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詭三國 >第1744章 第一天
    “十戶一保,百戶一甲?”

    長安街頭,在告示之前,佔滿了人羣,議論紛紛。

    “保甲之內,具連坐制,若有罪責,不告奸者同罪。告者,免罪並獲罪財之半!”有人大聲朗讀道,然後嘖嘖感嘆,“告者取其半!如此一來,必亂矣!”

    “嗯……也不盡然……”另外一人指着其中一條說道,“若誣告者,反罪……”

    “村寨之戶可先行各擇連保,”還有人說道,“軍爵者,另列軍冊,不入保甲……”

    “同保之內,若有盜賊,縱火,奸逆,蠱毒者,知而不報,論保甲律……”

    “這……”有人感嘆道,“此乃公孫之法也……莫非驃騎欲學……”

    “慎言!”

    “如此告示,既已明示,如何慎言?”

    議論紛紛,但是護在告示之前的兵卒卻像是兩尊神像一樣,仰着頭,眼皮拉達下來,就像是看着螻蟻一半的目光看着面前因爲保甲法推出而有些躁動的士族子弟。

    評論議政?

    可以啊,但是評論歸評論,該執行的時候依舊不含糊。

    更何況這個連坐制度,又不是斐潛首創,老關中已經很習慣了,不算是什麼大事,只有這些外來的傢伙,纔是一副鄉下野人的樣子,實在是沒有見過什麼大場面,鄙視之。

    斐潛準備的保甲制度,也是拾人牙慧。

    當然,連坐不是秦朝公孫鞅,也就是商鞅的專利。早在《周禮》之中就有記載,表示在周朝時期就已經設立了專門管理戶籍的官職,在國家的基層社會中實行什伍連坐制度,只不過秦朝真正算是將其徹底的落到了實處,並且嚴格執行罷了。

    漢代也有連坐,但是基本上主要的針對對象不是百姓,而是軍伍之中,然後一直到了宋代,才被王安石又重新推廣到了民衆層面上。

    不得不說,王安石確實了得,雖然因爲歷史侷限性,王安石並不能考慮得很全面,以至於王安石的改革,沒過多久就被人推翻了,但是並不意味着保甲制度就一無是處。

    否則,也不會有後續的王朝將其發揚光大,沿用傳承了。

    保甲的雛形,在漢唐的時候,就已經有了。漢朝規定五家爲“伍”,十家爲“什”,百家爲“裏”;唐朝則是定四家爲“鄰”,五鄰爲“保”,百戶爲“裏”。

    王安石最初的保甲制度1.101版本,其中有個很大的bug,就是保丁。王安石的想法是全民大練兵,設立龐大的民兵基礎,一來可以借保丁消除各地山匪盜賊,二來則是可以與宋代的募兵制相互補充,完善兵源,三來麼還可以省下一些養兵費用,藏兵於野。

    然而理想呢,都是男神女神,現實呢,都是男女神經。

    不要小看了華夏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優良傳統。

    王安石的保甲之法,有對於保丁的補貼,保丁上番,也就是參加民兵訓練,“每人日支口食米三升,鹽菜錢一十文”,而都、副保正可另外得錢七千文,大保長三千文。

    既然有“郭奉孝”同學的補貼,自然就有人會琢磨着將“燒餅”上面的芝麻扣些下來喫,當然,最開始是的時候是扣芝麻,但是一層摳一次,到了下面麼,“燒餅”也就剩下兩三顆的芝麻了……

    另外,增設的所謂都、副保,大保長等職位,王安石的原意也不錯,不過麼,相信在辦理一些事情的時候,見識過某些極個別地方,其中的某一極小部分的社區臨時工的嘴臉,也就大體能夠明白,一旦雞毛遇見了令箭,就是碰撞出如何美妙的乾柴烈火來。

    因此,最後王安石的反對派,給保甲之法以“徒足以困百姓,而實無益於軍實”,也算是中肯,不算是什麼故意抹黑。

    斐潛現在用的保甲之法呢,就是後來升級的4.404版本。

    漢代麼,有一條檢舉紅利法規,就是揭發者,可以獲得罪責之人一半的家產……

    這個可是一個大殺器,漢武帝用之,然後袁紹曹操也都有用過。若是放到後世,比如像是販賣地溝油的,腐敗貪官的,影視圈潛規則的,抑或是一些影響甚大,危害較重的犯罪行爲,只要規定舉報之人,確實定罪之後就可以獲得罪責之人的財產一半,怕不是全國立刻都變朝陽?

    當然,這樣的檢舉紅利法規也有其負面效果,但是就跟兵刃一樣,就看是使用者如何用了,用的好就是利刃,用不好就是割傷自己。

    所以斐潛特意強調了一條,誣告者反罪。就像是後世好多碰瓷,雖說抓罰了一波,但是收效甚微,還有一些因爲年齡啊,性別啊,罪責標準啊等等,導致碰瓷者的犯罪成本很低廉,但是如果能向誣告者靠攏,確定碰瓷者反罪……

    斐潛用保甲之法,也是有些無奈之舉。

    一方面是畢竟漢代還有一條親親相匿者無罪的規定,所以有時候一些罪行就這樣被掩蓋下去,而保甲之間的連坐規定加上檢舉紅利,無形之中就打破了親親相匿的局面,使得整個的治安局面會得到一個較爲穩定的環境。

    同時,斐潛不設立村寨官秩,畢竟現在已經有巡檢了,保甲之間,只負責相互監督,並無具體執法權和其他權限,因爲獎懲制度都很兇殘,所以只要有更多的朝陽羣衆,不需要那些惡行惡相的社區臨時工。

    另外一個方面,保甲制度,實際上也是在挖士族世家的牆角,當然,現在這個階段,士族世家大多數還沒有意識到牆角被斐潛掏了一個窟窿……

    斐潛心中很清楚,王安石推行保甲,明面上是對付宋朝冗兵,但是王安石肯定也有些想要針對宋朝當時嚴重的土地兼併,賦役不均衡的局面進行改革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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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是貧富差距太大,這一點最爲致命。

    歷朝歷代當中,所有的農民起義,大多數都會有一個“均富貴”的口號,貧富差距越是劇烈,農民起義的可能性就越大。像是宋朝,在真宗仁宗期間,就爆發了六七次的大規模農民起義,這也是相當少見的。

    冗兵,冗員,冗費,這是宋朝的三座大山。不過麼,其實這三座大山也不是宋朝的專利,任何朝代,只要發展到一定的階段,都會或多或少的出現。

    一個王朝的統治者,必須要有將民衆束縛的手段,否則民衆流失,那還統治一個屁?因此,歷朝歷代的封建王朝統治,都必須完善將民衆束縛在土地上的這個制度,而且越是往後的王朝,手段越是高明。

    先是流民於賊同罪,到後來的保甲之法,再往後就是修編各類人員的戶口,分成兵戶農戶商戶等等,不僅是一代人,就連子子孫孫都想要釘死不要亂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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