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我的遊戲我稱帝 >049 隊長,別開槍,是我
    從日瓦丁去往艾伊科的道路,朱三沅已經駕輕熟,堪艾伊科村的毛驢。三寸人間 .yanqingshu.

    朱三沅暗地裏告誡肥龍,待會兒動手的時候,務必要速戰速決,因爲維基亞的遠征軍在附近集結,在人家眼皮子底下搶劫,一定要快!撈一把走。

    肥龍給他敬個軍禮,嬉皮笑臉道:“是,長官!放心吧,專業搶劫30年。”

    雅米拉也毫不掩飾自己對於搶劫村民的厭惡和鄙視,“恕我直言,長官。我認爲對手無寸鐵的農民下手,是一件既不光彩,也不人道的事情。”

    肥龍攤開雙手,“我們也同樣是手無寸鐵啊。弱肉強食,優勝劣汰,你沒過初啊?”

    朱三沅正色道:“革命軍人個個要牢記,三大紀律八項要注意。肥龍同志,你要面壁思過,認真做自我批評和深刻反省了。雅米拉同志說的對,咱不能拿羣衆一針一線。”

    “哎喲喲喲……說你胖,你還喘了;說你傻,你還流哈喇子了;叫你一聲長官,你還真拿自己當回事兒了?切!對待敵人,要像嚴冬一樣冷酷無情,”肥龍對這德賽維,笑嘻嘻道:“對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溫暖。德賽維同志,我跟你開個小竈,給你解釋解釋這個‘春’的含義。”

    “肥龍,咱們暫時還沒有被斯瓦迪亞收編,還沒有與維基亞爲敵。所以,在艾伊科村,我們只需做做樣子,表明與維基亞一刀兩斷即可,不要越線。”

    “到時候再說吧。”

    妞妞一直拿着紙筆寫寫畫畫,不參與到二人無休止的扯淡。這倒引起了朱三沅的興趣。

    “妞妞,還在算賬?”

    “算是吧,”妞妞輕咬下嘴脣,“我們最好在沿途的村落多招募一些士兵,否則的話,哈勞斯國王不會重用我們的。所以我在想,近期應該在招兵買馬方面投入更多的本錢……”

    不等妞妞說完,朱三沅便插嘴道:“對,好梁山好漢要招安一樣。不給朝廷點兒顏色看看,朝廷也不會真心誠意的招安收編。同理,我們必須先向哈勞斯示強,讓他瞧得起我們,然後再昂首挺胸地加入他。”

    妞妞的臉掠過一絲不悅,緊閉雙脣,沉默不語。

    “你怎麼了,妞妞?生氣了?誰惹着你了,我哪裏做的不對嗎?”

    在朱三沅的不斷追問下,妞妞才長呼一口氣,說道:“最傻的男生,是打斷女生講話,而自己滔滔不絕的;這更傻的,是在女生生氣的時候,不停追問‘生氣了嗎’、‘誰惹你了’。算你狠,一箭雙鵰。”

    朱三沅一抖袖子,“得,我把所有人都得罪了。瞧我這團隊領袖當的,哎!”

    搖頭自嘲之際,正聽肥龍給德賽維吹牛道:“小破村子有啥好搶的。等着吧,過不了多久,爺們兒我給你搶個城鎮瞧瞧。哎,什麼庫勞、庫丹、日瓦丁、日瓦車則……統統搶一個遍,再一把火燒了,讓你看煙花,咋樣,浪漫吧?”

    德賽維偶爾用簡單的語氣助詞迴應一下肥龍的吹噓;而雅米拉的臉則帶有明顯的厭惡和反感;妞妞的慍怒也許只是針對朱三沅。

    朱三沅最不敢招惹的,是女孩子,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因爲漂亮的女孩子更愛生氣。看似很平常的一個舉動,一句話,甚至一個眼神,都可能是惹她們生氣的元兇。真不知道造物主給“女人”設置的是什麼樣的程序代碼,反正是男人永遠無法識別和讀取的。

    悶頭催馬走在前面,忽然,朱三沅擺手示意停止前進。翻身下馬,用手翻弄着地的泥土。

    “怎麼了,三沅,撿錢了?”肥龍問道。

    朱三沅冷靜而嚴肅,說道:“有一隊人馬,應該有30人左右,剛剛在這裏經過,時間不會太長,應該在一個小時前後。”

    肥龍也翻身下馬,學着朱三沅的樣子,用手指戳戳地面,捏起一小撮泥丸,放在鼻子底下嗅一嗅,再捏碎一個泥團,用手指頭來回捻着,“你咋算出來的,半仙兒?哼,該不會是半天沒有妹子搭理你,故弄玄虛,想引起妹子的關注吧?呵呵呵……”

    朱三沅看了看肥龍搓捻的泥渣,說道:“別忘了,我在大草原待過。你們沒有相關的經驗,也很難跟你們解釋。你看,你當然聞不出什麼異樣,把舌頭伸出來,舔一舔你的手指頭,對,是你剛纔捏泥巴的那個手指,嘗一嘗,什麼滋味?”

    肥龍半信半疑,“這樣?”小心翼翼地伸出舌尖,挑動了一下手指頭的泥渣,“呸——呸——什麼味兒啊?”

    “又酸又澀,略微發苦,對吧?”

    肥龍皺着眉頭,齜牙咧嘴,點點頭,“差不多吧。”

    “那對了,那是新鮮的馬糞,我說過,不會超過一個小時的。”

    “呸呸呸……”肥龍用力啐了幾口吐沫,“故弄玄虛,誰信啊?”

    朱三沅再次蹲下,用手丈量馬蹄印的尺寸和陷入泥的深度,還用大拇指肚輕輕按壓周圍的土地,感覺泥土的鬆軟度,一邊測量,一邊煞有介事地講出自己的推論:

    “同志們,這隊人馬負重較輕,且多騎兵而少步兵,是一支輕騎斥候兵,大概在二三十人左右,也可能是十個來人,牽着二三十匹馬……敵我未明,大家應當謹慎小心,因爲這很有可能是一隊響馬。”

    肥龍彎下腰,把臉貼過來,說道:“放您孃的烏鴉屁!百分之百是一支徵集軍糧給養的領主隊伍,還是領主親自帶領,並且這個領主是拉爾恰波耶。”

    “哼,你懂什麼?”朱三沅根本不屑一顧,又撿起一個被馬蹄踐踏過的馬糞團,舉到肥龍面前,“你是用哪隻眼睛看出來的?”

    肥龍不急不惱,用下巴頦往前一領,“擡頭。”

    他們正前方約有50米開外,赫然一支輕騎兵隊伍,馬隊高高舉着一面旗幟:紅底綠花綠擡頭。這正是朱三沅佩劍的劍首的花紋,也是劍柄的把手部分的最末端,通常繪有裝飾性圖案,如果是貴族佩劍,通常刻有該貴族的徽記。

    也正是這處花紋,無論朱三沅走到哪兒,都會被“識貨的”人當成是拉爾恰的親信。

    朱三沅對圖形和花紋,沒有特殊的認知。

    而平面設計師——肥龍,則對花紋和圖形異常敏感,像妞妞對錶格和數字那樣。

    肥龍一眼認出了前方的旗幟,那是拉爾恰波耶領主的。

    “隊長,別開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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