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總裁太霸道:沈少,咱倆不熟! >第十七章 他們需要的 只是時間
    沈方衍對她的行爲很滿意,看見她不停的往嘴裏扒飯,紅脣一張一合,似無聲的邀約,他頓覺自己口乾舌燥。

    飯後,白喻迫不及待的把沈方衍拉去了臥室,而他,似乎對她主動的投懷送抱,很是享受。

    “你脫衣服做什麼”白喻覺得他一定是誤會了。

    他湊近她耳邊曖昧的說:“不是要做飯後運動嗎,不脫衣服怎麼做”

    果然精蟲上腦,男人都是靠下半身思考的動物。

    “不是。”她有點害羞,“剛纔你沒帶套,然後藥之前就喫完了,你再去買一瓶來吧。”

    孩子一直是他們之間的禁忌,白喻知道,沈方衍是絕對不允許自己懷上他的孩子的,所以他們的安全措施一向做得很好。

    沈方衍立馬打電話給了助理朱力,交代一句後就掛了電話。

    看在白喻眼裏,顯得他是如此的迫切。

    是啊,沈方衍雖然討厭她這個人,但是卻迷戀上了她的這副身子,真不知道她是該悲還是該喜。

    希望他不會那麼快就厭倦自己的身體,不然真不知道到那時候,迎接她的會是什麼。

    愛一個人愛到卑微,也不過如此。

    若要問白喻爲什麼會喜歡沈方衍,還得從她五歲那年說起。

    沈家和白家是世交,兩家住同一個富豪區,平時走動也多。有錢人沒事就喜歡養養小寵物什麼的,而有一戶人家喜歡刺激,買了一條狼狗來餵養,問題是還用放養的形式。

    平時狼狗也還算通人性,只要主人在就不敢造次,但那天很不湊巧,當白喻一個人經過那裏時,只有純種的大狼狗衝她狂吠,張開了它那鋒利的獠牙。

    小白喻一向是比較怕狗,所以當她看見狼狗追過來時拔腿就跑,但人小腿短的她怎麼跑得過一隻敏捷的狼狗呢

    就在她以爲自己即將掉肉的時候,一個人出現了。在狼狗撲上來之前,他就扔了一塊大石頭砸向它,命中腦門,狼狗慘叫了一聲,灰溜溜的夾着尾巴跑了。

    那就是白喻心目中的沈方衍,年紀小小的他勇敢的替她趕走了狼狗,沒有金甲聖衣,沒有七彩祥雲,但他就是她的蓋世英雄。

    從那一日起,沈方衍就成了她心底的那粒硃砂痣,抹不掉,忘不了。

    在她身處危險之時,是他及時出現救了她,沒有任何一種感情強過她對他的感激。由感激衍生的愛慕之情,就像有了信仰庇護,往往比其他的愛慕之情來得堅固。

    所以,當她還是一個不問世事的小女孩時,他就在她的心裏紮了根,等到年歲漸長,情竇初開,她才知道自己對他的心思,那叫喜歡。再往後一點,等自己長成了不動聲色的大人,才知道自己對他的喜歡早就在經年累月中演變成了深愛。

    只可惜從頭到尾,這段愛情,終究只是她一廂情願的單戀。

    人非木石,豈能無感她相信,終有一天他會被自己打動,他們需要的,只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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