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鬼眼之咒 >地獄之門第四章沙漠野狼
    在C市呆了兩天,和一支12人的隊伍會合後,組成了4輛越野車的車隊,一路浩浩蕩蕩往藏邊駛去。韓莉莎堅持不再住旅店,專門撿荒僻無人之地露營。這當然不是由於需要大清早滿大街找我這個原因。顯然,這些人的身上或者裝備之中,有不可露白的“料”,多半是槍械之類。

    我離着這女人遠遠的,在火堆旁坐了下來。摸出煙來點了一支。尼古丁隨着清冷的空氣進入肺中,又緩緩被吐出來,一陣暈眩感從腦中升起,香菸帶來的麻醉讓我的心情格外鬱悶。

    韓莉莎顯然不準備放過我獨自在星光下享受孤單的樂趣,以女人特有的八卦問道:“帥哥,能說說,你女朋友是怎麼受的傷?”

    我嘴角抽搐了一下,這女人是故意的吧?這是哪壺不開提哪壺啊。我聲音乾澀地說:“你們不是調查過我麼?你這是想嘲笑我還是怎麼滴?”

    韓莉莎說:“切,誰調查的那麼細啊?就是衝着你是秦金生一系這茬。不過我看你的樣子,也就是個慫包。”

    我一下子暴了:“我特麼還就是個慫包了,有種你別拿我的朋友來威脅我!”

    韓莉莎瞥了我一眼,說:“杜楓,就你這樣兒,我還不值得拿你朋友威脅你呢。什麼江西派,膿包派吧?”

    我扔掉菸頭,向着這女人直蹦過去,計劃下一刻就掐死她。

    韓莉莎飛起一腳,直接把我撂到地上,用腳踩着我的臉說:“告訴你,杜楓,我早看你不順眼了,一天到晚象個瘟雞似的,你給我精神點。要不是你還有點用處,我特麼早把你扔山溝裏了!還標榜什麼江西派?姑奶奶我還是黃金家族之後呢。”

    我給她一腳給踹得腦子清醒了點,愣了愣,心說好漢不喫眼前虧,好男也不跟女鬥,我說:“放開我。”

    韓莉莎伸手拍拍我的臉,放開了腳。

    她的腳一放開,我衝着她就是一個野牛撞。這女人沒防備,一個趔趄,仰面往地上倒去。靠,小爺我雖然是個慫包,今天也要叫你摔個好的!

    好個韓莉莎,就要倒地的一剎那,她一個鐵板橋,膝蓋一彎,居然生生地彈了起來。

    我乘她沒站穩,連人向她再次撲了過去。

    韓莉莎叱道:“杜楓,你抽什麼風?就憑你這點蠻力,也想跟我鬥?”

    我扭着她的肩膀,咬牙切齒地說:“你丫就是個糉子,小爺我今天也要把你咬下塊肉來。”

    突然,我胸腹間一陣劇痛,然後慢慢軟倒在地,手腳無力,一動也動不了了。

    韓莉莎喘了口氣,嘴裏罵了聲“瘋子”,坐那兒盯着我看。

    我身子不能動,只拿眼睛瞪着她,毫不示弱。

    這女人忽然笑了笑,說:“不錯嘛,這纔有點血性的樣兒。”

    我的氣也泄了。都這樣了,不泄也得泄。我氣喘吁吁地說:“你會點穴?”

    韓莉莎嬌笑道:“這不是點

    穴,這是封住氣血流通,蒙古武士就是這樣對付不聽話的畜生的。”

    好吧,我是畜生。不過早晚得把你這個武士摔一跟頭。

    我說:“你是蒙古族人?黃金家族不是姓孛兒只斤嘛,你怎麼姓韓?”

    韓莉莎挑了挑眉毛,說:“誰告訴你我姓韓了?你們漢人真是自以爲是。此汗非漢人姓氏韓信的韓,在阿爾泰語系中,汗是部落成員對首領的尊稱,最早出現於3世紀鮮卑部落,鮮卑語稱可寒。可憐你們沒文化,滿洲人沒落的時候,給登記成了這樣,你以爲我願意啊?”

    額,我們沒文化?好吧,你祖宗要是識字,也不會汗韓不分吧?再說那個什麼汗,也不會直接用來當姓氏吧?也不嫌招搖。

    我說:“我的本事你都見到了,我沒你想的那麼有利用價值。”

    “杜楓,我們要的,不是你的身手,而是你的人。江西派傳承了幾百年了,守着一個什麼樣的祕密,你應該比我清楚。要解開這個祕密,少了你可不行。”

    要我的人?都說了我沒利用價值嘛?我有點搞不懂。對了,她要的,多半是我的玉佩吧?

    我說:“我能問一下,你們去那棱格勒峽谷幹什麼?那地方和玉佩到底有什麼關係?”

    韓莉莎彎腰從我口袋裏摸出香菸,側着頭,拿起根燃燒的木柴點着了火,說:“我說過了,到應該告訴你的時候,你自然就會知道。”

    靠,這麼拽?我也懶得再問,小爺我還沒興趣知道呢。就衝你們做事不擇手段的,反正不是幹什麼好事!

    三月的戈壁灘,遠山殘雪未融,近處寸草不生,風吹過來,挾裹着漫天的黃沙,連眼睛都睜不開來。此時已近午夜,氣溫低至零下20度,如果沒有篝火,我們倆早就沒了說話的閒情逸致。

    即使她長得不錯,秀色可餐,我卻給她揍得悽慘,沒了再談下去的慾望。

    好不容易手腳恢復過來,我硬撐着站起身,拍拍屁股,回頭往自己的帳篷走去。無意間,我瞥了一眼夜色下的戈壁,然而就是這一眼,讓我猛然間呆了一呆。

    十幾步開外,兩點綠幽幽的反光,讓我慄然而驚。自從看到過噬月祖蟲之類的東西后,我對於綠色的光芒比較敏感,恍惚之間,懷疑又一次身處異度空間。

    然而隨即便反應過來,這裏可是戈壁灘,再多的蟲子,也會被風給吹沒了。這兩點幽光,絕對不是熒火蟲,而是動物的眼睛。

    韓莉莎也在那邊站了起來,低聲說:“是沙漠野狼!”

    他大爺的,剛剛離開人煙之地,才進入戈壁,好死不死的就碰上野狼了。我很清楚,生活在戈壁灘上的野狼,體形小,耐力強,能忍受長期的飢餓和乾渴,可以適應食物匱乏的嚴酷環境,但也因此而更加兇殘。這此動物通常以狼羣的形式出現,在戈壁和沙漠邊緣地區活動,捕食能夠找到的所有動物,自然也包括人類。

    “Get up hurry up(快起來)!”韓莉莎用英文喊道,神情中沒有緊張,反而有點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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