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賊警 >第一百九十一章 尋槍
    蘇誠一聽,有些緊張問:“許璇什麼事?”

    左羅道:“她擊斃了一名嫌疑人,目前已經有完整證據證明這位嫌疑人是案犯。”

    “那?”有什麼問題?

    “許璇說對方持槍,所以她使用極端武力將對方擊斃。但是幾個小時過去了,警方還沒有找到嫌疑人的手槍。同時,目擊證人也表示沒有看見嫌疑人手上持有手槍。東嶽街棚戶區只有道路有監控……許璇暫時停職軟禁,爲了避嫌,一組不得參與偵破,三組負責此案偵破,局長要求我們組進駐協助三組。”三組是涉槍組,考慮到左羅和許璇認識太久,所以七組只是輔助作用,不能主辦案件。

    蘇誠疑慮:“七組輔助調查?不應該,按照你和許璇關係,你應該避嫌……難道所有證據都對許璇不利?”所以纔開了個小後門?

    “聽起來是這樣。”左羅撥打電話:“宋凱,通知方凌,東嶽街見面,突發案件。白雪,把菜打包,我們路上喫。”

    蘇誠問:“許璇現在在哪?”

    “在Z部門接受審訊。”

    “審訊?”

    “恩……你可以當成筆錄來看。”

    蘇誠道:“我先見許璇,瞭解當時情況。”

    “好,兵分兩路……你要海鮮還是野豬肉?”

    “恩……”蘇誠思維沒跳躍回來,愣了好一會,道:“我喫野豬肉吧。”左羅不是喫貨,但是一聽這案件就知道今天十有八九要通宵,既然面前有喫的,那何必再去準備宵夜。

    左羅撥打電話:“方凌,你去七組,陪蘇誠辦案……陪蘇誠辦案,明白?”

    方凌回答:“就是他說什麼就是什麼?”

    “對,如果有比較過分非法行爲,就揍他。”左羅收了電話,看了眼無語的蘇誠:“蘇誠,你要造假的話,我會鄙視你。”

    蘇誠認真回答:“放心,我不會砸大菠蘿的招牌。”

    ……

    蘇誠到達Z部門,方凌已經在一樓等待,她更多是監視作用。蘇誠和方凌點下頭,互相溝通兩句,到了二樓一組的審訊室。

    是審訊室,不是筆錄室。

    分管刑偵的馬局坐在審訊室外旁邊,陸任一作爲專管重要部門的人,參與審訊,主審訊官是二組的光頭。

    問問題,回答問題,有問有答。

    蘇誠和馬局點頭致意,坐上椅子聽審訊,心中嗟嘆,多實誠和漂亮的一個姑娘,就是缺心眼。你完全可以說因爲事先偵查,認爲嫌疑人攜帶有槍支,當時自己就一個人,對方準備對自己發動攻擊,爲了保護自己,無奈先開槍。

    證詞很不利,蘇誠邊聽,邊看電腦上的旁證。許璇認定對方攜帶槍支,所以纔會擊斃對方。爲什麼不是許璇推斷認爲對方攜帶有槍支呢?太實在。許璇鳴槍警告後,射擊對方大腿。爲什麼不是許璇鳴槍警告後射擊對方,對方垂死掙扎反撲,許璇無奈再開三槍,其中一槍命中大腿呢?

    蘇誠聽了一半就不聽了,打開審訊室的門,朝大家打個招呼,拉了牆邊椅子,在光頭身邊坐下,蘇誠問:“許璇,當時是幾點?”

    許璇回答:“五點四十分左右。”

    蘇誠道:“我剛纔查詢了天氣預報,氣象局告訴我五點後,太陽被遮蔽,光線比較暗。你追擊嫌犯進入棚戶區,特別是進入廢品收購一排店面時候,裏面的光線怎麼樣?”

    許璇回答:“比較差。”

    蘇誠道:“也就是說,你有可能看錯了……因爲你在破案過程中判定對方攜帶有槍支,對方頑抗的態度,加上疲於奔跑和廢品店光線太差,所以導致你並無法判斷嫌犯手上攜帶的東西是不是槍支。”

    許璇回答:“我在進入廢品店之前,在棚戶區光線無遮擋小巷,清楚看見嫌犯攜帶有手槍,並且準備對我開槍。雞場的人可以證明,我當時做了戰術規避動作,滾到了道路臺階下方。”

    妹子,幹嘛呢?何必和自己過不去呢?

    陸任一道:“雞場的人提到了這點,但是他們沒有人看見嫌犯手上攜帶有槍支。”

    許璇嚴肅道:“我發誓,我看的非常清楚,漆黑色,92式或者仿92式手槍。92式手槍爲九毫米子彈,和兇案提取的子彈頭一致。”

    陸任一看下手錶,現在是晚上十點,陸任一道:“許璇,三個小時,警方動用了三百多人,對棚戶區進行全面搜查,根據你說的路線進行清查,沒有發現手槍。”

    許璇問:“會不會嫌犯知道自己跑不掉,所以拋棄手槍,被人撿走,那邊人挺多的。”

    陸任一道:“這個可能性不大,我們盤查了所有人,都沒有案底。一個沒有案底,願意在工作環境這麼糟糕的地方工作的人,我認爲他們還沒有私藏手槍的膽量。”

    許璇想想,道:“有可能是扔到下水道,或者……”

    光頭道:“你跑動路線三十米範圍內,沒有任何可以藏匿手槍的下水道之類地方。目前警方懷疑嫌犯將手槍扔在廢品堆中,正在將跑動路線範圍二十米內的廢品,垃圾全部進行細緻的檢查。許隊,你如果要認自己看錯了,那這案件還可以商量。你堅持對方持有手槍,我們找不到手槍,這就沒有辦法了。”

    如果許璇不確定自己是不是看錯,因爲破案過程懷疑對方攜帶有槍支,在鳴槍示警後擊斃對方。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說的過去的,不過這也算黑歷史,一線刑偵隊暫時是沒法呆了,反正許璇也打算轉崗,提前七八個月轉崗也不是什麼壞事。光頭說這句話已經是明顯放水。

    陸任一作爲內務局人員,參與案件中就是避免這種情況出現。很不滿看了眼光頭:“許隊,最後一次詢問,你確定看清楚嫌犯手上持有槍械,並且有對你射擊的打算?”

    許璇點頭:“我確定。”

    光頭和蘇誠忍不住摸腦門,姐姐啊,這是非常麻煩的。你確定嫌犯攜帶有槍支,但是嫌犯沒有攜帶槍支,輕一點的情況下,就是被開除警隊。重一點情況,就有可能是過激使用武力。A市警方有明文規定,當對方沒有攜帶和使用武器,包含管制刀具之類的物品時候,警察不得使用殺傷性武器攻擊對方。簡單說,你要是赤手空拳沒有威脅到別人,警察不能開槍,即使警察跑不過你。

    許璇認定對方有武器纔開槍,如果沒有發現武器,那麼許璇有可能會以職務犯罪被起訴。好消息是,目前證據證明嫌犯是兇手,並且嫌犯使用槍械殺人,加上許璇和

    嫌犯不認識,所以不可能以殺人罪等罪名起訴。還有一個好消息,就許璇這情況,罪名成立十有八九是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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