一切可都是一一達成了。”電話裏傳來男子好聽的聲音。

    “這還得多虧了王律師你的鼎力相助,要不是你將這件事情炒熱,控制輿論,我也無法達到目的。”郝欣勾起嘴角。

    “接下來你打算怎麼做”對面的男人輕笑幾聲,詢問。

    “接下來還得看王律師你的了,我這裏已經沒什麼可以做得了相信今天和明天的新聞足夠你操作的了。”郝欣倒在牀上,看着天花板說道。

    “好,接下來就交給我吧。”男人聲音裏匆忙了自信。

    “那我就拭目以待了,拜拜。”郝欣想到男人俊朗的臉上自信的笑容,也露出笑容。

    “拜拜。”男人也道別,然後雙方掛斷了電話,王哲放下手機,不由想起了那個女孩,和那一場對話。

    “白小姐,你應該知道,你這樣的情況就算勝訴對方也不會受到什麼懲罰,最多也就是口頭上的警告和一些金錢的賠償,可能還不夠你支付律師費用,這樣你還是打算告他們嗎”王哲放下手中的資料看着這個看起來有些營養不良的少女。

    “叫我白露就好了,小姐什麼的如今可不是什麼好稱呼,我自然也不是爲了爭一口氣而不考慮其他的,這樣做自然有我的道理,”郝欣靠坐在沙發上,擡頭直視男人,“我要的是,這個律法的改變。”

    王哲深吸一口,“好大的口氣,你難道覺得就憑你這件案子就可以讓律法改變嗎”

    “我查過了,只要對一個律法產生質疑,並且70的人投了質疑票,就可以修改律法,同樣的,只要新修改的律法得到了80的贊同就可以成爲新律法。”郝欣低頭把玩着手指說到。

    “是,可是那又如何這條規定出來10多年了,可是有更改過一條律法嗎”王哲倒是沒想到她居然將這個挖出來了,看來的確有決心。

    “如果控制輿論呢”郝欣擡眸看他。

    “輿論”王哲沒想到郝欣會給他這樣一個答案,只是稍微一想,他就想到了郝欣想做的,“你想控制網絡輿論你還真敢想。”不過細細思量就知道這個的確有可行性,至少第一條讓人對法律產生質疑還是可以的,至於心法律要得到認可,要是操作的好也不是不可以。

    “怎麼樣不知道王律師有沒有興趣參與這個修改法律的行動當中將自己的名字寫上法律修改著作者當中”郝欣當初看到這個的時候就覺得這簡直就是爲了自己量身定做的,要是憑藉她自己,以原主的家世根本做不到,最多也就是想辦法打回來,可是有了這個,她就有了操作空間。

    她沒有那個財力來控制輿論,但是她可以找別人啊,反正她也不想成爲法律著作的一員,可是有人想啊,她相信這樣的事情是個律師都拒絕不了吧。就像是作者希望自己的小說變成實體書,律師估計也想要讓自己的名字在法律的著作欄出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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