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賊警 >第五百一十七章 速破
    蘇誠道:“好了兩位歸隊吧情況是這樣,那麼高溫度,誰都不可能穿太多衣服,藏武器的可能比較低。方奇雖然屬於外勤,但是是綜合管理人員,不具備外出配槍權。趙寶去見人,如果對方穿的反常,或者有什麼武器之類,有可能會心生警惕。當然這也有概率我們再分析一下,趙寶是特警隊,常年鍛鍊,方奇是警務人員,鍛鍊機會較少。方奇本人並沒有接受過特警的突擊訓練是吧”蘇誠不肯定看左羅。

    左羅道:“特種不對中,有專門解決對方哨兵的人,但是基本不訓練徒手。通常是軍刀偷襲。不過方奇所在的那什麼有訓練徒手搏擊,目的是抓活口,都是兩人一組。菌隊不提倡近身搏擊。所以我認爲方奇要徒手打暈身高超過自己13公分,體重超過自己二十公斤的狀態正佳的趙寶,可能不大。特別是趙寶作爲特警,經常訓練情況下,攻擊其脖頸三叉神經,會導致其瞬間皮膚充血,阻擋外力侵害,也就是我們俗稱的耐打。”

    宋凱已經播放愛情劇,蘇誠指電視道:“愛情劇中男女兩人交談,經常會背身對方以表達自己情緒。實際上在現實愛情中,除非是要分手,否則一般不會背對對方交談。何況是方奇和趙寶比較正式的對話,不僅不會把背後交給對方,而且會面對對方,這是一種基本禮儀。”

    左羅已經明白了:“有第三個人,而且這人很可能身手不遜趙寶。”

    蘇誠點頭,道:“方奇雖然是警長,但是要調動高手幫自己去殺人,還沒那能量。查獵鷹小組中,誰和方奇,趙寶是熟悉的。”

    宋凱很快回答:“沒有,方奇和趙寶關係是因爲菌隊的關係,獵鷹小組其他成員沒有同部之人我把名單擴展到z部門特警,發現藍河小組有兩人是趙寶的戰友。”

    蘇誠道:“恩,有一人我知道,他叫藍一,上次就因爲他的提醒才把方奇和趙寶聯繫在一起。雖然有機率犯傻,但是先排除掉他。”

    宋凱道:“藍二,和趙寶、藍一同年同期入伍,同期加入特警支隊海風小組。一次藍河特警和特警支隊一起出任務時候配合過,藍河就把藍二挖到了自己隊伍中。”

    左羅道:“藍二的筆錄。”

    宋凱調出藍二當時做的筆錄,他按照命令,駐守主樓左右樓一樓中央部位,距離趙寶負責的車庫大約六米左右。其筆錄中沒有提到離開崗位和方奇,或者是趙寶打招呼。

    宋凱道:“但是趙寶筆錄中,趙寶提到藍二步行過來和自己打個招呼,看見了方奇,進入車庫調侃了幾句,被方奇趕了出去,讓他不要污染證物。方奇筆錄沒有提到這個細節,只說車庫內有高低中三檔次的汽車,還有沖洗工具,汽車維護和修理工具,還發現有陳年血跡,所以在這一片區域逗留比較久。他沒有提到藍二,但是提到趙寶,說自己進入車庫之前,和駐守在車庫門口的趙寶聊了幾句,當時還有槍聲,方奇囑咐趙寶自己小心點。這點趙寶筆錄中得到證實。”

    蘇誠問:“藍二現在在哪”

    宋凱道:“十四個月前,藍二在一次任務中從三樓摔下,雖然康復出院,但是其女友堅決反對他繼續擔任特警,並且以分手要挾,藍二最終選擇辭職,按照記錄,他應該是在去年開春,12個月前和女友結婚,他們在城郊購買了一套房子。”

    “女友情況。”

    宋凱道:“女友父親是一名事業單位基層管理者,母親在小金店做銷售員,金店的老闆是女友母親的舅舅。”

    蘇誠攤手:“好了,我想你們也應該知道結論了吧”這個案件的關鍵點是將藍二挖出來。當時內務局看了所有監控,尋找可疑車輛和人員,但是均未有發現。當時內務局專案組他們沒詳查趙寶的細節,而是和局長去爭論趙寶算畏罪自殺還是意外死亡。

    話說回來,蘇誠這個推測也存在很多漏洞,有很多可能姓導致蘇誠懷疑無效化。但是蘇誠作爲一名偵探,同時作爲一名沒有毅力的人,他首先要考慮最大可能。至於死人開車,很簡單的,當時的路段汽車比較少,道路寬闊,單行道,三條道。趙寶汽車攜帶有行車記錄儀,只要把內視鏡朝下翻,調整好記錄儀的鏡頭,可以看見道路。加之趙寶是自動檔汽車,嫌疑犯將趙寶固定在座位上,人趴在趙寶腿上控制方向就可以了,嫌疑人也很清楚卡口高清監控的位置和附近的地域情況。到了監控附近,打轉向燈,衝向大海。

    嫌疑人怎麼脫身呢很簡單的,只要在落海,或者是車門被海水浸泡超過一定比例之前,打開車門一縫,就可以用力推開車門。等海水灌滿汽車後,再潛入利用水壓平衡的原理,關上車門。

    假設當時有車主發現有汽車落海,也只能看見嫌疑人浮出,再潛入,認爲他在救自己同伴。嫌疑人比如方奇,可以說自己和趙寶約見,開車要去哪,結果汽車失控。路人是沒有辦法去救趙寶,趙寶必死無疑。

    甚至方奇還可以說,趙寶提到什麼黃金的事,後悔,情緒失控之類的。人都死了,話都是他說的。

    蘇誠只抓到一個細節推斷到這裏,認定趙寶之死不是意外,是殺人,並且是謀殺。方奇已經準備好了要殺死趙寶。那疑問就來了,假設蘇誠推斷是正確的,趙寶是私藏贓物的案犯之一嗎

    不過在瞭解這個問題之前,首先要做的就是抓捕藍二。

    左羅道:“刑拘藍二,拘傳其女友和岳母。”刑拘是正式通知你被刑事拘留。而拘傳是強制對象必須和警方配合,回答警方的問題。還有傳喚,傳喚是不具備強制姓的。拘傳是最輕的強制手段,非羈押,法,檢和警察都有權做出這決定。拘傳時間不得超過12個小時,並且不能申請延長,如果對方不配合,可使用戒具。

    案件就這樣告破,從藍二女友和其丈母孃口中證實了藍二曾經通過丈母孃賣出一批金條。黃金銷贓很簡單,丈母孃讓熟人加工店將近五公斤金條加工成首飾,而後由店鋪直接收購這批手勢。因此藍二和其女友終於有錢買了房,結了婚。

    但是藍二交代的案發過程,和蘇誠推測是有出入的,趙寶首先懷疑的是藍二拿走了黃金。藍二是缺錢的主,十公斤黃金價值兩百八十萬左右,最重要的一點是拿走這批黃金很安全。在車庫某汽車後備箱有一個手提箱,打開之後,裏面有大約二十萬的現金,但是方奇發現箱子有夾層,拉起一看,是十根金條。

    方奇就動了心思,但是要他一個人幹,他又沒那膽量。猶猶豫豫,然後離開車庫去和藍二借火點根菸,悄聲說,裏面有黃金。藍二不傻,知道方奇什麼意思,他也正在焦慮和女友的結婚房子問題。就問,多少方奇回答每條一公斤,十條。藍二說,市價目前兩百八十多萬。有個做金店的準丈母孃,藍二清楚金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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