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 > 一號警官 >第1624章 飛毛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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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仙橋這個地方,丁凡其實還挺好奇的,之前爲了到現場調查,這纔沒有到水仙橋轉轉。

    其實說實在的,丁凡是一個不願意逛街的人,但是不得不說,他對於黑市還是很感興趣的,因爲在這類地方,往往會有很多沒有見過的東西。

    外面見不到的東西,都能在這裏看到,甚至在這裏,你可以看到很多真實的東西,甚至任何黑暗的東西,你都可以在這個地方見到。

    只有你想不到的東西,但絕對不沒有你看不到的東西。

    之前孔傑已經來過這裏了,甚至這個對方,他比誰都熟悉,來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對於這裏他就好像回家一樣,就連這裏的每一個店鋪背後是什麼人,他都大部分知道。

    當然也沒有說的那麼熟悉,畢竟這個地方流動性還是很大的,時不時的就要換個人,就連這些店面都不是完全穩定的。

    其實這一點,對於丁凡來說並不是很重要,反正這個地方,從來就不缺少導遊。

    畢竟這個地方,本就十分難走,人員混亂就不說了,最關鍵的就是這裏的路永遠都好像蜘蛛網一樣,外人進來都很有可能走不出去。

    這個混亂的地方,自然也會有一些人,手上沒有錢財也沒有東西,乾脆做起了沒有沒錢的買賣。

    最多的就是這裏的小偷,要比外面多上很多。

    當然也不是什麼人都能在這裏做小偷,外面的小偷扒手有點眼力,有點手段,基本上就能喫上一頓飽飯。

    就算是被抓到了,也不過就是被扭送到看守所,教育一下,罰款繳了之後基本上也就被放了。

    但是這些在黑市裏面混飯喫的人,就完全不一樣了,首先就是要對黑市裏面的一磚一瓦都十分了解,這是失手之後用來逃命的。

    在黑市這個地方,可不像是外面,失手就意味着你這隻手別想在用了。

    這裏的人可不像是警察那麼溫柔的給你講道理,你要是家裏有點難處,甚至有的警員會自己掏腰包給你一些資助之類的。

    換做黑市裏的這些人,抓到你手腳不乾淨,想都不用多想,很有可能抓起路邊的石頭,直接拍在你的手上。

    所以在黑市裏面混跡的小偷,首先要做的就是熟悉這裏的路徑,隨後眼力也是一個關鍵。

    畢竟來這裏的人什麼人都有,偷東西也要分人,俗話說的好“柿子要挑軟的捏。”

    沒有一點眼力,碰上一個扎手的榴蓮,那麼這隻手就算是要交代了,甚至可能會丟了小命都不奇怪。

    而丁凡來了水仙橋之後,第一時間找的就是這幫扒手。

    一個人閒逛在街邊老巷,腰間鼓鼓囊囊的一臉好奇東瞧西看,完全就是一副人傻錢多的模樣。

    遠處的孔傑看到丁凡這樣,差點都要笑出來了。

    他這個釣魚的手段,以前孔傑也不是沒有用過,只是他用這一招的時候,很快就被這裏的扒手識破了。

    畢竟那時候他還是一個新人,對有水仙橋這個地方,他心中更多的還是充滿了恐懼,第一次來執行任務,身上還帶着配槍的,被這裏的扒手一眼就看穿了。

    反倒是像丁凡這樣,身上沒有帶槍,帶着不少現金在口袋裏面,對於這裏的扒手那是致命的吸引力。

    很快他身邊就已經聚集了四五個扒手了,他還好像沒有發現一樣,依舊在前面東看看西看看的,簡直就是沒心沒肺的德行,看的孔傑頭上都冒汗了。

    其實丁凡現在也很着急,明知道身後跟着幾個扒手,但是這幫小子就是不動手,他等的都有點不耐煩了。

    好不容易身邊的口袋處好像鬆了一下,似乎有什麼東西從口袋裏面被抽出去了,從這個感覺上來看,這個出手的扒手手段也不怎麼樣,基本功都沒有練到家。

    當年丁凡可是在東北抓過盜門魁首的,那一手的絕活兒,簡直快的讓人眼花繚亂,在他們看來簡直就是多年來老祖宗傳下來的文化瑰寶一樣。

    想不到現在的扒手,手段都這麼粗糙,簡直叫人看了都想罵人。

    不過這個小偷手段不怎麼樣,跑的到真的是很快,丁凡一回身的時間,也就是看到了他的一個背影,轉眼間就消失在旁邊的小巷子裏面了。

    在轉身看看孔傑的方向,人早就已經不見了,八成已經去抓人了。

    至於他身邊現在剩下的幾個人,已經呆若木雞的愣在了原地,顯然是盯了半天,還沒等動手,就被人捷足先登了,完全讓他們沒有想到,這會就算是後悔也來不及了。

    “還看等我請你們喫飯嗎”

    周圍的幾個扒手一聽這話,頓時明白了,來人也不是喫素的,八成也是個老江湖了。

    還好自己沒有動手,不然這會兒一定倒黴。

    丁凡沒有搭理這些人,留下一聲冷冷的話,就直接追着逃跑的扒手追了上去。

    扒手跑的雖然快,但是丁凡也早就有準備了,錢包裏面有一個不大的裝置,被偷走的錢包會不斷的往外流熒光粉。

    這種熒光粉不容易察覺,但是手上拿着一個紫光燈之下,這一路就好像在地上劃了線一樣,想要追蹤帶這個小偷,根本就不成問題。

    而且剛剛小偷動手的時候,孔傑應該是看到了,所以這會兒已經去追了,用不了多長時間,就能找到人了。

    丁凡順着地上的熒光粉,慢悠悠的就往前面走去,很快就在一個不大的藥店旁邊發現了更多的熒光粉。

    要是沒有猜錯的話,小偷應該是跑進這個小衚衕裏面了。

    丁凡手上拿着手電筒就走了進去,都沒有走上幾分鐘,就看到裏面一個瘦小的身影這會兒正在牆角不斷的喘息,好像被人追的,已經累得快岔氣了。

    而這會兒看到丁凡跟進來了,他就更加緊張了,站起身就想跑。

    可這個羊腸小道的另一邊,已經被孔傑堵住了,他根本就沒有地方可以躲閃。

    “還打算跑啊”

    “就這麼一點小路,兩個出口都有人等你,除非你能飛起來。”

    扒手緊緊的抓着錢包,滿臉警惕的看着丁凡,在看看另一邊的孔傑,這會兒着實緊張的肌肉都開始顫抖了。

    “你究竟是什麼人,你不可能追上我的。”

    “能在黑市裏面追上我的人,最少也在這裏混了五年以上,可我沒見過你們,你們一定是從外面來的。”

    丁凡冷笑了一聲,關掉了手上的熒光手電筒,指了指小偷手上的錢包說道:“你說的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你偷了我的錢包,現在還來問我是什麼人,是不是有點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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