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口味太重,天地不容
可憐老總帶着兩個跟班,先是灌酒沒把人家灌醉,乾脆用強,卻被人家打得哭爹喊娘,驚動了酒店的保安,可他們敢選擇在這個酒店幹這種事情,當然不是隨便選擇的,酒店保安當然是向着他們的。
可問題是三四個保安衝上去,依舊不是那個小演員的對手就憑這一點,李雲超決定以後還是換個安全更有保障的酒店好了打完人,小演員自己掏出手機報了警,一聽說倒下五六個人,派出所不敢大意,一下子開來了兩輛警車,又帶了兩輛救護車趕赴現場。
得,這個熱鬧啊,李雲超自己都沒膽量,更沒心情繼續計劃了。而趙銀霞打了電話過去,林易說看到酒店有那麼多警察,然後直接掉頭回去了。
得,白耽誤一晚上功夫。
如果僅僅如此,也就罷了,無非回頭自己親自跑一趟江南影視城,再多費點手段,還用怕拿不下區區一個小明星
可問題是警察隨後又來他們這邊詢問口供好歹算是隔壁,有沒有聽到隔壁的情況啊,知道起因經過嗎
這只是例行問話,畢竟這酒店隔音做的不錯,他們說一句什麼都沒聽到也就沒事兒了。
可偏偏李雲超的一個跟班,就在這時候毒癮發作了,一把鼻涕一把淚的,一下子就引起了警察的懷疑,二話不說上去一搜,就從口袋裏掏出了一包藥丸。
李雲超差點哭了,這尼瑪叫什麼事情啊
吸毒不算犯罪,只是違法,個人吸毒只用拘留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可聚衆吸毒、提供吸毒場地、提供毒品、提供毒資等等,那就屬於犯罪了
可憐李雲超這下黃膠泥落進褲襠裏,不是屎也是屎了啊
解釋沒有用,管你是老幾,先回所裏接受調查吧
李雲超本來還不太擔心這事兒,雖然早幾年他也玩兒過這玩意兒,不過早已經戒掉了,如今雖然落下了個尿頻的毛病,但身體內不包含有毒成分,不怕血檢,罪名就不能成立吧。
可誰知道豬隊友毒癮發作,警察一問去那酒店是幹什麼的,那傢伙立馬竹筒倒豆子的全講了他很清楚聚衆吸毒的罪名,所以認爲實話實說,就可以不用坐牢,只用拘留幾天就行了。
可警察也有惡趣味,一聽這事兒,未遂啊,太不過癮了,那就說說原來是不是幹過這種事兒
好嘛,手段都沒上,一根菸就把那傢伙的嘴給撬開了。
那傢伙手指頭直哆嗦的抽着煙,嘴皮子卻麻溜的一連串報出了七八個一二線女明星的名字來,其中有李雲超公司的,也有其他公司的。其中有女明星自願的,也有用強的。其中有李雲超自己乾的,也有李雲超牽線讓別人乾的
這事兒棘手了啊,怎麼辦
有女明星自願的,那可以不管,但也有的是用強的啊,管不管
如果是一般的女性也還好說,可那全都是明星啊,一旦曝光,得造成多大的社會影響
誰都知道娛樂圈藏污納垢,但這事兒也太勁爆了啊,比那些xx門還要惡劣多少倍啊
得,這個馬蜂窩有點大,還是先上報上級吧,看看上邊怎麼說
可這大半夜的,領導都在睡覺呢,要上報請示也得等天亮,問題是天還沒亮,一個狗仔工作室凌晨時分突然發博文,宣稱一個炸彈級別的消息即將爆發出來,涉及到京城某影視公司大規模潛規則,以及強暴一二線女星的內容並且,涉事者現在正在某派出所接受調查云云
這下簍子大了。
正常思維,這事兒明顯就是警局內部的人捅出去的,可當時毒男大吹特吹的時候,值班的這幫警察幾乎全都在場,究竟是誰捅出去的追究責任
那也不是現在。
就算追究又能怎麼樣這麼勁爆的消息賣出去,估計能抵得上他們當警察好幾年的工資。就算查出來被開除了也值了更何況這種事情人家不承認,你總不能將在場的所有人都開除吧
且不說追究不追究的問題,關鍵是天還沒亮,警局的電話就被各路娛樂記者打爆了。
還沒到中午,這件事情就毫無懸念的成爲網絡頭條,並且神通廣大的記者,更是把李雲超和趙銀霞的名字給曝光了出來雖然目前警方對他們之所以來派出所的原因,還是定爲“協助調查”,但這已經足夠網友們給他們定罪了
一時間李雲超麾下公司的女星們,特別是趙銀霞麾下的女星,一下就被推到風口浪尖。
可憐李雲超家裏再有能耐,面對這種事情也抓瞎,想壓下去已經不可能了,只能儘量運作,來個拖延戰術,大事化小。
當天中午,警方對外統一口徑的宣稱網友所說的情況不實,派出所沒有接到任何類似案件的報案。李雲超和趙銀霞之所以來派出所,是爲了協助調查另外一起鬥毆事件,他們是目擊者而已。
正常情況下,事情到此就應該告一段落了,因爲不可能有苦主出來報案,畢竟涉及到的都是明星,誰敢說出這事兒來,那不是自毀名聲嗎
可偏偏當天下午兩點鐘,一個二線女星戴着墨鏡,領着一幫記者直接跑到派出所報案來了她曾經被李雲超用強過
這下熱鬧大了。
李雲超和趙銀霞直接被推到了風口浪尖,根本不用警方再去調查審訊,哪怕最終審訊不成立,但罪名已經結結實實的栽在了他們的頭上,想洗都絕不可能洗的掉
整個娛樂圈,整個網絡無疑一場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