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我把姨娘拐下山 >第288章:領口得開到肚臍眼
    2.2號,今天武漢下雨了,有點冷。

    但我很開心,作爲一個子女我正在履行自己的責任。醫生說媽媽的腿恢復很好,明天就可以取鋼板,我辦好了住院手續,打電話告訴弟弟和姐姐,也讓爸爸明天不用過來,我自己能照顧好媽媽。如果時光回到差不多25年之前,最近是我快要出生的日子,就是那麼一個上過一些學的農村婦女,將要爲這個不省心的孩子喫很久的苦。

    此刻媽媽睡着了,我守在她牀邊,就像小時候她守着我一樣。

    人類是幸福的,一代代薪火相傳。

    而人以付出爲快樂,不管是父母對我的養育、以及我逐漸開始對父母的贍養,還有好朋友之間的不離不棄。今天謝謝幾個好哥們的幫助,我不僅是發自內心想謝謝你們,而是希望將來能爲你們做些什麼。

    曾經看過一句話,“天邊浮雲似白衣,斯須變幻爲蒼狗”,講的是人世之事善變。不會有絕對的貧窮、同樣也不會有永恆的富裕。物質上的東西,在這個時代,肯上進有理想、有自己的想法遲早會有的。我從不懷疑自己的價值和理想,它們只是來的晚一些而已。

    而最難能可貴不變就是本心,越是年長,對於真善美的堅信越堅定。就如同鳥獸反哺,手足之情。

    謝謝身邊遇見的所有人,一撥是善良的,於我有多多幫助的,謝謝你們與我同行的那些路;另一撥是邪惡的,至少在某種意義上邪惡的,多謝談不上,經過你們的噁心,我知道並不是所有人都如此美好,更不會做從前那個固執的小白兔。親眼所見邪惡,纔會更加嚮往真善美。

    習慣性扯遠了

    忙完了,纔有時間寫。

    我寫東西的時候有個特殊的習慣:我喜歡聽歌寫東西。

    耳機裏的音樂,能第一時間將我和不相干的世界隔絕開;思路順暢的時候,聽着歌很容易放空,一個章節行雲流水;而思路不順暢的時候,音樂又是我最好的朋友。乾脆就聽着歌,一直聽下去,就那樣。我是個喜歡音樂的人,其實拋開寫作不談,我出門的時候一定要要戴上耳機,耳朵裏沒幾首喜歡的歌,走路都不踏實。流行、搖滾、民謠、古風,從中文到英文到韓文,聽來聽去,喜歡的越來越多。

    曾經有個姑娘說她想看我寫的都市,那時候我對玄幻一往情深,說自己生活閱歷不夠,寫不了都市;如今,我也算是被bjsh兩座繁華城市肆掠過兩年的人,好歹有了些寫都市的資格。寫故事跟寫文章一樣,文章合爲時而著,故事寫的再花哨,總歸離不開這個現實的世界。

    如今的我,聽着歌我喜歡的歌,寫自己喜歡的故事,甚好。

    也許這個中心思想跟整段囉嗦的話不搭,我還是想總結一下:音樂很棒,適合做一輩子的情人。

    囉嗦完畢,開始寫了,謝謝將來看我寫故事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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