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重生東漢末年 >第七十九章 厲兵(下)
    至於勾鑲,則彷彿不太爲人所熟知了。

    勾鑲是一種漢代常見的,鉤、盾結合的複合兵器。此種兵器兼具防、鉤、推三種功用,一般配合環首刀使用。它的樣子有點怪異:中間是一個巴掌大的圓角方形薄鐵板,鐵板中間有一個豎起的鐵錐,後面有一個握把;上下各有一個鐵條,其頂端均彎起如鉤狀。

    漢代劉熙釋名釋兵:“鉤鑲,兩頭曰鉤,中央曰鑲,或推鑲,或鉤引,用之宜也。”

    此種兵器兼具防、鉤、推三種功用,戰鬥時一般用左手的鉤鑲將敵方長兵器鉤住對戟頭橫出的枝特別有效,或者用於格擋敵方武器,同時右手環首刀攻擊敵人。還可以用身體抵住勾鑲,向前推送,以盾中間的鐵錐刺傷敵人。因此,勾鑲的作用較單純防禦的盾要積極得多了。

    要郭斌爲了給他的部曲換裝,卻也是費了很大的心思。

    先皮甲,從郭斌一到伏龍山,開始以打獵換取生活物資之時,便有了保留虎、熊等動物皮毛,以之用作皮甲的想法。到後來,戲志纔給郭斌出主意時,亦將收購牛皮以備製作皮甲提了出來。因此,伏龍山莊的倉庫中,除了糧食,最多的便是在各地收購的牛皮和豬皮。

    環首刀的裝配,卻並未有什麼波折。

    郭斌受自己印象中“古代禁止攜帶兵刃。”的思想的影響,並不敢明目張膽地爲手下配備環首刀。直到與戲志才一番交流,才知道漢代自始至終並沒有禁過民間攜帶兵刃。

    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載:“始皇帝收下之兵,聚之咸陽,銷鋒謫,鑄以爲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宮中。”因此,史學界普遍認爲,秦朝對兵器的生產、發放、收繳、管理,有着一整套嚴格而規範的管制制度。

    漢承秦制,因此許多研究者認爲,漢朝的兵器管制亦是很嚴格的。

    元狩四年,漢武帝“舉凡下鹽鐵,作官府,除任命故鹽鐵家富者爲吏。”“敢私鑄鐵器煮鹽者,鈦左趾即在左腳帶上六斤重的鐵鎖,沒入其器物。”這是漢武帝時,爲增加國庫收入,對抗匈奴,而實行的鹽鐵官營的策略。用現在的話來,便是國企了。可見漢朝對鐵器生產的控制,的確是非常嚴格的。

    史記高帝紀記載:“高祖下令賈人毋得衣錦繡綺縠絺紵罽,操兵,乘騎馬。”

    意思是漢高祖下令,商人不得穿錦繡綺羅等名貴織物,不得持兵刃,不得騎馬、坐車。這是極度貶低商賈社會地位的做法,是漢代“與民休息”,“重農抑商”的國策的體現。於是,便有人得出了漢代不得攜帶兵器的推論,實在是大謬不然。

    漢高祖下詔令,不允許商人攜帶兵刃,言外之意,“只要不是商人,便不在禁止之列。”因此,漢高祖的這道詔令,反而證實了漢代並沒有禁止攜帶兵刃的法令。

    而詔令中所的“操兵”,恐怕專指“劍”。因爲就像“戈”、“鉞”可以代表帝王無上的威嚴,“劍”也是士大夫展示身份以及修身養德的代表。淮陰侯列傳中記載:“淮陰屠中少年有辱信者,曰:“若雖長大,好帶刀劍,中情怯耳。”可以看出,“好帶刀劍”,確實是彰顯逼格的一大利器,就像六七十年代的知識青年帶着搪瓷杯子一般高端、大氣,而且很上檔次。

    史記太史公自序中:“非信廉仁勇不能傳兵論劍,與道同符,內可以治身,外可以應變,君子比德焉。”意思是:若不具備“信、廉、仁、勇”這四種德行,就不配傳兵論劍,劍象徵着“道”,內可以修身養性,外可以應對突變,君子以之比於“德”。

