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甦醒的神明 >202.恰同學年少
    夜晚悄然降臨,博朗多克和其餘幾位侍從都換了貴族的裝飾,這是路西法特意從達摩斯科買來的,聽聞矮人族喜歡豔麗的服裝,視爲莊重,而人族從平民到貴族,所穿服裝,大多都較樸素,即便是大貴族,如君克爾,布爾之名位,也最多是以金色爲主色調,很少會使用太過於豔麗的顏色。手機端 m..

    這跟人族的出身有關,剛剛得到解放,大多數人依舊是苦大仇深,那裏有功夫去欣賞華服的美麗,再加人族層是通過鬥爭建立了現在的一方王道樂土,正是勵精圖治的時候,對於享樂,極爲排斥,固人族的服裝以深色調爲主色調,以灰白黑爲平民色調,以單一色系爲衣服之主色調,這顯然不符合矮人族的審美。

    在矮人族的眼裏,衣服面有更多的顏色才叫美麗,若是能有寶石搭配,那更是光彩奪目,稱得是貴族的禮服,這種化和思想,不得不說和血族有異曲同工之妙,只不過一個重視冷色調,如血族,喜歡將藍色,紫色共用,而矮人族則偏向於暖色調,黃色,紅色共用,算是兩族唯一的區別。

    不過血族也有暖色調的貴族華服,路西法託人去買,倒也能夠買得到,更何況戰亂年代,大衣,糧食,武器纔是昂貴的物資,這些漂亮的華服卻是滯銷數百件,根本賣不出去,路西法派去的人,只用成本價便買了二三十件,都讓博朗多克等人帶來了統帥營,此時穿在身,猶如一隻鬥志昂揚的彩雞一般。

    這種血族服飾,下半身是一條短褲,大致到小腿,用綿柔的皮革製成,十分緊繃,一般人傳去恐怕連跑步都做不到,之所以要做成這樣,是爲了凸顯腿部的身材,二來則是爲了凸顯自己身爲貴族,不需要時時動作,只需要等候僕人在宴會是的伺候是了,在小腿以下,則是一條絲襪,白色的尼龍,籠住博朗多克的小腿,若不是博朗多克年齡尚小,還沒有發育出腿毛,這着實是一幕不堪忍受的狀態。

    之所以男人要穿絲襪,這其可是有着很多道道的,首先與褲子一樣,都是爲了凸顯身材,二則是爲了炫富,在這個時代,絲襪是十分珍貴的物品,因爲他的材質十分難以尋覓,用冰蠶絲製作而成,每一條都價值十幾枚所羅門,唯有貴族才能穿得起。

    因此貴族們常常在宴會時穿着這些絲襪,用以彰顯自己的財富,絲襪之下,則是一雙小皮靴,半身相起下半身要合適的多,一條襯衣,外面是一件皮夾克,在外面則是一套厚皮大衣,頭一頂紳士帽,手握着一杆紳士仗,大衣外面放着一個金色的懷錶,腰間別着一條腰帶。

    整個服裝從到下,皆爲硃紅色,唯有衣領口和手腕口,以及褲子的腰口有白色的絨毛,既用來擋風,又用來裝飾,腰帶是用獸皮製作而成,面鑲嵌着三妹綠色的寶石做筘,兩米二的大個,配合一張俊俏捎帶些許稚嫩的臉龐,倒顯得十分可愛。

    但博朗多克看着鏡子裏的自己,着實有些難以接受,身爲武官,他更加喜歡盔甲,棉衣,手也覺得長劍更加適合自己,尤其是那雙絲襪,腳趾在鞋子裏面異動,像是在冰面滑行一樣,這種感覺讓他十分不爽,同時心裏也在暗香矮人族和血族的貴族們,怎麼有那麼特殊的癖好呢。

    不過看着腳的那雙鞋,博朗多克還是鬆了口氣的,本來按照矮人族的傳統,博朗多克也是要穿高跟鞋的,後來經過博朗多克的拼死抵抗,總算是沒有穿什麼高跟鞋,不然這走起路來,恐怕一天腳廢了。

