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畫春嬌 >第21章 狀書
    蘇十一駕車的技術越來越好了,不疾不徐,平平穩穩。

    午時剛過,恰恰好馬車就停在了春風一渡的門口。

    京兆尹程謹之也很守時,幾乎在和薛琬同一時間到達了。

    不過,程大人是騎馬的。

    騎馬與坐馬車不同。

    雖然都是靠馬匹的腳力御行,但趕車的人手中的繮繩牢牢地把控着馬車的行進路線,相對來說,要安全許多。

    騎馬雖然輕快方便,但馬匹總有不受控制的時候。

    譬如此刻,程謹之大人的棗紅色大馬被突然從角落竄出來的兩隻野狗驚了一嚇,馬蹄打滑,馬腿不巧碰到了旁邊的鐵柱,馬兒喫痛,馬腿就是一軟。

    大馬將傾,程大人臉色一時黑了。

    他竭力想要將馬身歸置回來,但馬兒的前腿已經跪了下去,馬背一斜,他險些就要摔了下去。

    程謹之灰頭喪臉地苦叫一聲,“哎呀,不好”

    誰知道,他的身子卻沒有落地,想象之中的劇痛不曾發生,反而穩穩當當地坐到了別人家的馬車上。

    他驚喜地擡起頭,看到一個眉目清俊卻留着大鬍子的青年風輕雲淡地望着他。

    “你沒事吧”

    程謹之餘驚未平,卻也知道是這個青年救了他。

    他忙謝過,“多謝壯士救命之恩,我我沒事。”

    蘇十一對着車廂內說,“小姐,程大人說他沒事。”

    程謹之怔了怔,“你知道我是誰”

    馬車的車簾掀開了,先是露出一張俏麗活潑的臉,“程大人,我們家小姐請您入內一敘。”

    “這”

    程謹之猶豫了。

    他雖然長得有些着急,但今年不過才二十八。

    結髮的妻子過門沒多久就去世了,也沒有留下個一兒半女。

    家裏倒是着急讓他再娶一位繼室夫人,但他着急拼事業,一心一意要在官場有所建樹,就沒有考慮個人的終身大事。

    莫說續娶,連個通房丫頭都無。

    一晃多少年過去了,他終於成了史上最年輕的京兆府尹,在皇城之中在陛下心裏,也算是有了一丟丟的分量。

    事業上有所起色,難免就要考慮生活上的事了。

    所以最近,程謹之大人一直都在相親。

    今日來這春風一渡,雖說主要目的是要會一會他從前在江南書院的同窗好友。

    但說到底,要不是好友說打算將自家妹妹介紹給他,他也很難在那麼忙碌的事務中抽出時間來此一敘。

    咳咳。

    程謹之覺得,在這麼敏感的當下,一位素未謀面的小姐,忽然要請他入馬車的車廂見面,實在是有些可疑。

    心細如髮似他,不得不要懷疑剛纔那場驚馬的遭遇是不是也是一個局,目的就是要將他引入小姐的車廂

    哎呀,如此說來,這車廂可是虎穴,哪裏能進得

    程謹之腦海中百轉千回,面上的表情一會兒紅一會兒白,不知道變了幾變。

    這廂小花可就忍不得了。

    丫頭淬了一口,“虧你還是京兆府尹,怎麼辦事那麼墨跡呢”

    她伸出又白又嫩的爪子,三兩下就緊扣住程謹之的衣衫,一個用力就將人拉扯進了馬車,“不就是會個面嘛,難道還會吃了你”

    哼,這什麼男人嘛

    我家小姐都沒有害羞,你猶豫個什麼勁

    程謹之幾乎是被個小丫頭抓進的馬車,偏偏他一個大男人還半點都掙脫不得,心中真是又氣又羞。

    他剛想發作,忽得擡頭看到一個姣麗秀婉的少女正笑意盈盈地望着他。

    她說,“謹之哥哥別來無恙。”

    程謹之愣了愣,“你是”

    薛琬目光微動,“我是國子監祭酒薛長安的女兒,我叫薛琬。”

    沒有錯,程謹之曾在國子監就學,雖然她和他年齡相差有點大,但年幼時也是見過幾次的。

    不過,彼時,他已經是高大瓷實的青年,而她尚是拖着鼻涕的黃毛丫頭。

    和如今的樣貌自然天差地別。

    程謹之依稀從少女的臉上看出幾分薛長安的影子,這纔敢相認,“哎呀,居然是薛五小姐”

    他狐疑地望着薛琬,“你找我有事”

    能讓個年輕姑娘不顧閨譽就這麼將他抓進馬車的事,想來一定是私事了。

    難不成,薛五姑娘聽說了他最近相親頻繁,也對他有什麼意思不成

    程謹之連忙晃了晃腦袋,將這不靠譜的想法驅散。

    哎呀,真是的,在想什麼呢這丫頭纔多大,若是他先頭元配給他留下個一兒半女,他的孩子也要差不多那麼大了呢

    他咳了一聲,“有事你就說。不過,咱們可以換個地方,這馬車裏不大方便吧”

    畢竟他還是個單身漢呢

    薛琬笑着說,“謹之哥哥說笑了,在別的地方纔不方便呢,就這裏最安全了。”

    她高聲對着車外說道,“十一,你就繞着這裏走兩圈吧。”

    蘇十一低聲應了句“是”,馬車就徐徐緩行。

    薛琬從一旁拿出早就準備好了的東西,遞了過去,“我想向謹之哥哥檢舉揭發一樁惡行,只不過,我不想叫人知道這事是我做的。”

    程謹之接過來一看,居然是份狀書。

    他仔仔細細看完,凝眉問道,“這裏面所言屬實”

    薛琬道,“屬實。”

    程謹之眉頭皺得更緊了,“你的證詞都來自於楊奇這位小廝,可京兆尹衙門辦案,光憑證言,是不能將一個人定罪的。”

    他頓了頓,“薛五小姐,你得有證據。”

    楊奇確實在五年內換了四個貼身小廝,但沒有哪條律法規定,主人就不能換小廝用。

    他的小廝們確實後來再也不曾出現過,可是,這也並不能代表這些人就一定死了。

    沒有苦主,沒有屍體,什麼都沒有,是不可能立案的。

    還有,舉報人聲稱他曾在後花園的苗圃中發現過半截手指。

    言下之意,那苗圃就該是楊奇埋屍的地方。

    可是無法立案的話,京兆府尹可沒有這個名目無事端端地去掘人家悅來茶坊的地。

    掘出來有東西倒還罷了。

    什麼東西都掘不出來,那以後京兆府尹的臉該往哪裏擱

    薛琬目光微凝,“證據呀”

    能這麼年輕就坐上京兆府尹這個位置,必定是有幾分真才實幹的,所以,程謹之一下子就找到了關鍵。

    她確實是沒有證據。

    可是,她有前世知道的訊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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