    因此,劉邦的那道詔令,實際上確實是爲了極力貶低商人地位所發,而並非禁兵令。

    漢書王莽傳記載:“禁民不得挾弩鎧,徒四海。”意思是,禁止民間私藏弩和鎧甲,否則將其流放四海偏遠之地。

    此處是王莽對攜帶兵刃的明確禁止令,然而所提到的僅僅有“弩”和“鎧”,而並未提到刀槍劍戟,其實歷朝歷代亦是這麼做的。

    因爲弩是單兵攜帶的可以造成傷害最高的武器,是現代社會狙擊步槍一般的存在,乃是國之重器,不允許民間私藏是可以理解的。而“鎧”的禁止,則似乎讓人難以理解了。

    在冷兵器時代,一件皮甲就可以抵擋得住大部分弓箭的射擊,亦可以擋住輕兵器如刀、劍的劈刺。而鐵甲,則可在一定距離之外抵擋弩箭的射擊,並可以很好地擋住重兵器如馬槊、長刀的攻擊。因此,鎧甲可以給士兵膽氣,使之可以無所畏懼地前進,攻擊。

    張梁之所以如此看重郭斌龐大的家產,是因爲他可以給士兵換裝皮甲。清太祖努爾哈赤起兵,爲何要單單強調他的十三副鎧甲呢爲何不十三把大寶劍或者十三匹馬顯得更有錢一點因爲那十三副鎧甲是違禁品,是私藏的,是不被明朝政府所批准的,所以纔可以作爲他起兵之初最重要的財富之一。

    因此,可以看出漢代對於民間攜帶刀劍,是寬容的。可是與此相對,漢朝對於鐵器的流通和出口是極其嚴苛的。凡產鐵的郡縣均設置鐵官,即便不產鐵的郡也要在縣一級設置鐵官。鐵的冶煉和鐵器製作與銷售一律由鐵官負責。

    並且,漢朝嚴禁鐵器流入異邦,呂后曾禁止鐵器輸往南越,漢書昭帝紀中亦記載漢昭帝之前曾有“馬弩關”。

    因此,漢朝兵器之利,獨步下。資治通鑑漢紀漢紀二十二中記載:“湯即張湯曰:“夫胡兵五而當漢兵一,何者兵刃樸鈍,弓弩不利。今聞頗得漢巧,然猶三而當一。”意思是:“胡兵指的是少數民族軍隊要五個人才能當漢朝士兵一個人用,爲什麼呢是兵器、弓弩粗糙,不夠鋒利。現在聽頗學得了漢朝的工藝技術,卻還要三個人才能當漢兵一個人用。”

    可以看出,漢朝兵甲之利,是漢朝士兵能以一當五的重要原因。

    漢朝的士兵身穿鎧甲,手持弓弩、鋼刀,與身着裘衣、手挽木弓,連箭頭都是石頭或骨頭做成的匈奴人打仗,打不過才真是怪事。而匈奴人亦通過各種方法學習漢朝的先進技術,終於從“五打一”,進步到了“三打一”。

    由此可見,所謂的“我要打十個”,在漢朝,對於身懷武藝的將領來,似乎亦不是神話。

    因此,郭斌的自以爲是,鬧了一個大笑話。還好郭同學臉皮之厚,便似陽翟城西城區新建的城牆之拐角,在知道自己鬧了個烏龍之厚,臉不紅心不跳地向何進求了三千柄軍用環首刀當然是要付錢的,並以最快的速度列裝。

    作者的話:新人新書,畢竟有許多不如意之處。在下努力擺脫白文,意欲竭盡所能還原歷史的細節,故多有詰屈聱牙,文字晦澀艱深之處。亦多有查閱資料,似論文般推演論證之處。在下也承認,本書似乎不太適合學生閱讀。另,這幾查閱資料頗多,故剛剛實現了幾的每日兩更又遇挫折,望各位大大海涵。關於秦國青銅劍的詳細資料,央視十套的探索發現節目曾爲其做過專題,名字叫做復活的軍團,好多年前的老節目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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