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畫春嬌 >第39章 兇手
    薛琬回過頭去,看到福林公主笑生百媚地立在門口。

    雲鬢如畫,美目盼兮,蜂腰肥臀,玉腕皓瑩。

    她心下暗歎,福林可真是個尤物啊

    但面對如此千嬌百媚的美人,屋子裏的人個個都表情詭異,有害怕的,有不屑的,有避之不及的,敢泰然自若地細細欣賞美人者,居然只有一個她。

    她前世和福林幾乎沒有交集,她是隱在暗處的千機司人,就算後來當了掌門人,也一直都生活在黑暗中,很少顯露於人前。

    而福林,在陳王即位後,失去了縱容她的庇護傘,行事自然也低調許多,連皇家宴席都不出現了。

    薛琬認真地想,她和福林唯一一次正面相遇,居然是在福林的屍體面前。

    景泰三年的元月,福林公主被她收集的其中一名美男在行房時刺殺,兇器是她自己的簪子,在她婀娜妖嬈的身子上連插了一百三十六下,千瘡百孔,血流成河。

    景泰是陳王登基之後的年號。

    皇姑被殺,不是小事,又事關皇室祕辛,所以他命千機司徹查此事。

    那是薛琬第一次認認真真地查看福林的身子。

    她如此美麗,卻又如此破碎。

    沒有想到,再見已經是隔世,不再是殘破零碎的屍體,而是鮮活明媚的美人,嬉笑怒罵,嬌嗔嚶語,皆是如此生動。

    薛琬便輕輕笑了起來,“程謹之大人說,福林公主深明大義,秉公守法,是絕對不會包庇府中下人行兇殺人的。”

    她一副天真正直的模樣,“公主,我們找到了周魏殺人的證據呢”

    福林公主“咯咯”直笑,“小弟弟,還是你說話動聽。”

    雖然是對薛琬說的話,但她的眼神卻不由自主地飄到了蕭然身上,那恣意的目光上上下下在他身上掃蕩着,像是能剝光了他的衣裳。

    蕭然只覺得渾身的雞皮疙瘩都起來了。

    但好在,比起尋常的貴族公子,他從八歲起就在市井廝混,臉皮其實也厚得很。

    不舒服自然是不舒服的,但他還忍得住,只當不知道,眼觀鼻鼻觀心,默默地忽視了火辣辣的目光。

    福林饒有興味地看了蕭然兩眼,倒也不曾再進一步。

    她轉身向程謹之挑了挑眉,“喲,我以爲程大人心裏討厭我討厭得要死,居然也會說出這樣的好話,真是叫人意想不到啊莫非這麼多年了,程大人對本公主還念念不忘”

    程謹之聞言驚了一跳,忍不住往後退了兩步。

    他一臉惶恐,“公主,這種話可隨意說不得啊”

    真是冤枉他什麼時候對福林公主念念不忘了他一直都是敬而遠之好嗎

    哎呀,這話可千萬不能傳出去,傳出去他還怎麼出門相親

    再說,什麼深明大義,秉公守法,那都是爲了騙那兩位蕭小哥編的瞎話好嗎

    福林公主似乎逗得很開心,擺了擺手說,“罷了,本公主不和你這樣有賊心沒賊膽的慫貨計較。”

    她向薛琬招了招手,“小弟弟,你過來,你說,你找到了周管事殺人的證據,倒是說來聽聽,若是你說的有道理,說不定我會考慮一下”

    將話說完,她居然又瞟了一眼蕭然。

    薛琬知道,這位公主是真好色。

    但只要不將手伸到她的人身上,她其實還蠻欣賞這種真性情的。

    這世道對女子束縛極多,男人卻不同。

    家中娶了三妻四妾,還得在外面養幾個外室,青樓之中也要有幾名談得來的紅顏知己,這叫風流。

    但若是女人,若是和兩三個男子關係略好一些,那就是了。

    福林公主,顯然打破了這種認知。

    她恣意妄爲,毫不掩飾自己喜好男色,享受奢華的本性。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算是爲女子權利爭鬥的一名鬥士呢。

    畢竟,高門大戶的貴族小姐們,因爲有了福林公主這個異類做對比,許多規矩也比從前要鬆了一些。

    這兩年來,小姐們也能跟着自家叔伯兄弟進圍場狩獵,參與各種比賽。

    也算是一種變相的進步吧

    薛琬是女人,自然希望女人的地位可以逐步提高,所以,她對福林並沒有什麼偏見。

    可是,再怎麼樣也不能將眼神飄到蕭然身上啊

    她隱約有些不快,決意要給福林一點小小的懲戒。

    不過,在這之前,還是先將正事解決了。

    她微微翹起脣角,“其實,我們剛纔一直和周管事強調他的鞋子,只不過是吸引他的注意力罷了。當然啦,他的鞋子也有問題。”

    薛琬指着周魏未被擦乾淨的鞋底側面,“公主府中的泥土,是青泥。從此地一路往南城,一路上也都是青泥。但是公主請看,周管事的鞋子上沾染的可是紅泥呢。”

    她頓了頓,“案發現場悅來茶坊那,也是紅泥。”

    周魏面色一震,剛想辯解。

    卻被薛琬打斷,“我知道周管事想說,那是前幾日沾染上的。沒關係,鞋子並不是我想指出的證據。”

    她輕輕一笑,指了指周魏的褲管和襪筒,“真正的證據在這裏呢。”

    方纔她讓周魏擡腳,自然不是爲了看他的鞋底,而是在擡腳時,方便觀察他的襪子和褲管。

    果然,她看到有些微的血跡。

    周魏殺了人,必定是慌張的,又要在限定的時間內趕回公主府,必定十分匆忙。

    按照長史的說法,他回來之後就立刻上工了,所以,他不是不想換乾淨的鞋襪,而是來不及換。

    他甚至根本來不及回自己的屋子。

    既然連鞋子都來不及換了,自然也不會有檢查襪子和褲管的時間。

    所以,他應該只是粗略地檢查了一遍,匆忙之中,漏掉了零星半點的血跡。

    程謹之對福林公主說道,“周魏身上有血跡,我們的仵作可以從血跡的顏色,噴射狀態,凝固狀態判斷沾染上的時間和方式。另外,也有辦法可以分辨是否是被害人的血。”

    他頓了頓,“另外,我們剛纔找到了門子,他說他判定周管事回到公主府的時間是辰時,是因爲剛好看到府門對面賣書畫的書生出攤。那書生每日辰時出現,但不巧,今日他家裏孩子病了,先送了孩子去藥館,這才上的攤。”

    所以,周魏雖然在殺人之後竭盡所能趕回來了,卻還是超出了不少時間。

    這時,程謹之的手下進來通稟,“回大人,找到了周魏僱傭的馬車。車伕可以證實,周魏今晨是在悅來茶坊附近僱傭的他,我們也在馬車的車廂裏找到了一些零散的血跡。”

    人證物證俱在,周魏再也無法抵賴。

    他“噗咚”一聲跪了下來,“確實是小人殺了楊奇,但但小人是被人威脅利用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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