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爾斯達廠的新式步槍實戰測試合格後,就進入了奧地利軍隊列裝的備選名單,被命名爲施泰倫1852式步槍。
這似乎是歐洲人的習慣,設計師們總是喜歡以自己的名字來命名設計出來的武器。
這都是小問題,弗朗茨沒有興趣尋根問底,進入軍隊的備選裝備名單,並不意味着就能夠大規模裝備了。
後膛步槍出現已經三十多年了,最早是美國人的霍爾1819,可惜這款步槍在457米過後子彈就會偏左飛。
然後是普魯士的德萊賽1841,普魯士軍隊已經開始列裝,不過很多將軍都持反對意見,顯然他的性能還沒有徵服大衆。
這款步槍大放異彩是1864年的普丹戰爭和普奧戰爭,當然對前膛槍的優勢,沒有後世吹噓的那麼神。
這一點從普魯士軍隊沒有全面列裝就可以看出來。
儘管射速是前膛槍的四五倍,但是他擊針容易損壞,最初工業生產的1841,就有人嘲笑說沒有備用指針,就不要上戰場了。
後膛還常常漏氣,泄露出來的氣體容易干擾射擊,嚴重的可以灼傷皮膚,要是運氣不好有可能會弄瞎槍手的眼睛。
後期改進了生產技術,性能逐漸穩定了下來,德萊賽1841開始大放異彩。
要麼成本太高,要麼是性能降低。這又不是核武器,弗朗茨自然要考慮成本了;犧牲性能更加不可取,沒有性能優勢的步槍還有必要列裝麼?
直到施泰倫1852問世,從性能上來說,和歷史的夏塞波步槍差不多,只不過有效射程近了一點點。
這都是小問題,能夠保證650米的有效射程已經夠了,最遠不是能夠打出一千五百多米麼,遠距離嚇人也可以的。
弗朗茨一直都認爲,實戰中一百五十米內能夠準確命中敵人的都是優秀士兵了,更遠的地方還是憑感覺打吧!
“元帥閣下,你覺得這款步槍怎麼樣,我們要不要換裝?”弗朗茨問道
拉德斯基元帥笑呵呵的回答道“陛下,從蒐集的數據來看效果還不錯,具備大規模的裝備價值。
不過這款步槍兵工廠的報價要比普通步槍高出百分之三十,彈藥消耗量可能還會高出兩三倍。”
顯然拉德斯基元帥是有經驗的,不指望在戰場上這款步槍能夠打出理論上的