    心裏有着一口氣,博朗多克從自己的房間裏出來,此時隨自己而來的七名侍從也都壞好了衣服,看着他們的模樣,博朗多克心裏更加生氣了,與博朗多克不同,他的七位戰友都只穿着一身鮮豔的衣服而已,沒有像博朗多克那樣精心的打扮,看去,或許放在人族之有些鮮豔,但與博朗多克一,則是樸素至極了。

    這也符合他們的身份,博朗多克此時深刻覺得,還是當一個僕從好,起碼不用穿的那麼花裏胡哨,尤其是那該死的絲襪,想到這裏,博朗多克臉色有些不好看,那張俊俏的臉略微有些泛紅,殊不知自己此時的樣子和打扮,着實讓他的七位兄弟都有些看直了眼。

    “博朗多克,真沒想到,要不是剛纔看着你親自進去,我還以爲你被掉了包呢?”沙爾克面帶笑意的說道,一旁另外一名侍從也附和着說道:“真是人靠衣裝,博朗多克伯爵閣下,你這幅模樣,倒真的跟你的爵位很是般配了。”

    衆人雖然把博朗多克當級,倒並不像矮人族那樣等級森嚴,衆人都是從伊思普爾來的,本身經歷了那麼多,都已然把對方當成了兄弟,只有在博朗多克發佈命令的時候,衆人才會把他當做指揮官,其餘的時候,所有人幾乎都是身份平等的人。

    這種現象在整個伊思普爾也是十分普遍,這或許跟剛剛獨立有着很大的關係,所有人都是第一批人,大家的理念,信仰都十分接近,也很難把一個族羣用身份劃分爲兩種人,所以衆人說起話來也是沒大沒小的樣子,口氣之還帶着些許的揶揄。

    “沙爾克,怎麼,很羨慕我現在的穿着麼,我房間裏還有好幾套,要不給你打扮打扮。”博朗多克笑着說道,一旁的沙爾克趕緊走遠,他跟博朗多克可不一樣,這麼一身裝異服,博朗多克能夠罩得住,是因爲博朗多克的條件優越,俊俏的臉蛋,消瘦的身形,讓這套衣服穿在他的身,倒真是翩翩貴公子的感覺,若是讓沙爾克這個渾身肌肉的大漢穿,恐怕如同卡拉丁那樣,顯得十分怪異了吧。

    “你看看你們,好歹也是貴族,竟然穿着侍從的衣服,也不知道檢點。”見衆人辟易,博朗多克不由嘲笑起衆人來,說到底,他也只有十七歲而已,小孩兒心境,一旁的扎馬爾罕開口說道:

    “好了,伯爵閣下,他們只是胡亂說的,還請您原諒他們。”

    扎馬爾罕作爲在場衆人年紀最大的一人,在衆人心都頗有威望,在場諸人,除博朗多克外,扎馬爾罕爲尊,博朗多克見他開口,便乖巧的說道:“扎馬爾罕哥哥,我跟他們鬧着玩呢,這幾個混貨,一天到晚嘲笑我,切,不羨慕我長的他們好看麼。”

    “是是是,博朗多克大人,丰神俊秀,實乃我伊思普爾城第一美少年。”扎馬爾罕順着說道,他的這番話倒是讓博朗多克有些不好意思了,其實伊思普爾人長相來說,沒有太差的,尤其是對於高階的鬥氣士來說,鬥氣進體,循環往復,這些浮游蟲本是天地的結晶,純粹的靈生之氣,階段越高,吸收的純度也越高,常年韻養,人的容貌自然也會有顯著的變化。

    所以伊思普爾四階以的鬥氣士們,都像是古希臘的石雕一樣,無論男女都十分俊美,即便是與精靈的美貌相,也不遑多讓,堪稱與神明一般,沒有絲毫的瑕疵,像博朗多克一樣,渾身的皮膚猶如牛奶一般白皙,即便是貼着博朗多克的臉龐,也找不到一絲一毫的瑕疵,全如嬰兒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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