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大宋詭聞錄 >第169章 第一殿閻君秦廣王
    孟婆湯又稱忘情水或忘憂散,

    一喝便忘前世今生。

    孟婆在奈何橋頭髮放孟婆湯,

    而不是橋上給人發湯的。

    每個人都要走過奈何橋,

    孟婆都要問是否喝碗孟婆湯,

    要過奈何橋,就要喝孟婆湯,

    不喝孟婆湯,就過不得奈何橋,

    過不得奈何橋,就不得投生轉世。

    陽間的每個人在這裏都有自己的一隻碗,

    碗裏的孟婆湯,

    其實就是活着的人一生所流的淚,

    因爲每個人活着的時候,

    都會落淚:或喜,或悲,或痛,或恨,或愁,或愛

    孟婆將他們一滴一滴的淚收集起來,煎熬成湯,

    在他們離開人間,走上奈何橋頭的時候,

    讓他們喝下去,忘卻活着時的愛恨情愁,

    乾乾淨淨,重新進入六道,或爲仙,或爲人,或爲畜。

    不是每個人都會心甘情願地喝下孟婆湯。

    因爲這一生,總會有愛過的人不想忘卻。

    孟婆會告訴他:

    你爲她一生所流的淚都熬成了這碗湯,

    喝下它,就是喝下了你對她的愛。

    來的人眼中最後的一抹記憶便是他今生摯愛的人,

    喝下湯,眼裏的人影慢慢淡去,

    眸子如初生嬰兒般清徹。

    喝過孟婆湯,

    能忘掉塵世間的苦與愁,哀與樂,

    只要喝了她的湯藥,

    前世今生的宿怨便會忘得乾乾淨淨,

    來世重新爲人。

    牽掛之人,痛恨之人,

    來生都將形同陌路,

    這種讓人相見不識這湯就叫做孟婆湯。

    「過奈河橋頭,一去不回頭」。

    橋分三層,上層紅,

    中層玄黃,最下層乃黑色,

    愈下層愈窄愈加兇險無比,

    生時行善事的走上層,

    善惡兼半的人走中層,

    行惡的人就走下層。

    河裏面盡是不得投胎的孤魂野鬼,

    那些溺水而死的鬼魂,

    總是在橋樑上下或左右橋頭,

    爲自己尋找替身者,

    以便使自己能夠託生而轉世。

    走下層的人就會被鬼魂攔住,

    拖入污濁的波濤之中,

    爲銅蛇鐵狗咬噬,

    受盡折磨不得解脫。

    過完奈何橋便可通往六個去處,

    即是進入六道輪迴:

    天人道、修羅道、人道、

    畜生道也叫旁生道、惡鬼道,地獄道。

    其中,天人、阿修羅、人道屬於上三道,

    而畜生、惡鬼、地獄則屬於下三道。

    至於去哪個道,

    是根據亡靈生前所做善惡的業績來分門別類。

    善業多的往往會被分配到上三道,

    惡業多的往往被分配到下三道。

    人死後去陰間的過程並不通用於所有人,

    修行爲善之人如果功德圓滿的,

    命終後會跳過陰間這一過程,

    直接蒙佛接引去西方極樂世界;

    而作惡多端的大惡之人可能也會跳過陰間這一過程,

    因業力牽引往往會直接被打入地獄。”

    遲魁說了半天,十八吞了吞口水:“這冥府居然有這麼多分佈的府制,當真如同牢籠一般”

    方傑想了想:“那還有十殿閻君呢”

    老道也是點點頭:“對,關於十殿閻羅君遲魁你好好說說,免得他們不知道,到時候衝撞了鬼差”

    遲魁想了想:“關於十殿閻君也總有人反駁,說法不一樣,傳說是秦廣王、楚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閻羅王、卞城王、泰山王、都市王、平等王、轉輪王。我給你說說十殿閻君真實的故事吧”

    秦廣王,十殿閻王指冥界主管地獄的十個閻王,爲主管第一殿。秦廣王,二月初一誕辰,專司人間壽夭生死冊籍,接引超生,幽冥吉凶。秦廣王的鬼判殿居大海沃石外,正西黃泉黑路。

    秦廣王,凡善人壽終之日,及有接引往生。凡勾到功過兩平之男婦,送文第十殿發放,仍投人世,或男轉爲女,或女轉爲男,較量富貴貧賤,以了冤緣相報。凡惡多善少者,使入殿右高臺,名爲孽鏡臺,臺高一丈,鏡大十圍,向東懸掛,上橫七字,曰:孽鏡臺前無好人,押赴多惡之魂,自見在世之心之險,死赴地獄之險。那時方知萬兩黃金帶不來,一生惟有孽隨身,入臺照過之後,批解第二殿,用刑發獄受苦。

    自殺者的罪刑

    假如有世人,不去思考天地生人,父母養育身體,珍貴異常,恩重如山。父母恩,衆生恩、國家恩、三寶恩等四恩未報。未奉到勾帖,就擅自輕生、自殺、上吊、服毒、投水等等。除因忠孝節義的德行,犧牲生命,死後爲神的之外,假若是因細小的仇恨,或因犯罪的羞事被發覺即率爾輕生,究其所犯罪刑,並未至死刑的地步。也有的想嫁禍、加害他人,而弄假成真,輕生氣絕的,以上諸種,門神、竈神,立即押解秦廣王的第一殿,收入飢餓廠與乾渴廠。

    這些自殺的鬼魂,每逢戊、亥日,完全如臨死時一般痛苦。一切痛苦的情境,照原來的樣子,再出現一次。有的七十天,有的一、二年之後,押解其魂魄,再回到尋死的地方,受悔恨折磨之苦。並且不許接受羹飯、紙帛等祭品的祭拜。

    假如自殺的鬼魂自知懺悔,斂心守藏不現出鬼影魅形來驚嚇生人;也不亂找替死的人。那麼等遭他牽累的人,已經脫離牽累,是日,門神、竈神,仍然將此鬼犯押到秦廣王的第一殿,轉發第二殿。重新考查校對他的功與過,量罪加刑,再另遞交各殿,發配地獄去受苦。

    假如曾經有現形嚇人或找尋他人替死的心,或用這些言語嚇人、詐人,雖然未至於令人死亡;那麼即使以前曾經行諸善事,所有地獄也一概不準減免其罪刑。

    若是輕生已死之後,毫不收斂鬼的形影,以致驚嚇、令人喪命的話;立即命青面獠牙的鬼役,勾到各地獄去受諸極苦。滿一百日後,發配入阿鼻地獄,用鎖鏈矛扣住,不許超生。

    遲魁頓了頓:“陰司冥府,本是審判之地,王法的所在,厲害,實在厲害。一般的鬼魂,不要說去受刑了,就算嚇也嚇死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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